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发生工伤应该怎么赔偿

发生工伤应该怎么赔偿

职工因工伤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由企业报销。

如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按照当地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费、食宿费用按照本企业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法律还规定对工伤职工实行工伤医疗期,在医疗期内,企业应按月发给工伤津贴,其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本人受伤前12个月内平均月工资。工伤职工经评残并确认需要护理的,还应按护理等级按月发给护理费,评定伤残等级由各级劳动鉴定委员会按国家有关标准进行鉴定。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辅助生产劳动需要必须安装假肢、假眼、镶牙和配置代步车等辅助器具的,按国内普及型标准报销费用。

国家规定对工伤职工依伤残等级按规定标准享有相应的待遇。职工因工致残为一级到四级的,退出工作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发给工伤伤残抚恤证件,并享受按月发给伤残抚恤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待遇。如患病时在医疗保险中应由个人负担部分有困难的,工伤保险基金应酌情补助。如易地安家,还应发给安家补助费,旅途所需车船费、旅馆费、行李搬运费和伙食补助费也按因公出差标准由企业报销。退休时由工伤保险费金继续支付伤残扶恤金,如低于养老金标准的部分则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

职工因工致残鉴定为五级至十级的,企业原则上应安排适当工作,并按不同伤残等级发给伤残补助金。如因伤残造成工资降低,由所在单位发给在职伤残补助金。工伤职工因旧伤复发需治疗和休息的,依法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和工伤津贴。如工伤职工为五、六级伤残且企业难以安排工作的,则按月发给相当于本人工资70%的伤残抚恤金,伤残等级为七至十级的,职工经企业同意再谋职业的,或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合同后,工伤职工另行择业的,由所在企业发给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职工因工死亡,应按规定标准发给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如因交通事故引起工伤,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的赔偿项目或类似赔偿项目,企业或工伤保险机构不再支付,但交通事故赔偿项目的标准低于工伤保险标准的,由企业或工伤保险机构补足差额部分。

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致残的,除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的外,其他工伤保险待遇按一般情况享有,如因交通肇事者逃逸或其他原因,受伤职工不能获得交通事故赔偿,企业或工伤保险机构应按规定给予工伤保险待遇。

职工因公出差因意外事故失踪的,前三个月工资照发,第四个月对失踪职工的供养亲属按月发给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还可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发给丧葬补助金和其余待遇。

劳动关系在国内并参加工伤保险在境外负伤、致残或死亡的出国、出境人员,已获境外伤害赔偿的,国内工伤保险一次性工资补助金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发给,其他待遇按规定照发。如境外伤害赔偿金低于国内一次性工资补助金或伤残补助金标准的,由国内有关单位或工伤保险机构补足。

以上工伤待遇中的工伤医疗费、护理费、伤残恤金,一次住伤残补助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资补助金等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其他费用由工伤职工所在企业支付。如企业没有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登记或缴纳保险费的,全部工伤待遇由企业保障支付。参加工伤保险企业实习的学生发生伤亡事故的,参照有关待遇标准,由当地工伤保险机构发给一次性待遇。

二、工伤赔偿有争议该如何处理

工伤职工及亲属在申报工伤和处理工伤保险待遇时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可按规定申请劳动仲裁。工伤职工亲属对劳动行政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及工伤保险机构待遇支付决定不服的,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对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伤残等级鉴定结论不服的,可向上一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省级劳动鉴定机构作出的复查鉴定为最终鉴定。

进行伤残鉴定是一个很重要的环节,一般最后的赔偿都是要以此为依据的,给劳动者造成了不同的损害,那么此时的赔偿标准就不一样。当然,结合具体的情况,最终计算出来的赔偿数额也是存在差异的。

·公司以违反规章制度开除员工要经过什么程序
      公司以违反规章制度开除员工要经过什么程序 ?按规定,发现员工有过错的,公司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不过,有些不正规的公司,为减少公司的财政负担,或是想获取其他利益,便找个借口开除员工。为避免承担经济补偿,又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开除员工。不过,以违反规章为由开除员工需要遵守一定程...


·劳动合同不到期需要怎么赔偿多少钱?
      劳动合同不到期需要怎么赔偿多少钱? 根据劳动者的实际的情况来赔偿; 经济补偿金计算的月工资标准应当按照劳动者应得的工资而并非以劳动者实际所得工资进行计算。经济补偿金应当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在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单方违约解除劳动合同赔偿规定是什么?
      单方违约解除劳动合同赔偿规定是什么?单方违约解除劳动合同赔偿规定是按照经济补偿金的两倍来支付给劳动者赔偿金。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辞职)分三种情况: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个人原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试用期3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


·工程质量验收的基本单位涵盖哪些内容?
      工程质量验收的基本单位涵盖哪些内容?在建筑工程中, 很多人很容易混淆质量验收与质量考核,其实两者是有很大的差别的,工程质量验收的基本单位是检验批。 如果是各单位自行组织的考核,基本单位就没有统一规定了,要想工程有条不絮的进行,分清工程上一些固有名词还是必不可少的。 一、施工过程中...


·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怎么处理?
      公司人员收受贿赂怎么处理??(一)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3万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其他较重情节”,应予立案,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1.多次索贿的;2.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


·工伤鉴定失败后怎么办?
      在工作中难免会受到一些身体上的伤害,有时候还会出现严重的损伤,为了保障人民的权益,本着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国家在很早前就推出了《工伤保险条例》来保护人民在工作中的利益,但是前提是要对所受的伤害进行鉴定,但如果工伤鉴定失败后该怎么办呢?下面是一些处理建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终止劳动合同后企业怎么办
      劳动合同终止与劳动合同解除,其实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是存在一定的相似之处的。但由于实际的情况不同,此后企业作出的处理也就不一样。那么终止劳动合同后企业该怎么办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在具备特定条件时不再具有法律约...


·签订三年合同工单方毁约如何处理?
      签订三年合同工单方毁约如何处理?签订三年合同工单方毁约的处理方式是需要支付违约金。如果有一方不按照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的话,就会成为违约侵权,就要向受到损害的一方交付违约金,如果私下里协商不成的话,可能还会成为民事诉讼案件。目前来讲,一般的劳动合同所签的期限为三年,也就是说在三年之...


·职工离职经济补偿金缴个税吗?
      职工离职经济补偿金缴个税吗(一)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


·工程质量怎样处理程序?
      工程质量怎样处理程序? 在工程进行的过程中,工程师要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管、负责和把控。尽管如此,在工程进行的过程中还是会出现质量缺陷和质量不过关的现象。当出现这种情况时,需要在不使质量标准和使用条件降低的前提下,进行相关的处理。那么工程质量怎样处理程序呢?本文将给予详细介绍。 ...


·建筑工程安全合同有模板吗
      建筑工程安全合同有模板吗? 建筑工程安全合同 一、 工程项目: 二、 施工地址: 三、 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2、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备案。 3、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