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双倍补偿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双倍补偿的规定是什么
(一)、主张双倍工资的时效员工主张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从应当支付双倍工资期间最后一日的次日作为起算点,时效为一年。
(二)、可以主张双倍工资情况(在主张双倍工资的时效内)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最多支付11个月的工资;
(2)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续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最多不超过12个月的工资;
(3)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签订的,应当自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最多不超过11个月的工资: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2、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3、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4、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三)、双倍工资的性质双倍工资中,一倍的工资是劳动者正常劳动所得,另一倍的工资实际是惩罚性赔偿金,是因用人单位未按法律规定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承担的法定责任的体现,不属于劳动报酬,不应计入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的计算基数。
(四)、双倍赔偿问题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要正确理解该条款,我们必须厘清什么是“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只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须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概括为“协商解除”)
第三十九条说的是,只要劳动者存在下列情形,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且无须经济补偿,包括六种情形:(概括为“强制解除”)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不符合条件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违反制度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失职舞弊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多重劳动关系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即: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欺诈胁迫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刑事处罚
第四十条说的是,三种情形解除劳动合同,须提前30日通知对方,或格外多付1月工资。同时需支付经济补偿。(概括为“补偿解除”)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患病负伤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不能胜任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情况变化
第四十一条说的是,裁减20人以上或10%以上员工的条件(概括为“裁员解除”)
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四十二条说的是,不得依照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解除劳动合同的六种情形(概括为“禁止解除”):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危害作业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劳动力丧失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医疗期间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生育期间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工龄条件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他
但是,依照第三十六条协商解除,以及依照第三十九条强行解除,是不禁止的。
综上所述,在满足一定的情形下劳动者可以主张双倍工资和双倍赔偿。现在,想必您对关于《劳动合同法》双倍补偿的规定已经有所了解了吧。在涉及到《劳动合同法》其他相关问题,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若还有疑问,可以来电咨询的在线律师。
·《劳动法》规定一个月加班时间不得超过多少小时?
《劳动法》规定一个月加班时间不得超过多少小时?
一、《劳动法》规定一个月加班时间不得超过多少小时?
1、《劳动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2、《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
·没有工作离婚后抚养费怎么算
很多离婚案件中关于孩子抚养费以及抚养权的问题是备受关注,不管结果如何双方都是有义务和责任抚养孩子的,但生活中不免出现很多特殊情况,比如说一方自身残疾、重病、失业、发生重大变故等等,那么没有工作离婚后抚养费怎么算?您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没工作孩子抚养费一个月多少钱?
无固...
·公司开除员工要符合什么条件
公司开除员工其实也就是提前解除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合同,也可以说是提前终止劳动合同,但出于对劳动者利益的保护,我国法律中明确规定公司开除员工的必须要满足规定的条件才行。那究竟公司开除员工要符合什么条件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公司开除员工要符合什么条件
单位以职工违反劳动纪...
·根据法律规定眼角膜工伤怎样赔付?
根据法律规定眼角膜工伤怎样赔付?
一、根据法律规定眼角膜工伤怎样赔付?
根据法律规定眼角膜工伤的赔付标准应当根据劳动者眼睛受到伤害的具体程度,确定具体赔偿。
二、眼睛工伤级别:
一级: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
二级: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2,或...
·按劳动法公司辞退规定是什么?
按劳动法公司辞退规定是什么?
一、按劳动法公司辞退规定是什么?
按劳动法公司辞退规定是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进行辞退。
(一)违法的辞退主要表现为三大类情形
1、辞退员工事实依据不充分。
2、辞退员工法律依据不准确。
3、辞退员工操作程序不合法。
上述三种违法的辞退,...
·郑州工程纠纷律师收费标准
郑州工程纠纷律师收费标准
郑州市作为一个大城市,律师事务所也是有非常多的,这些律师事务每天都在承接大大小小的案件。工程纠纷是近年来频繁发生的事件,许多身在郑州的处于纠纷中的人也希望能够找到一位专业的律师来帮助其解决问题,今天我们为您带来郑州工程纠纷律师收费标准,供需要的读者参考...
·劳动关系中受伤如何算工伤
劳动关系中受伤如何算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
·企业倒闭工伤如何赔偿,具体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企业正常运行期间,若是职工受到了工伤,企业将依法对其承担主要责任。可是如果企业由于某些原因倒闭了,职工在企业倒闭之前所受的工伤,又该由谁负责呢,具体的赔偿标准又是怎样的呢?下面就由为您进行分析和解答。
一、什么是企业倒闭工伤
若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致使倒闭的,用人单...
·老板倒闭了不发完工资怎么办
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向工会寻求救济。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中华人民共和...
·如何认定事实劳动关系合法
众所周知,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劳动合同所成立的劳动关系,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双方都不能随意解除。然而也有一种劳动关系叫做事实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口头协议的,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么事实劳动关系合法吗?下面律师366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一...
·辞退未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情况
劳动关系在我们的工作是非常重要的文件,因为劳动能够证明存在于双方的劳动关系到底有多少,如果在工作中出现纠纷时不至于没有一个证据。如果出现劳务赔偿的话,没有解除劳动关系而赔偿的问题是比较复杂的,那么辞退未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情况有什么?
一、辞退未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情况
根据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