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是怎样的?
人民法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是怎样的? 一、人民法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一)交纳
1、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规定的费用,待实际发生后交纳。
2、当事人在诉讼中变更诉讼请求数额,案件受理费依照下列规定处理:
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数额的,按照增加后的诉讼请求数额计算补交;当事人在法庭调查终结前提出减少诉讼请求数额的,按照减少后的诉讼请求数额计算退还。
3、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分别预交。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在7日内预交。申请费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或者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预交。当事人逾期不交纳诉讼费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或者申请司法救助未获批准,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诉讼费用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4、依照本办法第九条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件,由申请再审的当事人预交。双方当事人都申请再审的,分别预交。
5、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移送、移交的案件,原受理人民法院应当将当事人预交的诉讼费用随案移交接收案件的人民法院。
6、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涉嫌刑事犯罪并将案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的,当事人交纳的案件受理费予以退还;移送后民事案件需要继续审理的,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不予退还。
7、中止诉讼、中止执行的案件,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申请费不予退还。中止诉讼、中止执行的原因消除,恢复诉讼、执行的,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申请费。
8、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将案件发回重审的,应当退还上诉人已交纳的第二审案件受理费。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当事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9、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终结诉讼的案件,依照本办法规定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不予退还。
(二)诉讼费用的负担
1、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2、第二审人民法院改变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的,应当相应变更第一审人民法院对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
3、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4、依照规定应当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件,诉讼费用由申请再审的当事人负担;双方当事人都申请再审的,诉讼费用依照规定负担。原审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人民法院根据诉讼费用负担原则重新确定。
5、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6、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行政案件的被告改变或者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7、当事人在法庭调查终结后提出减少诉讼请求数额的,减少请求数额部分的案件受理费由变更诉讼请求的当事人负担。
8、债务人对督促程序未提出异议的,申请费由债务人负担。债务人对督促程序提出异议致使督促程序终结的,申请费由申请人负担;申请人另行起诉的,可以将申请费列入诉讼请求。
9、公示催告的申请费由申请人负担。
10、本办法规定的申请费由被执行人负担。执行中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申请费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本办法规定的申请费由申请人负担,申请人提起诉讼的,可以将该申请费列入诉讼请求。本办法规定的申请费,由人民法院依照规定决定申请费的负担。
11、海事案件中的有关诉讼费用依照下列规定负担:诉前申请海事请求保全、海事强制令的,申请费由申请人负担;申请人就有关海事请求提起诉讼的,可将上述费用列入诉讼请求;诉前申请海事证据保全的,申请费由申请人负担;
诉讼中拍卖、变卖被扣押船舶、船载货物、船用燃油、船用物料发生的合理费用,由申请人预付,从拍卖、变卖价款中先行扣除,退还申请人;
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申请债权登记与受偿、申请船舶优先权催告案件的申请费,由申请人负担;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船舶优先权催告程序中的公告费用由申请人负担。
12当事人因自身原因未能在举证期限内举证,在二审或者再审期间提出新的证据致使诉讼费用增加的,增加的诉讼费用由该当事人负担。
13、依照特别程序审理案件的公告费,由起诉人或者申请人负担。
14、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的,诉讼费用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从破产财产中拨付。
15、当事人不得单独对人民法院关于诉讼费用的决定提起上诉。当事人单独对人民法院关于诉讼费用的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向作出决定的人民法院院长申请复核。复核决定应当自收到当事人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决定诉讼费用的计算有异议的,可以向作出决定的人民法院请求复核。计算确有错误的,作出决定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更正。
综上所述,就是关于人民法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是怎样的相关内容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由此可见,诉讼费用的承担,需要根据案件的情况作出判断,可能是由败诉方,也可以是双方当事人共同承担等,其中对于双方协商不成,自然就交给法院决定。想要了解更多的内容,可以咨询网站的相关律师。
·一、交通事故人伤理受害人敲诈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人伤理受害人敲诈怎么办?
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受害人敲诈的情况可以协商处理,无法协商可以直接报警并诉讼解决。根据法律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发生事故致人伤亡的,由公安机关根据过错责任追究刑事责任。同时犯罪嫌疑人还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双方协商不成,受害人可依法向人民...
·一、拍客三轮车醉驾的处罚是什么?
一、拍客三轮车醉驾的处罚是什么?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
·校车超载新处罚是怎么规定的
校车超载新处罚是怎么规定的正常情况下,家长把学生送到学校以后,理论上来说是可以对学生的相关问题放心的。并且如今学生的各种教学资源都是非常好的,除此以外很多比较发达的城市,校车的使用量已经非常普遍了。正是因为如此,校车本是好意,所以国家绝对不允许校车发生超载的现象。下面我们就为您介...
·醉酒驾车本身就已经违反了交通规则,如果醉驾撞到人了,就构成了
醉酒驾车本身就已经违反了交通规则,如果醉驾撞到人了,就构成了危险驾驶罪,被害人受到的伤是轻伤的话,嫌疑人就需要赔偿以及坐6个月以下的监狱,如果被害人重伤的话,不仅仅赔款,还可能坐长期的监狱。那么醉驾撞到人了应该怎么办呢?
一、醉驾撞人怎么办?
根据最高检、最高法发布的《关于执...
·正规公司入职需要交的材料有哪些?
我们知道很多人在入职的时候并不知道怎么去办理手续,同时有很多人都想得到更好的工作,导致现在跳槽比较频繁,跳槽就涉及到新公司入职的材料,在入职的时候要办理妥当入职的手续才能不会给自己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那正规公司入职需要交的材料有哪些?下面就详细介绍。正规公司入职需要交的材料有哪些...
·当事人涉嫌交通肇事逃逸属于刑事犯罪吗
当事人涉嫌交通肇事逃逸属于刑事犯罪吗?只有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前提下逃逸才构成刑事犯罪,如果没有构成交通肇事罪逃逸的,不需负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
·交通事故鉴定费用由谁承担?
交通事故鉴定费用由谁承担?
对于鉴定费用及诉讼费应由谁承担的问题,因交通事故案件涉及的法律繁多,难免导致审理结果出现差异,在实务中通常不判决鉴定费与诉讼费由保险公司承担,也有个别案例判决由保险公司承担。对于鉴定费与诉讼费承担问题,保险公司通常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条款》第十...
·交通事故司法鉴定验血怎么收费?
无论是民事诉讼还是刑事诉讼案件中,司法鉴定都在发挥它的重要作用。在交通事故中,如果发生人员伤亡,法院为了确定赔偿标准,会要求受害人进行司法鉴定。在许多司法鉴定中都会涉及到验血这个项目,那交通事故司法鉴定验血怎么收费?我们和您一起通过以下文章寻找答案。
一、交通事故司法鉴定验血怎...
·保险公司如何根据交强险进行赔偿?
保险公司如何根据交强险进行赔偿?
一、按照法律规定,保险公司如何根据交强险进行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房屋买卖合同无真实交易会无效么,什么是无效购房合同
购买房屋时我们需要签订相关的合约协议,但是可能在签订后会因为一些问题的出现导致无法购买房屋或者房屋出现问题,这时候合同协议就处于很尴尬的地位,合约已经签了但是出现问题。当然其中还会包含卖家信息没有完全给予的情况,那房屋买卖合同无真实交易会无效么?
哪些房屋买卖合同属无效合同
...
·挂靠公司交社保合法吗?
一、挂靠公司交社保合法吗?挂靠公司交社保,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挂靠”缴社保违法《劳动法》《社会保险法》等均明确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必须参加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法》虽然强制用人单位必须为职工缴纳社保费,这是用人单位的强制性义务,但并没有禁止用人单位为非本单位职工缴纳社保费用。这种行为并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