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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印章对外的表见代理效力

首先,表见代理即属广义的无权代理,表见代理又称表示代理,是指代理人虽不具有代理权,但具有代理关系的表面要件,这些表面要件足以使得无过错的相对人相信其有代理权,从而法律规定被代理人须对之负授权责任的无权代理。法律之所以承认表见代理,是因为表见代理具有维护善意第三人利益、维护交易安全的功能。表见代理制度的法理基础,在英美法系为“禁反言”,在大陆法系则在于使个人的“静的安全”与社会的“动的安全”协调协调。存在外表授权的场合,以此为根据,使无权代理行为发生有权代理的效果。故此,我们可将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分为两大点:一是代理人虽无代理权,但具有代理权的外观,即“在一般情况下,本人不应因他人擅以其名义为法律行为,但在若干情况下,本人因其行为创造了代理权存在的表征(权利外观),引起善意相对人的信赖时,为维护交易安全,自应使本人负其责任,因而产生表见代理制度”;二是相对人为善意相对人,相信或认为无权代理人具有代理权,并在此认识基础上与之订立合同,法学界存在的问题在于《合同法》第48条与第49条关于善意相对人的“善意”内容是否一致?第48条是狭义无权代理的善意相对人,是善意且无过失,第49条是表见代理的善意相对人,是善意且有过失,但是从法理来看,有过失也可以成为善意的相对人,只是赋予被代理人的权利不同而已,所以第48、49条“善意”的内容是一致的。结合企业与部门的关系而言,部门作为企业的内部职能机构,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往往直接代表企业与相对人进行民事活动,所以在此前提下,司法部门认定相对人是善意地相信或认为部门具有代理权,更能保障这种民事活动的平等性及公平性 。

其次,表见代理的形式又可分为两类,一是平等主体之间的代理,是当事人委托其他单位或者本单位以外的个人代理自己签订的合同,或者个人相互之间委托代理签订的合同;二是当事人(单位)与其本单位工作人员之间因职务发生的代理关系,即在职务代理活动中,也有可能构成表见代理。在职务代理中,代理权限由被代理人授权而产生。授权的基础在于被代理人与代理人之间存在着劳动关系,而部门是由各个劳动者所组成,是劳动者集体智慧的综合,所以其与法人之间的关系也应当适用于职务代理。代理人是被代理人聘用的工作人员或职能部门,有义务按单位的指派或要求从事业务活动,包括订立合同。问题在于,“职务代理人”的代理权限有时不能为相对人所确知,他的“表见代理权限”(即相对人依照常理认为其所享有的权限)可能与其实际代理权限相符合,也可能不相符合。

·公司人格否认的法律后果
      公司人格否认的法律效果是导致公司人格和有限责任制度不再成为保护股东免受债权人直索的法律屏障。因此,直索责任的主体为公司股东已无疑议。 在公司人格否认情况下,公司股东所承担的直索责任具有三个特点: 1、股东直索责任主要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而设的,它只是对债权人...


·分公司以其名下不动产对外提供担保的效力应如何认定?
      为防止法定代表人随意代表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给公司造成损失,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公司法》第16条对法定代表人的代表权进行了限制。公司对外担保行为不属于法定代表人的代表权限,法定代表人无权单独代表公司作出决定,应以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等公司机关的决议作为授权的基础和来源。 ...


·什么是技术入股?
      

    技术入股是指技术持有人(或者技术出资人)以技术成果作为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公司的行为。技术成果入股后,技术出资方取得股东地位,相应的技术成果财产权转归公司享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国家科委《关于以高新技术...


·业务专用章的效力
      在一般情况下,如果双方在合同中约定“本合同经企业加盖某业务专用章后生效”,则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该合同为附条件生效合同,企事业单位加盖某业务专用章可以成为合同的生效条件之一。但是,需要提请企业注意的是,如果该合同属于由企业提供并常运用于经济活动的格式文本,则该条款属于...


·公司人格混同的行为认定
      公司之所以具有独立的人格,是以其财产和责任上独立于其出资人为前提条件和实质内容的,并因而具有了自己的独立的组织机构、名称、住所、所营事业等。 因此以人格混同的外在表现为划分标准,公司人格混同可以分为财产混同,组织机构混同和业务混同三种。 通常情况下,财产混同表现为以下几...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权力与义务
      1、公司股东作为出资者,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2、股东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3、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可以优先认缴出资。
4、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公司决议表决权
      1、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 
2、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对公司合并、分立或者解散公司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经出席...


·股东代表诉讼与股东直接诉讼的区别
      股东代表诉讼,又称派生诉讼、股东代位诉讼,是指当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公司却怠于起诉时,公司的股东即以自己的名义起诉,而所获赔偿归于公司的一种诉讼形态。 股东直接诉讼,是指股东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基于股份所有人地位向其他侵犯自己利益的人提起的诉讼。此处侵犯自己利益的人...


·企业股权激励方案的设计
      股权激励的设计,是一个技术性,操作性很强的工作,就非上市公司激励工具而言,在目前国内外实施的股权激励方案中,适合非上市公司的有以下几种。 (1) 虚拟股票. 指公司采用发行股票的方式,将公司的净资产分割成若干相同价值的股份,而形成的一种“账面”上的股票。公司授...


·董事会僵局
      董事会是公司的权力执行机关,在公司治理中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除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执行董事外,其他公司的董事会都是一个集体行使权力的机构,因此导致了董事会也可能出现僵局。 根据法律规定,董事会成员由股东会选举或委派,不少公司的董事是由股东自行担任,这使董事会与股东会有一定的...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不实的法律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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