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一、其中一方在婚前买的房算夫妻财产吗?

一、其中一方在婚前买的房算夫妻财产吗?其中一方在婚前买的房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归谁所有,以夫妻双方的约定优先。有约定的,离婚时应按双方的约定处理。夫妻双方的约定,可以以书面形式约定,也可以以口头形式约定。对于口头形式约定,必须双方无争议,方按口头约定的协议处理。夫妻双方关于共同财产分割的约定,不能规避法律。二、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相关内容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归谁所有,以夫妻双方的约定优先。有约定的,离婚时应按双方的约定处理。夫妻双方的约定,可以以书面形式约定,也可以以口头形式约定。对于口头形式约定,必须双方无争议,方按口头约定的协议处理。夫妻双方关于共同财产分割的约定,不能规避法律。如果规避法律,则该约定无效。所谓规避法律的约定,是指该约定规避法定义务,侵害国家、集体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例如,夫妻一方为了转移财产,避免个人所负债务,在离婚时约定把所有的财产归于另一方所有,使其债权人难以获得应得的财产,或者进行假离婚以逃避债务,这样的约定侵犯了他人的利益,属于规避法律的行为,约定无效。离婚时,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由双方按照协议处理,如果协议不成时,则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人民法院在审理夫妻共有财产分割问题时,应当遵循以下的原则:(1)男女平等。法院所判决分割的财产是夫妻共同共有财产,根据该法第17条的规定,基本上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对于这部分财产,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有平等的处理权,由此,在离婚分割这部分财产是夫妻双方也应处于平等的地位。(2)保护妇女和子女的合法权益。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一方面应当注意不得侵犯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应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女方的经济状况及子女的实际需要给予必要的照顾。(3)尊重当事人意愿。在分割共同财产时,法院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意愿,这是尊重公民财产权利的一种表现。如果一方当事人自愿放弃全部或部分权利时,法院应尊重其选择,不应加以禁止。(4)有利生产,方便生活。法院在判决分割共同财产时,应当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判归一方所有。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分割时应不损害其效用和价值,以保证生产活动、经营的正常进行,特别是现在夫妻共同财产中生产资料的比重占的比较大的情况。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分割时也应根据双方各自的实际需要,使物尽其用,方便生活。其中一方在婚前买房那么该房产算作个人的婚前财产,在进行离婚财产分割的过程中是不需要进行分割的。如果买房的一方同意将房产作为共同财产的,必须要签订婚前财产归属的协议,到公证处进行公证之后方具有法律效力,否则口头的约定变数是非常大的。


·可以离婚房产去名贷款吗?
      婚姻往往没有我们想象的简单,许多婚前十分相爱的夫妻在婚后会因为各种矛盾而选择离婚。双方的房产如果是在婚后购买,并且有贷款未还,登记两个人的名字,在结婚时可以会约定将房子进行更名。在有贷款的情况下,可以离婚房产去名贷款吗?我们来了解一下吧。 一、可以离婚房产去名贷款吗? 双方离婚,...


·一、二手房买卖中一方延迟履行合同怎么办?
      一、二手房买卖中一方延迟履行合同怎么办?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合同的形式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依据法律规定,作为房屋买卖合同的双方,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


·置业者如何看物业管理
      买房时购房者一定要问问,物业公司是否进入了项目,何时进入项目。一般来说,物业公司介入项目越早,买房者受益越大。 若在住宅销售阶段物业公司还没有介入,开发商在物业管理方面做出许多不现实、不合理的承诺,如物业费如何低,服务如何多等等,待物业公司一核算,成本根本达不到,承诺化为...


·按揭买的房子可以提前还款吗
      可以。房贷是可以提前还款的。提前还房贷主要有以下两种方式:1、全额提前还清,就是把所欠房贷一次性还清。2、提前偿还部分房贷,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在每月还款额固定不变的情况下,逐渐缩短还款期限。另一种是每月还款额减少,但还款期限不变。《贷款通则》第三十二条:贷款归还: 借款人应当按照...


·现阶段我国对于购买房屋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的越来越完善
      现阶段我国对于购买房屋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的越来越完善,作为我国公民在购买不动产时也受到相关的法律约束,但是很多人对于买房建筑面积计算公式怎么计算等问题并不理解。那么买房建筑面积计算公式是什么?下面就买房建筑面积计算公式是什么的问题进行解释。 买房建筑面积计算公式是什么? 在我国...


·按揭贷款房产离婚时属于谁
      按揭贷款房产离婚时属于谁 一、按揭贷款房产离婚时属于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18条第3项规定的除外;(五...


·住房按揭贷款办不下来怎么办
      住房按揭贷款办不下来怎么办 一、住房按揭贷款办不下来怎么办 这个问题得看是谁的责任,如果是开发商销售没给介绍清楚现在的政策而使没法办贷款的话,可以直接找领导说明情况,要求退房。 如果是自己的原因办不下来贷款,而且如果当时的合同上说明贷不下款来不属于违约的话,双方同意即可解除...


·二手房的买卖流程是怎样的
      二手房是相对于一手房来说的,也就是经人居住使用过的房屋。二手房买卖在房屋买卖交易中占据着很大的一部分。如果人们要购买二手房,可以先了解一下二手房的买卖流程是怎样的,这对房产的交易也是好处的,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介绍这方面的知识。 一、二手房的买卖流程是怎样的 1、买卖双方确定...


·离婚时夫妻的房产是怎么过户的
      ,一对夫妻离了婚自然就不愿意再继续住在一起,所以即便房屋是他们的共同财产,最后也会过户到一方的名下,而没有房产的一方会得到相应的赔偿。那在实践中,离婚时夫妻的房产是怎么过户的?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时夫妻的房产是怎么过户的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


·目前,按揭贷款成为很多购房者青睐的购房方式,但由于购房者对于
      目前,按揭贷款成为很多购房者青睐的购房方式,但由于购房者对于办理住房贷款的事项不甚熟悉,以至跑了一趟又一趟,浪费了很多时间。为避免这种情况,建议最好先搞清楚按揭贷款买房时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以免给自己的利益造成损害。 一、按揭贷款买房时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 1、申请贷款额度要...


·征收时住房和厂房补偿是一样的吗
      征收时住房和厂房补偿是一样的吗 国家为了进行公共管理、合理规划城市、建设公共设施,需要对于一些占用公共建设的房屋进行征收,有专门人员进行拆迁。“拆迁”对于政府部门来说是一项难题,涉及到很多人的利益,可能会遇到各种阻拦。政府应该以人民的利益为重,安抚被拆迁群众,并发放合理的拆迁补...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