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男方首付离婚房子归谁?

近年来,我国的离婚率高居不下,似乎已经迎来了一个所谓的“离婚潮”。离婚最常提到的就是财产分割问题,对于普通家庭而言,房产是结婚前基本具备的。离婚时,围绕房产的分割势必会引起离婚双方及其家人的争论。对于房产问题,情况较多也较复杂,离婚的双方通常是“公说公说有理,婆说婆有理”,那么,男方首付离婚房子归谁?接下来我们就主要为您介绍一下。


一、婚前:房产归个人所有

(一)婚前自己出全款或者已经还清贷款的房子属个人所有

结婚前,男方或者是女方单独出资买房,在结婚前全款购房或者是已经还清贷款的,房产都属于个人所有。即使是结婚后才拿到的不动产证,仍然有效,归个人所有。

(二)婚前父母为自己购房属个人所有

结婚前,一方父母全款为子女购房,不动产证上写的就是子女一个人的名字,那么房子就归一方所有。

如果婚前父母出首付为自己买房,结婚后,无论贷款是否还清,房子仍然属个人所有。但是一旦出现房屋纠纷或者离婚的话,婚内共同还贷部分及房屋增值的部分,房屋所有人就要补偿给另一方,但对方是无权获得房产的。

二、婚后:房产归个人所有

(一)父母全款买房,写自己的名字,房子就是自己的

一般意义上您认为,结婚前买的房子不一定有对方的份额,但结婚后买的房子一定是双方共有的,其实不然。结婚后,如果一方父母出全款为子女购房,指定是给予自己子女的,那么房子就仍归一方所有,而不是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二)婚后用婚前个人财产购房属个人所有

如果结婚前没有买房,结婚后,一方用自己婚前的财产全款购房的话,房子就归个人所有。如果是用个人婚前财产贷款买房,房子仍归个人。但是对于贷款部分以及房屋增值部分则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出现纠纷时,需要对该部分财产进行分割。

关于具体怎么判断用的是不是个人婚前财产这个问题,里边的标准确实很多,具体的案例要具体分析。


三、3种情况下的房产属双方共有

(一)婚前一方出资,不动产证上的名字写在另一个人名下,属双方共有

关于房产的出资方和记名方不一致的情况下,又有两种情况。

比如婚前男方出资,名字写在女方名下,这种情况下视为为了结婚目的而做出的赠与行为。在判断房屋归属的时候,也会根据出资情况来分割。

另一种情况是,男方父母出资买房,记在女方名下,这种情况下也视为共同房产。除非有特别约定是单独给女方的,视为个人所有,否则,为共同所有。

(二)婚前买房,加对方名字,属双方共有

婚前一房买房,出于结婚的目的,在不动产证上加入另一方的名字,当然属于双方共同所有,这也是目前最为普遍的一种房产划分案例了。不管这个房子是全款还是贷款,是自己的钱还是父母的钱,只要不动产证上有名字,都算是夫妻共同财产。

(三)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只写一人名字,属双方共有

如果结婚前双方商议共同出资买房,但是不动产证上只写一个人的名字的话,这种情况下仍算作夫妻共同资产。房产归属的划分是要参考出资方和不动产证上的名字两方面的。只要没有特别的协议约定,都会潜在的认定是共有产权,除非有特别协议,归一方左右。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综上,我们可以看出,男方付首付后离婚后的房产归属也分为很多种情况,不同情况下,离婚夫妻双方分到的财产比例会有差异。如果首付和全款都由男方出资,且都是在结婚前购买,那房产就归男方所有;如果男方负担首付,婚后夫妻共同偿还贷款,那么房产应当按照一定比例来分配。有意了解相关问题的,可以对应以上介绍的具体情况来分析,希望我们的整理有您帮助到您。


·租房押金条丢失怎么办
      租房的过程中,房东会要求承租人交付一定数额的押金,当然此时房东也会提供一个租房押金条。一般最后没有什么意外的话,这个押金都是会退还的。那要是承租人发现租房押金条丢失了该怎么办呢?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租房押金条丢失怎么办 租房押金条是一个重要的原始凭证,如果丢失将会对租房者的...


·房屋租赁合同的基本内容《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
      房屋租赁合同的基本内容《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合同主体:房屋租赁合同的主体包括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写明出租人的姓名或名称及其住所。2、房屋状况:房屋租赁合...


·有房子奶奶写了遗嘱怎么继承?
      有房子奶奶写了遗嘱怎么继承?有房子奶奶写了遗嘱的,按照遗嘱的条款继承处理,因为遗嘱扶养协议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遗赠,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继承。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


·买房子是一件人生大事,并不是像在小卖部买一瓶水那么简单。因为
      买房子是一件人生大事,并不是像在小卖部买一瓶水那么简单。因为买房涉及到的法律关系十分复杂,所以购房的程序也是十分繁琐,但是繁琐不代表没必要,而是为您减少了许多日后可能会出现的纠纷。那么,购买房子什么程序是必需的? 一、买房子的必要程序 购买商品房流程第一步:签订认购书 商品...


·租房未到期不退押金吗?
      租房未到期不退押金吗 正常情况下不可以,但不排除合同规定范围内: 如果当初签订合同的时候,有明确规定,承租方有提前周期内通知出租方,将不算违约的情况,且承租方也在规定的周期通知了出租方不在租住出租方的房屋,那么出租方需要退还承租方押金。 但是如果,合同内没有规定以上的这项权...


·房屋赠与合同协议书怎么写,有哪些注意事项?
      房屋赠与合同协议书怎么写,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房屋赠与合同协议书怎么写? 赠与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有效证件号码: 受赠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有效证件号码: 受赠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 受赠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负责人: 职务: 甲方自愿将其下所有的不...


·房改房买卖过户流程
      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


·重婚期间房产按共同共有啥意思?
      重婚期间房产按共同共有啥意思?重婚期间房产按共同共的意思是按照双方共同拥有进行,这也就意味着,如果说双方不再生活在一起,保持着分居的状态的话,那么就需要将这个财产按照份额或者是平均来进行一个分割,在夫妻共有房屋离婚分割时,应着重考虑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实际出资者的贡献,婚前还是...


·出卖共有房屋的要怎么解决
      出卖共有房屋的要怎么解决一、买卖共有房屋要注意什么 1、房屋共有人对共有房屋都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共同共有人在共有关系存续期间对共有房屋共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能自由处分其应有部分,不得分割共有房屋。但如果是按份共有,各共有人已经明确了共有的份额,则各共有人可在一定限制范围内...


·由于现在社会中房价已被很多不法商家炒的太高,很多人迫于生计无
      由于现在社会中房价已被很多不法商家炒的太高,很多人迫于生计无法支付买房的费用,但是涉及到孩子的教育,医疗,保险等各方面都有限制,我国实行了租售同权改变这一乱像。那么租售同权租农民房是否也享受一样的权利呢?请随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租售同权租农民房是否也享受一样的权利 租售同...


·无房可以和父母分户吗
      子女没有房子也是可以分户的。一、分户一般指子女成年或者成家后,从父母户口里面独立出去,自立一户。二、户籍管理制度中的分户,是指公民虽同居一处,但经济独立,分开生活或有工作证明的,可以申请分户,另立户籍档案。三、分户条件:1、一家同居一处,因工作、结婚,经济独立,无法在一起生活的。...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