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民事纠纷的起因是房产继承法院收费谁拿

民事纠纷的起因是房产民法典院收费谁拿?1、诉讼费用一般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2、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3、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二、房产继承纠纷的诉讼费标准是多少?(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继承人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处理房产继承的话,在房产继承的过程中不涉及法院收费,至于说法院收费的话,那就应该是提起了民事诉讼,不过民事诉讼活动中不是谁先起诉,谁就一定会胜诉的,所以诉讼费由谁承担,得看法院的判决结果。


·一、出卖人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一、出卖人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


·购房协议能代替合同吗
      不能,购房协议只是双方达成的一致意见,而购房合同是要签名的。这两者之间是不一样的。购房协议书是购房合同的一种体现,是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而签订的协议。购房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与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有什么区别?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与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有什么区别?   一、城市房屋拆迁补偿与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有什么区别?   1、从概念上,农村房屋拆迁属于集体土地征收,城市房屋拆迁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   2、在适用法律上,农村房屋拆迁适用《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城市房屋...


·一、房屋租赁合同的诉讼管辖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房屋租赁合同的诉讼管辖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 农村土地承包经...


·北京房屋租赁条例的内容是什么
      如今城市流动人口越来越多,所以租房的现象也日益增多,为了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我国制定了关于房屋出租的管理办法,那么北京房屋租赁条例如何?我们在租房的过程中都需要注意哪些的问题呢?为您解答。 北京房屋租赁条例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房屋租赁管理,维护社会秩序,保护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合...


·城市房屋拆迁的征收程序流程有哪些?
      城市房屋拆迁的征收程序流程有哪些? 城市房屋拆迁的征收程序流程有哪些? 第一方面:土地征收程序 第一步:发布征地通告 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范围内发布征地通告,告知被征土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征地范围、面积、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及征地用途...


·一、买房子银行流水打多久?
      一、买房子银行流水打多久?1、一般来说,在买房贷款时,会需要借款人提供半年以上(包括半年)的银行流水。有时候可能也会只需要3个月左右的银行流水。2、不同的银行对银行流水的时间要求会有不同的规定,具体的数据可能会因人而异,不同的人可能都会有所不同,在你进行房贷借款的时候,你可以问一...


·哪些二手房不可以买卖
      ? ? ?二手房是已经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备过案、完成初始登记和总登记的、再次上市进行交易的房产。而近年来,关于二手房买卖的纠纷频频发生。那么,在实践中,究竟哪些二手房不可以买卖呢?本文马上为您做详细解答。?? ? ? 1、未办出房地产证的预售商品房 房屋买卖合同的买方在尚未...


·假离婚证买房会带来什么后果(1)、房屋买卖合同无
      假离婚证买房会带来什么后果(1)、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根据法律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是无效合同。(2)、涉嫌犯罪。行为人无论基于某种目的,持假离婚证买房,就触犯了我国刑法关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规定,其行为就是违法的,并且涉嫌犯罪。但现实...


·继承的房产不办理过户可以吗
       房产的流转常见的就是买卖、赠与以及继承,在前两者的情况下,您都清楚是需要办理相应的过户手续的。但就继承的房产来看,如果当事人不办理过户手续的话,是否可以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继承的房产不办理过户可以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都要经过...


·房产公证书期限是多久
      房产公证书期限是多久 一、房产继承公证书有效期是多长时间呢? 房产继承公证书从法律上讲是没有法定的期限限制的,房产继承公证书有效期是多长时间不会因为你没有及时去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继承的更名过户手续而导致该继承公证书无效,但是,一般房产管理部门从管理的角度,通常会要求继承人应到在三...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