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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后如何领取失业金?

根据《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第十八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二)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
    第二十二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确定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具体办法,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根据《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第十九条,用人单位与参保人员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应当及时为其出具证明,书面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且自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15日内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档案、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参加失业保险以及缴费情况等有关材料报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第二十条,失业人员应当持原单位为其出具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登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以个人账户支付劳动报酬的法律后果
      以个人账户支付劳动报酬,不仅会面临劳动法领域的法律风险,还会面临公司法领域和税法层面的风险,主要风险如下: ( 1 )劳动风险:如果用人单位难以证明该个人账户与用人单位的关系,则用人单位及时足额发放工资的义务未履行,不仅要补发工资,还有可能要支付经济补偿。 ( 2 )财产混同...


·年假补偿的时效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第三款规定,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在实践中有些单位对于劳动者未休的年休假会及时向劳动者进行折薪补偿,但更多的情况是,用人单位未安排劳动者休年...


·医疗期满,用人单位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的规定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做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医疗期满后,如果仍不能从事原工作的,用人单位首先应当给劳动另行安排工作,另行安排的工作劳动者还是不能胜任的,用...


·哪些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l)无行为能力的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也就是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精神病患者。
(2)继承人、受遗赠人。这些人和遗嘱人有着直接的利害关系。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即这些人是和遗产的处理结果有直...


·病假工资怎么算?
      工作生活中,生病在所难免,可能就需要请假修养治疗,那么,病假期间的工资怎么计算呢,各个地方的规定都不一样,以江苏为例: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劳动,且在国家规定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资分配制度的规定以及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病假...


·病假有哪些规定?
      根据《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的规定 职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照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者救济费的工资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受伤医疗期规...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法律后果
      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获取劳动报酬是劳动者提供劳动的直接目的,也是生活来源。如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则面临以下三类责任: ( 1 )民事责任:被劳动者主张经济补偿。 ( 2 )行政责任: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


·被派遣劳动者有哪些权利?
          劳务派遣亦称员工租赁,即用人单位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向劳务派遣公司提出所用人员的标准条件和工资福利待遇等,公司通过查询劳务库资料及各招聘储备人才中心等手段搜索合格人员,经严格筛选,把人员名单送交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进行选择并确定。然后用人单位和派...


·试用期提出辞职,是否还有工资?
      应该有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但如果你要辞职,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应该按照你实际出勤天数及时支付相应工资。...


·失业后如何领取失业金?
      根据《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第十八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二)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公司拖欠工资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一、接受行政处罚   1、接受劳动行政部门的处罚   劳动部门可以责令其限期支付工资,如果逾期不支付,即会责令公司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员工加付赔偿金。   2、接受人社部门的处罚   具体地,根据以下情形接受相应的处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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