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title}}>律师 南京律师电话15996265110
 江宁欠款律师
 

江宁欠款律师


江宁欠款律师
  拆迁人头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这要看被拆迁的房屋是公房还是私房,公房还是私房拆迁得到的拆迁补偿款认定不同。如果拆迁的房屋是私房,则要确定该房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www.njlvshi.cn。如果被拆迁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则拆迁补偿款当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南京劳动律师网。如果是个人财产,则拆迁补偿款也相应的归个人所有,不进行分割。如果被拆迁的房屋是公房,则要考察当地的拆迁政策,看补偿款中有没有考虑同住人的因素南京劳动律师网。在许多地方拆迁补偿款是按照被拆房屋的面积为依据进行计算的.

  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扣几分罚款多少一、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扣几分罚款多少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通常指不按车道行驶,压线、骑线行驶,违法行为有以下三种:1、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违法代码:43120,处罚标准:扣3分,罚款50元。2、驾驶机动车在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违法代码:13550,处罚标准:扣3分,罚款50元南京劳动律师网。3、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违法代码:60230,处罚标准:不扣分,.

  干活的工钱欠钱不还怎么办?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处理,并要求按照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待遇。或者向法院知依法申请支付令,或者与用人道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内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拖欠工资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抄未及时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的,包括.

  怎么样确定借款的诉讼时效不管在什么样的权利义务关系中,诉讼时效都是非常重要的内容。而在债权债务关系中,如何确定借款的诉讼时效呢?如果借款的诉讼时效已过,对于债权人来说,应该怎样才能延长借款的诉讼时效,以便能够依法实现自身的合法债权?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详细解答这些问题南京劳动律师网。一、如何确定借款的诉讼时效从诉讼时效的角度看,如果借条注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两年。如果没有注明还款日期,则表明该合同系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民.



法律咨询中心: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 ·我们该怎么计算赔偿呢,由于小车在旁不知道是让别的车还是怎样突然摆动车头将旁边我叔
      由于小车在旁不知道是让别的车还是怎样突然摆动车头将旁边我叔叔和阿姨的摩托车碰到,我阿姨从摩托车上摔下来,现在正在医院,阿姨说头很痛,口腔上部...

  • ·租房到期后,房东无理由拒绝退还押金,电话不接,微信不回,遇到
      租房到期后,房东无理由拒绝退还押金,电话不接,微信不回,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

  • ·你好 李律师 我因医病致残了 医院的责任
      2010年以前我是乙肝带菌 但是2010年还差几天的时候我因胃吐血打了120把我送进了当地中医院,醒来没几天就说我可以吃东西了,这...

  • ·我有民间借贷可以找你吗
      我有民间借贷可以找你吗...

  • ·5个人敲诈勒索7000元,不是主犯会怎么量刑
      5个人敲诈勒索7000元,不是主犯会怎么量刑...

  • ·女方没离婚就去跟其他男的生了小孩,算是从婚吗
      我想咨询一下,女方没离婚就去跟其他男的生了小孩,算是从婚吗温馨提醒:如果以上问题和您遇到的情况不相符,可以在线免费发布新咨询!马上问律a律师...

  • ·工伤赔偿咨询,我爸爸在单位右手被打了4分子3了
      我爸爸在单位右手被打了4分子3了,现在单位吧我爸爸送了再家里在医院还钱时单位的,单位没有签合同,在这个单位上了10个月的班,现在单位叫我爸爸...

  • ·我男朋和他朋友打了人,伤到手筋,最多判几
      我男朋和他朋友打了人,伤到手筋,最多判几...


  • ·民事诉讼抗诉程序具体是怎么样的?
      民事诉讼抗诉程序具体是怎么样的? 民事诉讼抗诉程序 人民检察院是我国的法律监督机关。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

  • ·开发商一房多卖涉嫌诈骗
      开发商一房多卖涉嫌诈骗罪一房二卖他是否构成诈骗,这个问题要分开来那个看。因为对诈骗这个定义,它存在一个刑法上的定义和民法上面定义的区别。在刑...

  • ·未出生的婴儿可以继承遗产吗
      未出生的婴儿可以继承遗产吗?未出生的婴儿不可以继承遗产,但有继承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及第二十八条之规定,未出生的孩子享有继...

  • ·一、劳动合同法38条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有哪些?
      一、劳动合同法38条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有哪些?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

  • ·作为专利权人拥有哪些权利
      专利权人拥有哪些权利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专利权人享有下列权利:1、独占权。独占权又称之为“专有权”。《专利法》第十一条规定:“发明和实...

  • ·网络诈骗2700会判刑吗
      网络诈骗2700会判刑吗? 目前,随着互联网技术广泛应用和发展,网络越来越成为我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人们的生活出行与网络渐渐密不可分,...

  • ·精神病司法鉴定时间是什么时候
      因患有精神病造成的犯罪案件是现在诉讼案件当中的一种类型,在审理诉讼案件时是需要证明是否是患有精神病,就需要去做精神病的司法鉴定了,那么精神病...

  • ·离婚后果具体包括哪些,夫妻离婚后有什么法律后果?
      夫妻感情破裂的多半会选择离婚来结束婚姻关系,而在离婚后男女双方就不再具有之前的婚姻关系,除此之外离婚还会带来哪些法律后果呢?接下来,我们就来...


  • 高淳欠钱_南京市江宁区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找江宁律师<<< | >>>浦口欠款律师

    相关机构:
    ·南京市溧水区看守所
    ·南京市秦淮区看守所
    ·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区分局
    ·南京市公安局新华分局
    ·南京市鼓楼区检察院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检察院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光华路办公区)
    律师在线
    >> 
    江宁欠款律师

    江宁欠款律师
    擅长领域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江宁欠款律师
    Copyright © 2000-2024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