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广西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有哪些

广西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有哪些项目? 广西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有哪些项目?
(一)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单层建筑物高度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高度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至2.1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净高不足1.20m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
单层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者,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多层建筑物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二层及以上楼层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和场馆看台下,当设计加以利用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至2.10m的部位应计算1/2麦基;当设计不利用或室内净高不足1.20m时不应计算面积。
地下室、半地下室(车间、商店、车站、车库、仓库等),包括相应的有永久性顶盖的出入口,应按其外墙上口(不包括采光井、外墙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坡地的建筑物吊脚架空层、深基础架空层,设计加以利用并有围护结构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设计加以利用、无围护结构的建筑吊脚架空层,应按其利用部位水平面积的1/2计算;设计不利用的深基础架空层、坡地吊胶泥架空层、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场馆看台下的空间不应计算面积。
建筑物的门厅、大厅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门厅、大厅内设有回廊时,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建筑物间有围护结构的架空走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1/2计算。
立体书库、立体仓库、立体车库,无围护结构的应按一层计算,有结构层的应按其结构层面积分别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m者应计算1/2者应计算1/2面积。
建筑物外有围护结构的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1/2计算。
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建筑物顶部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设有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应按其底板面的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建筑物内的室内楼梯间、电梯井、观光电梯井、提物井、管道井、通风排气竖井、垃圾道、附墙烟囱应按建筑物的自然层计算。
雨篷结构的外边线至外墙结构的外边线的宽度超过2.10m者,应按雨篷结构板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有永久性顶盖得室外楼梯,应按建筑物自然层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建筑物的阳台均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车棚、货棚、站台、加油站、收费站等,应按其顶盖得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高低联跨的建筑物,应以高跨结构外边线为界分别计算建筑面积;其高低跨内部连通时,其变形发缝应计算在低跨面积内。
以幕墙作为围护结构的建筑物,应按其幕墙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
建筑物外墙外侧有保温隔热层的,应按保温隔热层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 建筑物内的变形缝,应按其自然层合并在建筑物面积内计算。
(二) 下列项目不应计算面积。
建筑物通道(骑楼、过街楼的底层)。 建筑物内的设备管道夹层。
建筑物内分隔的单层房间,舞台及后台悬挂幕布、布景的天桥、挑台灯。 屋顶水箱、花架、凉棚、露台、露天游泳池。
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和罐体的平台。
勒脚、附墙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性幕墙、空调室外机搁板(箱)、飘窗、构件、配件宽度在2.10m及以内的雨篷以及与建筑物内不相连通的装饰性阳台、挑廊。 无永久性顶盖得架空走廊、室外楼梯和用于检修、消防等的室外钢楼梯、爬梯。 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
独立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贮油(水)池、贮仓、栈桥、地下人防通道、地铁隧道。
现在您应该都清楚了,广西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相关管理办法对建筑面积的计算制定了详细的规则,规定了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与多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其计算方法是不同的。对具有阳台、车库、地下室、走廊等的建筑物,也分别列出了相应的计算方法。另外,还规定了建筑物通道、设备管道夹层、建筑物内分隔的单层房间、屋顶水箱、附墙柱、 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项目不应计算面积。

·发包人有时候不会把建设工程发包给一个承包方,而是会把建设工程
      发包人有时候不会把建设工程发包给一个承包方,而是会把建设工程分包给两个承包方,这就会签订建设工程分包合同,那么工程分包合同的效力是怎么样的?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的效力是怎么样的? 建设工程分包是指经发包人同意或者...


·水利工程施工协议模板是怎样的
      水利工程施工协议模板是怎样的? 施工双方都会针对工程项目签订相关的施工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签订施工合同是风险防范的最重要的一步之一,如果没有签订施工合同,一旦双方发生纠纷,容易导致没有证据,甚至连施工款都难以取回。那么,水利工程施工协议模板是怎样的?详情参考下文。 水利工...


·在我国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应满足哪些条件?
      在我国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应满足哪些条件?1、用人单位必须存在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继续履行作为承担合同违法违约责任的一种方式,必须要有违法违约行为的存在。要强制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必须以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为前提。2、必须是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工伤保险待遇的调解意见有哪些内容?
      工伤保险待遇的调解意见有哪些内容? (一)在医疗期间享受如下待遇: 1、工伤职工符合规定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等医疗费用全额报销。 2、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由单位按照省内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


·劳动合同法多大年龄可以签合同?
      在普通人们眼里,孩子年满十八周岁就属于成年人了,就具备了完全民事能力。那么按照劳动合同法多大年龄可以签合同?是不是也是十八周岁?针对这个生活中比较常见的问题,我们通过查阅相关法律知识,在下文给您做个概况总结。 一、相关法律对签署合同年龄规定是怎样的? 1、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工需要建立建筑企业劳动关系吗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越来越的建筑企业涌现,建筑企业劳动关系也成了社会的焦点,建筑企业的员工的主体是民工朋友,那么,民工需要建立与建筑企业劳动关系吗,对于问题的答案是肯定的,按照劳动法的要求是必须签订劳动合同的,但是现实中建筑公司与企业之间很少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那么建...


·在我国工伤认定后申请鉴定有限制吗?
      在我国工伤认定后申请鉴定有限制吗?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职工需要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如体内有钢钉、钢板一类的内固定器材的,需拆除后才可以做劳动能力鉴定(除非医生书面证明体内的钢钉、钢板一类的内固定器材不需要拆除,一直留着体内的情况以外)...


·实践中,需要根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约定的劳动合同期限,然后
      实践中,需要根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约定的劳动合同期限,然后才能大概确定劳动合同试用期的期限。那要是签订的三年期限的劳动合同,那么三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是多长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三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是多长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


·疫情延迟发工资怎么办?
      疫情延迟发工资怎么办?可以咨询用人单位了解相关情况,并在后期复工后,由用人单位补发工资待遇。因此次疫情,假期延长和复工延迟属于企业无法预见的客观情况,延迟复工的企业可以在复工后的最近工作日发放工资。同时,企业应注意告知员工延迟发放事宜。(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


·买房对于每一个人来说都是相当的重要的因为这涉及到以后工作的时
      买房对于每一个人来说都是相当的重要的因为这涉及到以后工作的时候交通是否便利离学校或者是商场是否近,所以在买房的时候都会查看房源详情以及看有没有优惠的政策,但是对于在武汉生活着工作的朋友们来说武汉房产政策最新是什么他们可能不知道,我们马上为您解答一下。 一、武汉房产政策最新是什么...


·劳动关系仲裁开几次庭?
      作为劳动者应该了解,在进入用人单位工作之后,应要求用人单位与自己尽快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对双方利益都有保障,同时它也是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法律凭证。没有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发生工伤时就会有无法获得赔偿的风险。双方如果因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引起争议,可以请当地劳动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