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河南省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征地补偿是国家政府在征用了居民使用权的土地,应该给被征地者的法定补偿。各地市根据本地经济发展状况的不同,征地补偿的标准也不相同,且每年都会有新变化。今天,就来给您讲一下河南省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河南省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地补偿费分配和使用的意见》

严格确定征地补偿费分配原则和分配比例

坚持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户的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侵占被征地农户依法享有的土地补偿费,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剥夺、侵害其依法享有的土地补偿权益。

已承包到户的农村集体所有土地被全部或部分征收的,其土地补偿费以不得低于80%的比例支付给被征地农户,其余部分留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其中农村集体所有土地被全部征收并撤销建制的,其土地补偿费以不得低于80%的比例分配给被征地农户,其余部分平均分配给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本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成员。

未承包到户的农村集体所有土地被全部或部分征收的,其土地补偿费以不得低于80%的比例平均支付给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本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成员,其余部分留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其中农村集体所有土地被全部征收并撤销建制的,其土地补偿费要全部平均分配给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本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成员。

征地涉及移民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要全部支付给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所有者。

安置补助费根据不同的安置途径支付。由用地单位或者其他单位统一安置被征地农户的,支付给负责安置的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属于已承包到户的安置补助费,要全部支付给被征地农户。属于未承包到户的安置补助费,以不得低于80%的比例平均支付给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本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成员。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征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河南省是我国的工农业大省,经济发展过程中难免会发生土地占用的问题,我国对土地占用补偿每年都会有新规定。河南省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在《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地补偿费分配和使用的意见》中表达的很明确。对于我们而言,只有准抓政策,了解形式,才能更好的维护我们的权益。

·深圳房地产企业融资的方式有哪些
      深圳房地产企业融资的方式有哪些?深圳房地产业发展快速,企业想要持续不断壮大,就需要强大的资金力量的支持,而资金的来源可以来自自己、其他企业机构以及社会大众。所以如何融资对于企业非常重要。那么深圳房地产企业融资的方式有哪些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房地产融资的途径 1、自有资...


·最新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藤县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藤县征地补偿标准藤州镇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44479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6174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4043元/亩到16174元/亩之间。 塘步镇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43923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5972元/亩;...


·梅州土地使用证贷款可行吗?
      梅州土地使用证贷款可行吗? 资金周转不灵在现实生活中大多数人都遇见过,小额的可以找亲戚朋友大额的只能找银行等金融机构,而后者大多为抵押贷款。我们在进行抵押贷款时所出示的抵押品必须与所贷金额的价值大体一致,但具体的哪些物品可作为抵押贷款很多人都不是特别清楚,就如梅州土地使用证贷款...


·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我们知道,买房的时候是一定要签订合同的,只有签订了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益才能得到合法的保障。但是,不同地方的买卖合同可能会有所差别,下面,我们带来了一篇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范本,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


·国有土地土地使用费有哪些?
      国有土地土地使用费有哪些?我们知道,我国的土地是属于国家或者集体的,对于特定公民只能依法取得并享有土地的使用权。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使用国有土地是需要纳税的,但是我国的税种是比较多的,你是否知道国有土地土地使用费有哪些?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费有哪些 国有土...


·强征收土地怎么办?
      强征收土地怎么办?强行征地可以采用取以下几种救济措施:1、农民对征地存有异议,可向有关部门申请听证。2、农民认为征地补偿安置不合理,以及征地程序不合法,可以向法院起诉。3、农民可以针对强行征地,侵犯农民合法权益的行为,向上级部门反映。4、农民可以求助新闻媒体,或将强行征地违法行为...


·公证处怎么样集体土地使用证?
      公证处怎么样集体土地使用证?我国土地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像农村宅基地就属于集体土地,农民要想使用宅基地,就得拿到集体土地使用权,办理好土地使用证。有的村民办好集体土地使用证后,想增加其法律效力,于是到公证处进行公证。那么公证处怎么样集体土地使用证?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吧...


·国内楼市的热度居高不下,促使着全国各地的开发商加速的对楼盘进
      国内楼市的热度居高不下,促使着全国各地的开发商加速的对楼盘进行来发,但是在开发的过程中如果因为开放商的资金不足或者是个别的开发商在收了业主的钱之后杳无音讯,此时开发商跑路 业主怎么办呢?我们将针对这问题为您详尽介绍,请您耐心阅读。 ? 一、开发商跑路 业主怎么办? 开发商跑...


·民事诉讼状原告现住地址需明细吗
      民事诉讼状原告现住地址需明细吗? 生活中,在一些情况下我们可能需要写民事诉讼状,但因为我们平日对民事诉讼涉及不多,所以对民事诉讼状的书写知之甚少,那么民事诉讼状要如何去写,民事诉讼状原告现住地址需明细吗?下面的我们将为你进行详细解答。 一、民事诉讼状原告住址需和身份证上的地址...


·土地使用权能否附期限转让?
      土地使用权能否附期限转让?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的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通过出售、交换或者赠送的方式转让给他人。我国土地属于国家,人们只具备土地使用权,且有一定的时限。那么,土地使用权能否附期限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条件是什么?我们将会在本文中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土地使用权能...


·如何防范的暴力征地拆迁事件?
      如何防范的暴力征地拆迁事件? 一、强化思想认识,严防因征地引发矛盾和冲突。 积极稳妥地做好征地工作,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在促进经济发展和保护耕地的同时,要将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放在首要位置,不得强行实施征地,杜绝暴力征地。 二、开展全面排查,...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