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欠债不还处理方法有哪些

可以说大多数的人都遇到过欠债不还的情况,而此时却也让自己很为头疼,毕竟自己的钱也是辛苦挣来的,就这样借出去之后就收不回来了,相信您都会觉得不甘心。那要想解决这样的问题,具体可以采取怎样的方法呢?本站我们带来欠债不还处理方法的内容,供你参考了解。
一、个人欠债不还处理方法有哪些
欠款纠纷产生后的解决方式很多,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只要运用及时和恰当,就会收互事半功倍的效果。但由于一些债权人常常为了不伤和气,协商阶段的时间拖得太长,从而坐失了很多收回欠款的良机。申请支付令是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径之一。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方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在收到人民法院发出的支付令后十五日内没有清偿债务,或没有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可见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以收回欠款的最大好处就是时间短、见效快。当然若债务方在法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了书面异议,则必须通过诉讼程序处理。
二、如何通过诉讼追讨欠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的规定,债权人在起诉或应诉时应向法院提交必要的证据,否则债权人的主张有可能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将承担败诉的后果。以下是债权人应向法院提供的主要证据:1、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或借贷合同等书面证据。没有书证的,应提供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时间、地点、金额,并提供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或证据线索。2、有担保人的,应提供担保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址;担保人是法人的,应提供法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及其住址。有担保协议的应提供书面担保协议或担保条款。3、有抵押物的,应提供抵押物的名称、数量、价款数额、存放地点和保管人的姓名等证明材料。4、提供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义务的证明材料和在诉讼时效期间主张权利的证明材料。5、关于共同被告的相应证据,如列夫其另一方为共同被告,应提交婚姻关系证明;股东出资不到位、抽逃出资、股东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的的相应证据。确定被告: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您是否起诉了夫妻双方;债务人是公司的,股东是否出资不实、虚假出资、过桥出资、抽逃出资,股东有无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给债权人造成严重损害的行为,应追加股东为被告。目的在于扩大偿还主体,增加偿还系数。选择管辖法院: 债务案件一般由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审理,也可以是被告经常居住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所在地法院。由于合同产生的债务,也可以在合同履行地法院立案律师指导下选择对自己有利的法院,以利于判决的执行。多个被告的,择其一被告选择对己方有利的法院。起诉状:民事起诉状,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认为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争议时,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要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公正裁判的书面诉讼请求。对于欠债不还的人,其实是很可恶的。但有些时候对方也不是恶意不还债,只不过因为确实没有还债能力,这样的情况下其实债权人可以适当的再宽限一些时间。不过要是属于恶意不还债的话,就不要客气了,尽早采取措施进行处理,这对自身利益的保护也是有好处的。


·借款超出多少为非法集资?
      借款在我们的生活中很常见,如果有人手中不方便,便会找亲友借款应急,但是,有些借款并不是用来应急,而是借用大量的资金来从事次他的事情,民间借款到达一定的数额便会成为非法集资,这次,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借款超出多少为非法集资。      借款超出多少为非法集资      根据《最高人民法...


·借款人的违约情形有哪些
      借款人的违约情形有哪些 一、借款人的违约情形有哪些 逾期付款利息按逾期付款违约金确定与判决“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给付债权人逾期付款利息”的本意并不矛盾。 对于法院判决“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付利息”中同期的正确理解应按银行的规范进行,首先应当区分同期是在“期内”还是在“期外”,即:...


·男方借钱结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男方借钱结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一、男方借钱结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借钱结婚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有明确的界限,其范围和偿还方式都有明...


·离婚后债务如何承担,夫妻离婚怎么清偿债务?
      离婚后债务如何承担,夫妻离婚怎么清偿债务?结婚是人生大事,离婚更是人生重要的事,做为一个家庭的解体,由此而带来的经济上的问题显然是无法回避的。那离婚时债务如何承担呢?实践中,很多人都曾咨询过我们这个问题,下面我们就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离婚后债务如何承担 离婚债务一般...


·借钱出去之后若借条超两年怎么办?
      借钱出去之后若借条超两年怎么办? 一、借钱出去之后若借条超两年怎么办? 1、借条超过两年,如果借条上约定了还款期限,查看债务偿还期限届满到现在是否超过三年,如果超过了,诉讼时效就过了,除非债务人自愿偿还债务。 2、如果借条上没有预定还款期限,那么可以向法院起诉,并且向法院申...


·一般秸秆焚烧罚款多少钱?
      违法秸秆焚烧罚款多少钱?1、对违法焚烧农作物秸秆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2、故意焚烧农作物秸秆,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


·没有合同拖欠货款怎么办?
      没有合同拖欠货款怎么办?在经济社会迅猛发展的今天,有的企业管理人为了在简便的操作流程下获得更大的经济利益,与对方当事人在仅达成合意却未签到合同的情形下进行经济贸易活动,岁过程简便,但也埋下了客户拖欠贷款的现象。那么,没有合同拖欠货款怎么办?现在就让我们来带您了解下吧。没有合同拖欠...


·笔迹鉴定民间借贷可以做吗?
      一、笔迹鉴定民间借贷可以做吗? 可以通过法院委托; 笔迹鉴定是根据人的书写技能习惯特征、在书写的字迹与绘画中的反映,来鉴别书写人的专门技术。主要任务是通过笔迹的同一认定检验,证明文件物证上的笔迹是否为同一人的笔迹,证明文件物证上的笔迹是否为某嫌疑人的笔迹。笔迹鉴定不仅能检验...


·民间借贷中超过多少利息算高利贷?
      民间借贷中超过多少利息算高利贷?一、超过多少利息算高利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2020年8月20日发布新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20...


·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该怎么处罚
      以非法提高存款利率的方式吸收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在达到数额较大标准时,可能涉嫌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根据罪刑法定原则,如果没有达到数额较大,则不能认为构成本罪,一定的数额往往是经济犯罪的罪与非罪界限。那么,按照法律中的规定,要是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该怎么处罚呢?我们一起在下...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拆分形式包括哪些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拆分形式包括哪些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形式包括可交换债券(可以转换为除发行公司之外的其他公司的股票)、可转换优先股(可以转换为普通股的优先股)、强制转换证券(一种短期证券,通常收益率很高,在到期日根据当日的股票价格被强制转换为公司股票)。从发行者的角度看,用可转换债券融...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