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离婚后房产如何过户

离婚后房产如何过户

1.离婚的法定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去民政局办理的),另一种是诉讼离婚(去法院办理的),离婚后房产过户会根据离婚方式的不同,需要准备的材料也有不同。

2.协议离婚房产过户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有关于房产分割的离婚协议书;

(2)离婚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3)离婚财产归属协议,如果是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后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

(4)房产证;

(5)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3.诉讼离婚房产过户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生效的法院判决书以及复印件;

(2)判决书中如果明确房产归属的,可以由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房产证;

(3)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4)房产证。

4.离婚后具体的房产过户流程有:

(1)协议离婚,签订离婚协议书或签订离婚判决书。到公证处办理离婚房产析产公证,如果是有离婚判决书的则无需办理公证;

(2)到交易核心办理转绘;

(3)凭着离婚房产析产公证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4)办理离婚房产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50元登记费;

(5)领取证。

二、夫妻离婚房产过户费用

1.税类:契税,按照房产总额的百分之二收取;印花税,按照房产总额的万分之五收取。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规定,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对共有房产重新进行分割或归属其中一方的,不征收契税。但是原本属于夫妻一方所有的房产,如果离婚时权属发生改变的,应当按照赠与行为来征收契税。

2.费类:登记费,80元;交易手续费,按照房产总额的百分之二收取;工本费,20元。

总而言之,就是离婚分为两种方式,即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离婚房产怎样过户也是根据离婚的方式不同,而准备的相关材料也是不同的。而且,关于离婚房产过户也是要收取相关的费用的,比如契税、印花税、登记费、交易手续费和工本费等。对离婚房产过户还有问题的,欢迎咨询我们律师网。

·出租的房屋存在瑕疵要怎么办
      房屋最大的用途其实也就是满足居住或办公需求,对于租赁的房屋,若存在一些小瑕疵,不影响使用的话其实还好,适当的修复一下也就可以了。但如果瑕疵问题比较严重,影响到了正常使用的话,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处理呢?我们将在下文中告诉您出租的房屋存在瑕疵要怎么办。 一、出租的房屋存在瑕疵要怎么办 ...


·购买期房时应注意的事项有:
      购买期房时应注意的事项有:1、逾期交房。买期房是没有无法交接房屋的,所以延期交房成为购买期房比较常见的一个问题,购房者在签订合同之前一定要清楚开发商的底细。2、质量问题,由于期房不像现房一样可以直接查看到房屋的现状,房屋的质量问题也是极易出现的,购房者如果做好前期的准备工作,损失...


·一、买卖不破租赁承租人新房主是否应继续履行合同?
      一、买卖不破租赁承租人新房主是否应继续履行合同?买卖不破租赁承租人新房主是应继续履行合同的,1、租赁关系继续存在。出租人将租赁物让与第三人,租赁合同对于买受人继续存在,承租人与买受人之间,无须另外成立租赁合同,买受人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时与承租人产生租赁合同关系,成为新的出租人。租...


·一、房产证换不动产证流程是什么?
      一、房产证换不动产证流程是什么 1、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包括申请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等,需要携带原件验证,留复印件办理; 3、不动产权属证书,需要携带原件; 4、契税完...


·婚前房产过错方有权利要求分割吗
      婚前房产过错方有权利要求分割吗 一、婚前房产过错方有权利要求分割吗? 婚前房产无论对方是否有过错行为都无权分割,因为婚前房产是个人财产,离婚时只能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


·离婚房产公证女方不去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离婚房产公证女方不去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就需要双方都同意,自然要双方到场,当然也可以一方授权另一方去办理,写个授权委托书。 二、谁可以办理夫妻财产公证? 1、未婚夫妻。未婚夫妻由于不具有法律上的夫妻关系,各自的财产归属容易界定,不存在共同财产问题...


·父母首付买房离婚房子归谁?
      现在很多人购房其实都是在父母的支持下进行的,其中往往就是由父母给首付,然后由子女日后还房贷。但此时会涉及到子女结婚的问题,而父母首付买房的实际房产登记就会有不同的情况。现实中,父母首付买房离婚房子归谁呢?我们整理了有关资料,马上在下文中为你解答疑惑。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一...


·承租人擅自转租房屋有效吗?
      承租人擅自转租房屋有效吗?承租人擅自转租房屋无效,租人在租赁期限内,征得出租人同意,可以将承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而且出租人可以从转租中获得收益。房屋转租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首先,房屋转租,应当订立转租合同。其次,转租合同须经原出租人书面同意。虽然一般要求租赁当事人签订的...


·样板房室内软装设计及购销合同范本
      样板房室内软装设计及购销合同范本 样板房室内软装设计及购销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富阳富春玫瑰园 样板房内的软包购买及安装,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承包方式 1、按软包施工图和承包范围内实行统一购买、摆放,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 2、在没有...


·婚前按揭房产离婚怎么分配
      婚前按揭房产离婚怎么分配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 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 在此需要明确的是...


·一、邯郸房产纠纷律师在被告缺席的时候如何处理?
      一、邯郸房产纠纷律师在被告缺席的时候如何处理?邯郸房产纠纷律师在被告缺席的时候也是积极的准备应诉,收集好相关的材料,以及证据,对于被告缺席,法院自然会做出相应的处理,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