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婚前房产离婚分割有哪些情况

对于夫妻个人的婚前房产来看,有可能是在婚前就完全获得了产权的,当然更多的时候是在婚前支付了首付款,而在婚后由夫妻两人共同进行还贷。对于这样的房产,要是日后夫妻离婚的话,那么婚前房产离婚分割有哪些情况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婚前房产离婚分割有哪些情况
(1)婚前一方购买、产权证在婚后取得归个人所有。夫妻一方在婚前以个财产购买的房屋,一次性付清全款的,并将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产权证在婚后取得的也归个人所有。(2)婚前一方支付首付、婚后以夫妻名义共同清偿贷款,房屋为个人财产。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支付首付付款后按揭贷款,产权证登记在一名下的,该房屋为其个人婚前财产。婚后以夫妻名义共同清偿贷款,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但对已归还的贷款中另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的部分,应当全部返还菱;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的部分,应当返还其中的一半。(3)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有债务的应当返还。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另一方有证据证明在婚前购房时也有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屋为产权登记人的个人财财产,剩余末归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但对首期和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另一方出资和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4)有证据证明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是基于双方协商,并为共同所有的是妻共同财产、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另一方有证据证明其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进行出资的,虽然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其按揭贷款产生的债务为共同债务。但对于存在当事人出资比例悬殊,且婚后确未共同生活的,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较短等情形的,可参考当时的出资比例对房产行分割,不宜各半分割。
二、婚前买房要注意些什么?

(1)婚前双方共同买房签订协议或财产公证
婚前双方感情深厚,到了不分你我的地步,但是毕竟还没有结婚,产生变动的几率还是有的。为了避免将来分手时出现产权纠纷,只要还没结婚,最好双方就买房的财产进行公证或者签订协议。保留出资凭证,在将来发生产权纠纷的时候是一份很有利的证明,能有效维护自身合法利益。
(2)婚前买房房产证上的名字需要注意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婚前房产属于个人财产,不因时间的延续转化成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在买房时应该在房产证上的名字必须体现出两人的共同出资,并且事先商议好房产份额配比。
(3)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情况
很多父母都会为子女在婚前买房,一般来说没有特别说明的在法律上视为赠与。但是如果买房时房产证上写了双方的名字,该方产就视为对双方的赠与,如果结婚不成,对出资方来说就是一笔损失。所以不论是父母赠送也好,向父母借贷也好,都要写明出资情况,以便将来发生争议的时候作凭证。
(4)婚前购房所负债务
年轻人购房很可能面临钱财不够的问题,通常都会向各方亲友借贷。此时双方必须注意的是,债务的借贷,债务的负担以及房产的出资比例都要事先商量好,最好写一份协议,注明买房债务的各种细节,以防产生纠纷时分不清债务份额。首先需要注意,要想房产在离婚的时候能够得到分割,就要对该房产进行定性,若被认定属于夫妻共同房产的话,那么肯定是可以被分割的。但要是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的话,那么在离婚的时候另一方就不能要求对该房产进行分割。以上就是对婚前房产离婚分割情况的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预售房抵押有哪些陷阱?
      预售房抵押有哪些陷阱陷阱一:开发商在建设项目土地被抵押的状况下,不告知购房人抵押的事实,就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契约,且这种房屋的权利瑕疵也不在合同中注明,目的是打消购房人的顾虑,顺利收取定金和首付款。陷阱二:开发商在建设项目土地被抵押的状况下,在与购房人签订合同后,为了顺利将土...


·动迁房和商品房区别有哪些
      动迁房和商品房区别有哪些根据房屋权属性质来分类,房屋包括了动迁房和商品房。因为对房屋区别不正确,没有一定的房产知识,购房者在购房之时容易吃大亏。那么动迁房与商品房的区别有哪些?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动迁房和商品房的区别有哪些 1、定义 动迁房:即安置房,这...


·公司不缴纳住房公积金要如何处罚
      公司不缴纳住房公积金要如何处罚 一、公司不缴纳住房公积金要如何处罚 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


·购买期房的流程具体是怎样的
      购买期房的流程具体是怎样的 第一步,签订认购书商品房期房正式销售工作开始后,一般会设立售楼处,购房人在认可本项目后,可到售楼处签订认购书,并缴纳订金。销售方应实事求是地向购房人介绍项目的进展情况,并将签约须知及有关的宣传资料和法律文件交给购房人。当签订完认购书后,销售方应给购房人...


·夫妻离婚时分割房屋有争议该怎么办
      一般夫妻离婚的时候,还是会先考虑协商分割处理财产、债务以及子女问题。不过在房产的分割上面,很多夫妻最终都是会产生争议的,双方互不相让都想为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那要是离婚的时候夫妻分割房屋有争议的话该怎么办?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夫妻离婚时分割房屋有争议该怎么办 夫妻...


·如何过户抵押中的房产?
      如何过户抵押中的房产? 一、抵押中的房产办理过户一共有四种方法: 方法一,卖方个人还清银行的贷款,取消抵押,然后才能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方法二,买卖双方协商,向银行出具双方关于房屋产权变更所达成的书面协议;方法三,赎楼;方法四,我国法律不支持签协议过户。下面我们详细了解这四种方...


·租赁期内房屋遇政府拆迁,承租人可以主张哪些赔偿
      一、租赁期内房屋遇政府拆迁,承租人可以主张哪些赔偿  在承租房屋遇到征收时,应当由征收公司、房东、承租人三方共同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承租人可以要求:  1、搬迁补助和搬迁奖励。  2、临时安置补助费用 。  3、停产停业损失。  4、添置物品的补偿,承租人可以根据自身损失情况要求项...


·南京房改房出售的程序
      

南京房改房出售的程序:
  (一)卖方携带按规定填写的《南京市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审批表》、已购公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夫妇双方的身份证向市房改办申请办理准入审批手续。 双方须持买卖合同、立契过户的相关材料、卖方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到区土地行政管...


·荣昌县城镇房屋拆迁补助补偿奖励等费额标准
      我们在了解过国家对于房屋拆迁的基本补偿办法之后,接下来了解的也就是对于补偿奖励的标准了,那么荣昌县城镇房屋拆迁补助补偿奖励等费额标准是什么呢,根据相关的办法规定,对于房屋拆迁的补偿奖励,应该根据房屋的面积来决定。一、荣昌县城镇房屋拆迁补助补偿奖励等费额标准的介绍重庆市荣昌县城市房...


·房产抵押贷款所需材料有哪些
      房产抵押贷款所需材料有哪些 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房地产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办理登记时,抵押当事人应提交下列文件:(1)主合同及抵押合同;(2)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3)抵押登记...


·如今有的夫妻因为担心日后会就房产问题产生纠纷,因此一开始买房
      如今有的夫妻因为担心日后会就房产问题产生纠纷,因此一开始买房就干脆直接将房屋买在未成年孩子的名下,这样即使日后夫妻离婚,那房子就直接归子女所有,这样产生纠纷的可能性也会比较小。那从法律角度来看的话,父母可以给未成年人买房吗?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父母可以给未成年人买房吗 从目...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