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农村拆迁房屋怎么安置

农村拆迁房屋怎么安置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农村房屋被征收拆迁呈上升趋势。而农民最关注的莫过于农村拆迁房屋该怎么安置?由于城市的发展速度不一,农村房屋拆迁补偿目前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这在实践中引发了一系列问题。农村房屋拆迁怎么安置,这在各地的标准有差异,以北京市为例,需要注意遵循以下安置标准:1、拆迁补偿中认定的宅基地面积应当经过合法批准,且不超过控制标准。未经合法批准的宅基地,不予认定。经合法批准的宅基地超出控制标准的部分,不予补偿;但是,1982年以前经合法批准的宅基地超出控制标准的部分,可以按照区、县人民政府的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每户宅基地面积的控制标准,按照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管理若干规定》第六条确定的标准执行。2、
拆迁补偿中认定宅基地上房屋建筑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标明的面积为准;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但具有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房文件的,按照批准的建筑面积认定。本办法施行前宅基地上已建成的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房文件,但确由被拆迁人长期自住的,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属于征地拆迁房屋的,补偿标准由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报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属于占地拆迁房屋的,补偿标准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确定,报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本办法施行后宅基地上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者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房文件的,拆迁房屋时不予认定。3、农村村民符合审批宅基地条件但未实际取得宅基地,且按照拆迁实施方案安置确有困难的,拆迁人应当按照区、县人民政府的规定给予适当补助。但拆迁实施方案确定以另行审批宅基地的方式予以补偿安置的除外。4、占地拆迁宅基地以外房屋的补偿,参照征地拆迁的有关规定执行。5、
对利用宅基地内自有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的,拆迁人除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予以补偿、安置外,还应当适当补偿停产、停业的经济损失。其中,征地拆迁房屋的经济损失补偿标准,由区、县人民政府规定;占地拆迁房屋的经济损失补偿标准,由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区、县人民政府备案。6、
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支付搬迁补助费。征地拆迁房屋的搬迁补助费,由区、县人民政府规定;占地拆迁房屋的搬迁补助费,由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区、县人民政府备案。7、拆除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按照重置成新价结合剩余期限给予适当补偿。以上就是对农村拆迁的房屋怎么安置的解答,即是北京事农村房屋拆迁补偿的一些规定,在拆迁补偿中,如果明确知道农村房屋拆迁补偿的标准,就可以避免自身利益受到损害。如果在这方面遇到了什么问题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夫妻离婚房子更名花钱不?
      离婚后,夫妻可能会面临房产更名的问题。可是由于经验不足,对于离婚后房产更名收费的问题,很多人都不太清楚。那么,夫妻离婚房子更名花钱不?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夫妻协议离婚房产过户需要什么材料?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产业切割,后代抚...


·选择安置分房离婚拆迁补偿怎么分割?
      选择安置分房离婚拆迁补偿怎么分割?应当根据安置房产权情况分割,如果被拆迁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则拆迁补偿款当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婚前为夫妻一方所有的房屋,婚后所得拆迁补偿款,及婚后又用于购买房屋的,原则上属于原房屋所有权人的个人财产。但是拆迁款中包括了对家庭人口的补偿...


·燕郊购房可以办假离婚证吗?
      近年来国家房源市场不断的进行调整,但是有些夫妻,为了能够购买二套房而出段绞尽脑汁出奇招,竟然想出了办理假离婚证而去购房。就那燕郊来说,燕郊占地较好,交通也比较便利,有些夫妻为了在燕郊购房,想办理假离婚证。但要是燕郊购房可以办假离婚证吗?我们这就为您介绍一下。 一、燕郊购房可以办假...


·新房房产证没下来可以出售吗?
      新房房产证没下来可以出售吗? 一、新房房产证没下来可以出售吗? 新房房产证没有下来也是可以出售的,但是对于买方来说有很大的风险,因为新房没有房产证如果出售的话,需要一次性付清全部的尾款,要开发商同意重新和购买方签订购房合同,而且在法律上没有产权的房屋交易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出了...


·抵押房屋借款怎么打借条
      抵押房屋借款怎么打借条 个人房屋抵押借款合同 抵 押 人(甲方): 代 表 人: 抵押权人(乙方): 代 表 人:为确保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____________(以下称本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房产作抵押。抵押权人(...


·新房过户需要什么手续,内容是什么?
       一、新房过户需要什么手续,内容是什么? 新房过户需要的手续有: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明;房地产权利证书;有关行政机关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拆...


·二手房买卖可以避税吗
      如今不管购买什么东西,基本上都是涉及到纳税问题,尤其是在买卖一些价值较大的物品,如二手房。但是此时对于当事人来讲,二手房买卖可以避税吗?我们通过下文进行了解。 一、二手房买卖可以避税吗 当事人在买卖二手房时需要交纳印花税(包括交易印花税、房产证印花税)、契税、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


·二手房定金合同约定里的注意事项
      随着企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们开始转卖二手房。现在的二手房并不一定是指旧的房子,如今很多新房子也被当做二手房来转卖。关于二手房定金合同约定,双方应该遵循什么样的条件,以及我们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在下文中对这个问题进行了相关介绍,请您往下阅读。 一、二手房交定金签约合同时注意要...


·住房公积金济南信息公开的规定有什么?
       我们国家是一个人民当家做主的国家,所以说一般情况下对于政府方面的事情都是需要进行信息公开的,这也是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当中明确有说明的。对于信息公开方面我们您肯定也非常关心,因为政府办的事情时时刻刻关心我们的利益。那么住房公积金济南信息公开的规定都有什么? 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


·房产买卖过程中发生的逾期过户情况是比较多的,此时需要卖方协助
      房产买卖过程中发生的逾期过户情况是比较多的,此时需要卖方协助买方一起办了过户手续,但有的时候逾期过户也是会出现在买方身上。那么二手房买方逾期过户有什么风险?如果二手房卖方逾期过户该如何处理,怎么办呢?下文就将给出具体的答案。 一、二手房逾期过户有哪些风险? (一)房屋权利受到限...


·进行房屋买卖,就是将自己名下的房产买卖给他人,需要注意的是,
      进行房屋买卖,就是将自己名下的房产买卖给他人,需要注意的是,买卖的房屋必须拥有房产证。不同的地区,对于房屋买卖政策规定不同,那么,嘉兴第房屋买卖相关政策是什么?房屋买卖的买卖税费规定又是什么?我们将在本文中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浙江嘉兴宅基地房屋买卖的相关政策是什么? (一)...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