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间可以约定吗?

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固定劳动合同的时候,固定劳动合同里面需要填写用工时间,很多劳动者并不知道这个时间怎么填写,那么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间可以约定吗?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间可以约定吗?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间是可以约定的,既可以约定一年,也可以约定半个月,法律对此并没有规定,自由协商。

2、固定劳动合同应遵循的原则

根据本法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哪一种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共同协商确定。有的用人单位为了保持用工灵活性,愿意与劳动者签订短期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有的劳动者为了能有一份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更愿意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论双方的意愿如何,究竟签订哪一种类型的劳动合同,需要由双方协商一致后,作出一个共同的选择。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没有采取胁迫、欺诈、隐瞒事实等非法手段,符合法律的有关规定,就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范文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共同遵守本合同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与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要共同遵守本合同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

部门负责人或课题组主持人

单位地址

第二条 乙方 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省(市) 区(县) 街道(乡镇)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其试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终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第五条 根据甲方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

第六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  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 甲方安排一方执行工时制度,乙方每一天工作时间不超过 小时,每一周工作不超过 小时。每一周休息日为 。

第八条 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 甲方每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 元。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工资为 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

第十条 甲方生产工作不足使乙方待工的时候,甲方支付乙方月生活费为 元或按 执行。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社会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按辽宁省兴城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要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二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待遇按果树所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 来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五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和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六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建立其安全生产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治劳动过程里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七条 甲方应当建立和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接触和终止与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与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的时候,为乙方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并在15日内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条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的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其经济赔偿的,在办理工作交接的时候支付。

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九、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条 双方因为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兴城市的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附件如下  。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该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果树研究所人事处备案1份。无部门公章与果树研究所人事处公章无效。

部门负责人或课题组主持人(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人事处公章

(部门公章)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时间是可以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在实际中很多劳动者并没有与用人单位协商,都是同意由用人单位填写,这是很容易产生纠纷的。如需要法律帮助,我们建议登陆网站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工程质量管理问题主要有什么?
      工程质量管理问题主要有什么?建筑工程的质量至关重要,关系到建筑物的使用寿命,也关系到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非常重要。可是在现实生活中,工程质量问题频发,除了受到自然因素影响外,管理方面出现的问题最多。那么工程质量管理问题主要有什么?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是怎么...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 建筑工程竣工后国家相关部门要根据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对该建筑工程进行质量检测和验收。智能建筑工程与普通建筑工程不一样,结合了众多现代大科学技术,可以使建筑质量得到最优,因此对其质量验收要求也更高,有专门的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那么现在就跟随的...


·劳务派遣合同怎么解除?
      劳务派遣合同怎么解除? 劳务派遣合同怎么解除?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四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及时告知...


·一、四级工伤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四级工伤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 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


·没工作无力支付抚养费怎么办,需要支付到何时?
      部分朋友由于不了解相关法律规范,故而误以为抚养费只是在离婚后拥有探视权额一方需要支付的。这种想法显然是错误的,抚养孩子是作为父母的义务,无论婚姻关系是否存续,都是需要支付的,若父母没工作无力支付抚养费怎么办?一、没有工作也要支付抚养费吗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


·工程质量风险分类有哪些
      工程质量风险分类有哪些? 目前从事工程建设的企业很多,在工程建设领域,工程质量事件频频发生,这给业主带来了不少麻烦。工程质量问题严重的,还可能导致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引发工程质量的因素有很多,包括主观的,或者客观的。那么,工程质量风险分类有哪些?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


·眼睛工伤十级赔偿标准是什么?
      现代社会关于劳动者劳动的规定越来越人性化,对于员工的身体健康保障也越来越重视,除了夏季的高温补贴外也有很多关于工伤的规定。一般劳动者尤其是室外作业或者是从事一些危险工作的员工容易受工伤,这个时候员工则可以向其所在公司申请工伤赔偿了。那么,眼睛工伤十级赔偿标准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做一...


·劳动关系终止的赔偿金怎么算?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定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不能以违法的理由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只能是在劳动者违反公司规定情况下公司可以以合适的理由与劳动者解除合同。如果用人单位以违法的理由解雇劳动者,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那么劳动关系终止的赔偿金怎么算呢?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


·工程质量不合格处理程序是什么?
       一、工程质量不合格处理程序是什么? 当发生工程质量问题时,监理工程师首先应判断其严重程度。对可以通过返修或返工弥补的质量问题可签发《监理通知》,责成施工单位写出质量问题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方案,填写《监理通知回复单》报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批复承包单位处理,必要时应经建设单位和设...


·一、工伤伤残等级赔偿标准都赔偿什么项目?
      一、工伤伤残等级赔偿标准都赔偿什么项目? (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 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


·一、工伤保留劳动关系的待遇是什么?
      一、工伤保留劳动关系的待遇是什么? 工伤保留劳动关系的情况下,工资待遇应当按照正常的工资进行发放,一般不得低于80%。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