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房产质押贷款合同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房产质押贷款合同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一、房产质押贷款合同的现实存在
我国《担保法》关于质押的问题,仅规定了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而对于不动产质押未予涉。 所谓不动产,是指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地上定着物。不动产质押,就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不动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以该不动产来担保债务的履行,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享有以该不动产折价或者依法拍卖、变卖该不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由于不动产相对于动产来说,它属于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就会损失其经济价值的物,因此在经济活动中人们极少用不动产来设置质押,即很少遇到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不动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将该不动产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之情况,而一般都是以不动产来抵押,即以不转移不动产的占有方式,将该不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抵押与质押,均属物的担保方式,当债务人不覆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或质权人都享有以担保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担保物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因此,当事人通过设定不动产抵押,可以达到与设定不动产质押同样的目的,而且避免了质押必须移转标的物的占有而不动产又不便于移转占有所带来的麻烦,债务人在保证担保物的价值不减少的情况下可以继续使用担保物,债权人也因标的物不移转占有而免除其对标的物的保管义务。总之,以不动产设定抵押方便可行,而以不动产设定质押操作困难,人们自然就从优择取。但是通常并不能涵盖特殊,以不动产设定质押虽属罕见,却并非绝无,在个别情况下以不动产设质的事实毕竟还是存在的。
二、以不动产设定质押法律是否承认其效力
由于我国《担保法》关于质押一章,只对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作了规定,而对不动产质押未作规定,因此,对于不动产能不能用来设定质押,法律是否承认不动产质押有效的问题,在审判实践中就存在着很大的争议。一些同志认为,我国《担保法》作为一部专门规定担保问题的法律,在立法时必然会考虑到它的完整性和规范性,既然担保法对动产质押作了明确的规定,决不可能遗漏与之相对应的不动产质押问题。按照物权法定主义这一民法的一般原则,当事人对质押标的物是不能任意约定的,担保法对质物的规定当属强制性规定。也就是说,担保法未规定不动产质押,就是否定不动产质押这种担保形式,当事人以不动产设定质押的,于法无据,应当认定为无效,债权人无权要求以质押的不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不动产之价款优先受偿。
我国的相关法律并不认同不动产质押,那么,房产质押贷款合同在现实中虽然存在,但是处理起来却是非常有争议的,我国质押在不动产上是不予设立,那么房产质押合同在质押上就根本不存在,也就是无效的,所以,在现实生活中为了避免法律纠纷,还是不要签署房产质押贷款合同。

·租房合同未到期可以转租么
      租房合同未到期可以转租么房屋可以转租,但是合法的转租需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转租须经房屋所有权人的同意。转租已不属于正常使用的范畴,必须经房屋所有权人同意,否则无效。2、转租的租金不得高于原租金,确实需合理提高,提高的收入应交给房屋所有权人。租金是房屋的收益,应由房屋所有权人取...


·房屋拆迁合同怎么写?范文是怎样的?
      房屋拆迁合同怎么写?范文是怎样的? 房屋拆迁在实践中较为常见,房屋拆迁工程需要由具有相关资质的施工单位来进行,为了保障?房屋拆除的质量,施工单位会与发包方签订一份房屋拆迁合同。许多人对于房屋拆迁合同怎么写不太了解,我们整理了一篇房屋拆迁合同的范文,希望您可以通过以下范文了解相关...


·婚前房产协议书有效吗
      有的夫妻为了婚后避免发生房产纠纷,就会在婚前签订一份婚前房产协议,但是很多夫妻都担心这份房产协议是否有效,那么婚前房产协议书有效吗?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婚前房产协议书有效吗 1、只要内容不违法,对你们两人是有效的,但是还有个前提条件,...


·婚前房产离婚分割有哪些情况
      对于夫妻个人的婚前房产来看,有可能是在婚前就完全获得了产权的,当然更多的时候是在婚前支付了首付款,而在婚后由夫妻两人共同进行还贷。对于这样的房产,要是日后夫妻离婚的话,那么婚前房产离婚分割有哪些情况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婚前房产离婚分割有哪些情况 (1)婚前一方购...


·没有遗嘱的房子该如何继承
       在被继承人留下合法有效的遗嘱时,一般会按照遗嘱中的内容来继承其合法所有的房子,但要是对于没有遗嘱的房子,那么此时如何继承才好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在进行具体了解。 一、没有遗嘱的房子该如何继承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


·在购买房屋的时候,如果符合条件,那在自己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可
      在购买房屋的时候,如果符合条件,那在自己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可以向银行申请进行按揭贷款购买。不过此时银行提供的也仅仅是剩余的房款,购房的首付一般还是需要购房者自己支付的。那实践中,二手房最低首付多少钱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二手房最低首付多少? 所谓二手房首付,指的是...


·二手房买卖存在的风险都有哪些
      二手房买卖存在的风险都有哪些 1、遭遇问题房源:由于买家对二手房交易不熟悉,对假房产证缺乏鉴别能力或者对房源是否被抵押、查封等情况不了解而买到问题房源。 2、价格风险:由于买卖双方对市场不够理解,缺乏相关专业知识,可能导致买卖双方心理价位偏离市场行情,一方利益受损。 3、合...


·购房合同和发票丢了应该怎么办?
      购房合同丢了如果是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丢失合同的,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与房屋交易管理衔接的指导意见》第二条加强房屋交易管理与不动产统一登记。加强房屋交易管理。房屋交易管理是房地产市场监管的基础和核心...


·父母为子女出资购房的问题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和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受赠的财产原则上为夫妻共同所有,除非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财产只归一方。也即,在我国法定夫妻财产制为婚后所得共同制的前提下,夫妻一方婚后所得的财产原则上均为夫妻共同所有,除非赠...


·离婚房产补偿费怎么给?
      离婚问题一直困扰着很多人,趋势在我国法治社会中有法律来规定离婚的程序以及解决的问题方法,也就是在婚姻法中有详细的规定。离婚中解决房产等问题都会很好的解决,保证离婚时候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那离婚房产补偿费怎么给?下面就想的是介绍。 一、哪些情况下,另一方可以得到离婚后房屋补偿款 离...


·农村自建房拆迁人口核算可以吗?
      一、农村自建房拆迁人口核算可以吗?根据不同地区的政策有不同的核算标准,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其中,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