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债权风险清收方案

1、律师首先对公司提供的债权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1)债权凭证是否合法有效,证明债权数额、还款期限的基础证据包括合同,进出库单、送货单,发票、往来结算单据,对账单等是否存在瑕疵,是否达到诉讼需要的证明标准。2)财产线索。包括对方公司开户行、帐号、自有或租用的办公用房、厂房或其他房产,子公司或关联企业的股权及其他财产。3)如果债权存在担保,则审核担保主体资格是否适格、担保行为是否合法。4)诉讼时效是否超过。公司是否是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行使诉讼权利和担保物权。

2、审核后针对不同情况做如下处理:

(一)材料信息齐全、有财产线索或担保有效的。签定委托代理合同,本所代理案件诉讼、执行全过程。

(二)证据材料不全的,德本律师将指导公司通过可行的方式对证据材料进行补充,在证据达到确实充分的标准后再行起诉,以保证胜诉率。

(三)担保有瑕疵的,如果担保行为仅是有瑕疵而不是根本违反法律,律师可通过尽职调查完备相关手续,如果抵押根本违法,律师将通过尽职调查寻找其他财产线索,以确定债务人是否具有债务偿还能力。

(四)无财产线索的,公司交纳财产调查费用,由律师进行尽职调查,通过查询行政部门登记的财产信息和本所内部的财产信息调查机制和调查系统获取对方财产线索,以确定能否进入诉讼,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确定有财产可供执行的,签定委托代理合同,承办案件。

3、审核工作完成后,对债务人提起诉讼并利用本所服务优势及时采取保全措施,以保障案件胜诉后能切实回收债权(因为本所是执行回款后收费,故本所保证保全措施能及时到位)。

4、案件胜诉并收回债权后,按合同约定的比例收取律师代理费。

·欠债太多无力偿还怎么办?
      欠债太多无力偿还怎么办1、暂时无力偿还债务,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分期还款,延期还款或者减免债务。2、如果对方不同意延期或者减免债务,要起诉债务人,那么在起诉后,需要积极应诉,争取在法庭上达到分期还款或限期还款的目的!3、如果对方不同意延期或者减免债务,法庭不予支持,会限期偿还全部债务...


·由于现在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不少人手中有一些存款,在高额的利
      由于现在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不少人手中有一些存款,在高额的利率的诱惑下不少人会被集资诈骗的犯罪分子给骗了,当然如果遇到了集资诈骗的话,那么您是可以选择进行报警的,当然在我国刑法上对于集资诈骗也是有相应的规定的,只有满足了相应的金额才能构成犯罪,那么上海集资诈骗金额才构成犯罪? ...


·离婚时债务清偿是怎样的
      一.离婚时债务清偿是怎样的《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清偿。所谓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为共同生活、履行抚养、赡养义务、为生产经营等的需要而负的债务。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夫妻的共同财...


·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在生活中有一些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出于金钱的诱惑或是出于人情不征或少征税款的现象是多有出现的,然而这种行为可能会构成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那么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呢?对于处罚本罪的又该如何处罚?本文为您介绍。 一...


·合法讨债的条件是什么?
      合法讨债的条件是什么一、合法讨债的条件是什么 1、要有能够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 借条、交易合同、送货清单、收据、银行记录、视听资料等等都可以作为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 2、要有债务人起码的信息资料。现在公司之间的分立合并是很普遍的,不少公司借分立或者合并之机更改名称和住所,...


·债权债务确认书什么情况下签署
      债权债务确认书什么情况下签署 在实际情况下,债权人和债务人为了进一步明确债权债务的关系,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会签署一份债权债务确认书。债权债务确认书主要是针对借款事实以及还款期限等进行约定。那么,债权债务确认书什么情况下签署的呢?接下来,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 一、债权债务...


·撤销权的行使必须以债务人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吗
      撤销权的行使必须以债务人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吗? 一、撤销权的行使必须以债务人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吗? 撤销权的行使必须符合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 1、所谓客观要件,是指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的行为,才能使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换言之,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


·挪用公款罪的公款认定
      公款的认定标准:(1)所有权属公有;(2)钱款或特殊形式货币。特殊形式的货币:存折、存单、支票、股票、国库券、债券等金融凭证和有价证券,是特殊形式的货币形态。如其属公有且被挪用,属于挪用公款。挪用金融凭证、有价证券用于质押,其挪用公款数额以实际或者可能承担的风险数额认定。《刑法》...


·收到股东短期借款的借条满足哪些条件才有效
      收到股东短期借款的借条满足哪些条件才有效 一、收到股东短期借款的借条满足哪些条件才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四)有出借行为。 二、公司股东挪用公司资产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欠钱不还或者没钱还怎么办?
      欠钱不还或者没钱还怎么办?暂时无力偿还债务,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分期还款,延期还款或者减免债务。如果对方不同意延期或者减免债务,法庭不予支持,会限期偿还全部债务。如有能力偿还但拒不支付,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债务人没钱还债,债权人除了可以和他们签订分期还协议之外,还可以向法院起诉,...


·欠条法律期限有多长,欠条有效期是多久
      欠条法律期限有多长,欠条有效期是多久 一、欠条法律期限是多久 1、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计算满2年。需要说明的是,此类诉讼案由应为基础法律关系。 2、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债务人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