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房产中介一般有哪些骗术

房产中介一般有哪些骗术

1、透明骗术:假“开放”真“蒙人”

协议内容: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信息均为房主通过电话得知的情况,乙方自己与房主联系见面看房。本公司不设专人陪同,免去中间环节带来的不便,开放客户与房主沟通。

点评:这看起来似乎很透明,避免了“房托儿”,但实际上房屋中介提供的很可能是虚假信息。“他们最常见的方法是刊登一个价格明显低于周边房价的房源广告,消费者指名要这个房后,他们当着消费者的面拨通房主电话,让双方通话,然后向消费者收钱。但消费者事后不是找不到房主,就是房主称房屋已经租出去了。”

2、霸王骗术:中介假装不知情

协议内容:如果乙方对所提供的房源信息不满意,或因其他原因未能与房主成交,可多次来本公司查询新信息。但甲方有权拒绝乙方超出协议所示方位的查询,所付信息费不退。

点评:这是典型的霸王条款,而且还带有欺骗色彩。任何消费者都不会在成交后还不停地查询新房源,所谓“协议所示方位”,不过是当时双方的口头协议。

3、虚伪骗术:提供无效协议书

协议内容:一周之内找不到合适房屋,应向乙方退款。

点评:对这种协议书,不法中介会找出“管公章的人今天不在”等理由,拒绝盖章。一旦一周之内找不到消费者满意的房源,不法中介则拒绝退款。

4、狡猾骗术:设法骗取协议书

即使消费者字斟句酌地签订了一份可以保护自己权益的协议书,也盖上了中介公司的公章,但还是没找到合适的房源,前来退款。这时不法中介更加黑心。

有过这样一个案例:消费者前来退款,中介公司态度非常友善,等消费者再来取退款时,不法中介便称没有协议书和收据不能退款。

5、无赖骗术:态度强硬退款磨蹭

一旦各种手段使尽,消费者依然要求退款,这时不法中介会采取耍赖的方式。甚至一脸蛮横地说:“你到法院告我去!”

对于消费争议,工商、消协部门只有调解的权限,并不能强制要求经营者退款。不法中介就是摸准消费者不愿为区区几百块钱上法院的心理,才有恃无恐。

二、房产中介常见的骗术有哪些

1、发布诱人的虚伪广告

一些黑心的中介经过报纸、网络等渠道,发布一些条件好、价钱好的虚伪房源信息,诱惑购房者前来采办。比及购房者上钩之后,就以如今的租客不让看房或该房原业主不肯出售房子为托言向购房者引荐其他房子。虚伪广告捉住我们欲求“物美价廉”的心思把购房者套牢。我们提示我们,要对准广告的信息下手,如不能看房直接走人。

2、含糊要害性难题以误导购房者

为促进成交,中介公司往往隐秘房子固有的缺点、淡化生意过程中的危险、对借款等专业性相对较强的内容泛泛许诺,而且躲避将购房的细节列入购房合同。我们独特提示各位购房者,二手房生意时一定要多做几回细心的查验,为避免堕入“合同困局”,能够采纳的办法:

(1)选用房地产管理部分、职业安排拟定的房地产生意合同引荐文本,也可凭借知道房地产法律法规的专业人士签定合同。

(2)不要轻信某些中介机构和人员的口头许诺,要把所有的约好落实为书面合同条款。

(3)如以为合同条款意义含糊、有失公正,或许以为条款不完善的,应坚持需求对有关合同内容进行细化、改善或完善。在签定合同或协议时,细心酌量每个细节的合理性和详尽性。

3、一房多卖,或骗得“订金”或携款逃跑

这类黑心二手房中介往往是使用了购房者急迫的心思和常识的缺少。因而,在与二手房中介签合同时,要查验二手房中介能否有合法的运营资质。关于看中的房子,购房者应当到房子所在地房地产管理部分查询有关房地产权属挂号信息,知道所采办的房子产权有无典当、查封等权力约束,出售该房产的人能否为房子产权人,避免因一房多卖、生意人对生意标的房子无处分权以及房子存在权力约束等难题引发对立胶葛等,避免遭受经济和精神丢失。

根据我国《合同法》中规则,断定生意的只要定金,一旦生意未成交,丢失方有权向违约方索要两倍定金作为补偿,而“订金”没有法律效力。若是呈现这种状况,受害的购房者可向消费者委员会投诉,或经过法律手段进行处理。

4、有些二手房中介公司会移用客户的资金进行牟利

他们通常会需求买房者在合同签定后将首期款打入指定银行账户,进行资金监管。比及疆土房管部分挂号,合同收效后,中介公司才会把房款交给卖方。因为铺面多、事务量大,加上缺少监管,一些不法房地产中介就使用收、付款的时间差,采纳“拆东墙补西墙”的办法,移用这些资金,用于炒房、炒股,或开设门店,寻求短期赢利。处理的办法是最好将首期款放到银行做监管。

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帮助您解决您所遇到的问题。"黑房产中介"您应该都听说过。在生活中,有一些房产中介为了赚钱,经常会使用一些骗术欺骗消费者。因此,建议您在与房产中介打交道时一定要提高警惕,以免自己中了房产中介的圈套,使自己遭受损失。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建议您咨询房产律师。

·房屋租赁最长时间是多少年
      房屋租赁最长时间是多少年 一、房屋租赁最长时间是多少年 《民法典》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因此,房屋租赁合同包括续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均为20年。租赁合同期...


·婚后买的房男方的名字女方无经济来源离婚时房产如何分配
      婚后买的房男方的名字女方无经济来源离婚时房产如何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


·武汉市房屋买卖合同的规定是什么?
      无论购买农村房屋或商品房双方当事人都应该签订买卖合同,在签订个铜钱应该就各项内容达成合意。且签订合同能避免在出现基于买卖而发生纠纷时无证据可寻导致案件无法公正审理的情况。现在就让我们来带您了解下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说明吧。 1、本合同文本为签约使用文本,在签约之前,买受人应当仔...


·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约流程应注意什么?
      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约流程应注意什么? 在我们购买商品房的时候,开发商会交给我们一份格式合同文本,当事人拿到合同看到众多条款,往往不知所措,高昂的房价让我们对合同的条款不敢懈怠,但我们对此又一知半解。那么,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约流程是什么?下面我们为您整理的相关内容,和我们一起学习一下...


·租赁的厂房遭遇拆迁,若被排除在补偿范围内如何维权
      租赁的厂房遭遇拆迁,若被排除在补偿范围内如何维权   一、租赁的厂房遭遇拆迁,若被排除在补偿范围内如何维权   承租的厂房遭受拆迁时,承租人是可以获得补偿的,如果被排除在外的,承租人可以携带租赁合同等证据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


·有过购房经历的人都清楚,最开始双方之间签订的并不是商品房买卖
      有过购房经历的人都清楚,最开始双方之间签订的并不是商品房买卖合同,而应该是认购书,此时开发商也会要求购房者交付一定的定金或者预付款。但对于这个房屋认购书很多人并不清楚,针对这一情况,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解答什么是房屋认购书。 一、什么是房屋认购书 房屋认购书为预约合...


·房屋抵押要注意怎么办理
      现实生活中,很多人认为办理房屋抵押只要签订了合同就万事大吉了。其实,签订了抵押合同并不等于就取得了房屋抵押权。按照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只有办理了房屋抵押登记,房屋抵押权才真正成立。那么什么是房屋抵押登记,房屋抵押要注意怎么办理?本文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是房屋抵押登记...


·江油市房屋拆迁补偿金计算方式有哪些?
      江油市房屋拆迁补偿金计算方式有哪些? 一、补偿标准各地不同,当事人被拆迁的房子地段不同,补偿也不同,应该以当地(江油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答复为准,如果当事人对补偿标准有异议的,可以双方协商或者起诉解决。   二、拆迁居住房屋补偿:   (1)征地拆迁居住房屋,被征地的村或者村...


·父亲名下房产继承规定是什么?
      父亲名下房产继承规定是什么?父亲名下房产继承规定是:父母如果有遗嘱,遗产的分配就按遗嘱来办,如果没有立下遗嘱,则自己可以跟爷爷奶奶协商继承父母的遗产,如果产生遗产纠纷,则可走法定程序来继承父母遗产,根据《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


·农村没有房子可以分户吗?
      农村没有房子可以分户吗农村没有房子可以分户。分户,一般指子女成年或者成家后,从父母户口里面独立出去,自立一户。户籍管理制度中的分户,是指公民虽同居一处,但经济独立,分开生活或有工作证明的,可以申请分户,另立户籍档案。分户的标准是公民因房屋析产、婚姻关系变更等原因,且生活独立,有居...


·买房子违约金怎么算,购房违约金有哪几种情况?
      购房过程中常常出现意料之外的事情,购房违约就是最普遍的体现。在发生房屋买卖违约以后,守约方可以主张违约金。那么,买房子违约金怎么算?我们整理了相应的内容,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买房子违约金怎么算 购房违约金如何计算,分购房者和售房者两种情形: 1、对于购房者来说,如果逾...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