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刑事犯罪劳动关系如何处理?
在我国的经济生活中,大量存在着债权债务关系,而通过建立劳动合同是最为简单的一种方式,在劳动关系建立后,任何一方都需要按照既定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随意解决劳动合同,若职员涉及刑事犯罪劳动关系如何处理?
一、我国关于劳动者被刑事拘留期间如何处理劳动关系的有关规定
1、国家层面的相关规定
以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为代表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都未明确劳动者被刑事拘留期间,用人单位如何处理与其劳动关系的相关制度。但在2004年10月份的《劳动合同法征求意见稿》中明确了劳动者涉嫌违法犯罪被有关机关限制或剥夺人身自由的,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被限制或者剥夺人身自由的期间,可以中止或者部分中止履行劳动合同。
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劳动者涉嫌违法犯罪被有关机关收容审查、拘留或逮捕的,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可与其暂时停止劳动合同的履行。
2、地方法规
针对劳动合同管理的宏观调整,我国各省多数都制定了劳动合同条例,在这些专门地方法规中只有部分明确了劳动者被刑事拘留期间,用人单位如何处理与其劳动关系。
(1)《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劳动者涉嫌违法犯罪被限制人身自由、发生不可抗力等三种具体情形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则当事人可以中止履行劳动合同;当中止履行劳动合同的情形消失后,仍然具备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条件的,应当继续履行。
(2)《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劳动者应征入伍或者履行国家规定的其他法定义务、劳动者暂时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义务但仍有继续履行条件和可能,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等情况下则劳动合同中止履行;劳动合同中止情形消失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3)《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者因涉嫌违法犯罪被限制人身自由、发生不可抗力致使劳动合同暂不能履行等三种具体情况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中止情形则劳动合同可以中止履行;劳动合同中止期间,劳动关系保留。
(4)《安徽省劳动合同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劳动者被依法限制人身自由、因不可抗力致使劳动合同暂时无法履行等三种具体情况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则劳动合同中止履行。
(5)《杭州市劳动合同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因涉嫌违法犯罪,其人身自由受到限制期间,用人单位可以中止劳动合同的履行,待有关机关对其审查终结后,再按照本条例有关规定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6)《天津市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暂时停止履行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涉嫌违法犯罪被有关机关收容审查、拘留或逮捕在其限制人身自由期间的;
(二)被强制戒毒期间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由此可见,劳动者被刑事拘留的,属于用人单位可“暂时停止履行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中止”情形之一。
二、劳动者被刑事拘留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劳动关系的处理
根据前述分析可知,劳动者被刑事拘留期间属于劳动合同中止的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进入中止状态,劳动关系双方也随之产生了一系列的权利义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劳动报酬
劳动者被刑事拘留的,用人单位及劳动者暂时停止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即劳动者不提供劳动义务,而单位可以不对劳动者进行考勤、不计发工资。
2、工作年限
劳动者被刑事拘留的,用人单位行使暂时停止履行劳动合同权利后,中止履行期间不计入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天津市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劳动合同暂时停止履行期间,不计算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关于<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若干条文的说明》第十四规定,本条中“劳动合同中止的时间不计入劳动合同期限”具体包括:一是劳动合同中止期间不计算为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二是原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时间应当根据劳动合同中止时间相应顺延。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3、社会保险
根据《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为职工按时足额地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是其法定义务。另外,《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十五日内未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因此,在劳动者被拘留期间,劳动关系依然存续,用人单位仍应履行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但我们认为,此项制度存在以下缺陷:
其一,劳动者因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期间,其未能提供正常劳动,在此情况下,如仍要求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形式上保护了劳动者的利益,但是对于用人单位来说显示公平。
其二,地方立法与国家立法冲突。江苏省和上海市对于劳动合同终止期间的社会保险缴纳问题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账户停止结算(封存)手续,同时上海市更进一步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不为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办理封存手续,则需要为劳动者补缴社会保险。
其三,根据国家及地方的立法来看,劳动者被刑事拘留期间,不计入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但从司法实践来看,缴纳社会保险的期限往往作为劳动者工作年限的证据,因此,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与劳动者被刑事拘留期间不计入劳动者的工作年限产生了冲突。
4、 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中止期限是从劳动合同期限中扣除,还是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如果中止期限是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在中止期间劳动合同到期如何处理?是否可以终止劳动关系?对于此问题有两种完全不同的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中止期限应从劳动合同期限中扣除,劳动合同终止时间根据中止期限顺延。例如:《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中止的时间不计入劳动合同期限。《关于<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若干条文的说明》进一步解释“原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时间应当根据劳动合同中止时间相应顺延。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杭州市劳动合同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因涉嫌违法犯罪,其人身自由受到限制期间,用人单位可以中止劳动合同的履行,待有关机关对其审查终结后,再按照本条例有关规定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按照这种观点,不会产生劳动合同中止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问题。
另一种观点则认为,中止期间应当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持这种观点的有上海,例如:《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实施细则》第12条规定,劳动合同中止期间,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
对于因劳动者因被刑事拘留导致的劳动合同暂时停止履行期间是否应纳入劳动合同期限,我们更倾向于认同第二种观点,理由如下:
其一,劳动者被刑事拘留不同于其他情形(如:劳动者应征入伍、不可抗力)导致的劳动合同暂时停止履行,前者导致劳动合同的暂时停止履行是因劳动者的过错引起的。
其二,若将劳动者被刑事拘留期间不计入劳动期限,过分保护劳动者的权益,显然对用人单位是显示公平的,加重了用人单位的责任,不利于劳资关系的稳健发展。
5、劳动关系的恢复
劳动者被刑事拘留的情形消失后,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能否恢复,有如下两种情形:
(1)若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有权行使劳动合同解除权,且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2)若劳动者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应当恢复履行;若确属无法恢复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但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如:《天津市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劳动合同暂时停止履行情形消失,劳动合同应当恢复履行。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无法恢复履行的,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依照《劳动合同法》四十七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同时,若劳动者经证明被错误限制人身自由的,劳动者可根据依据《国家赔偿法》要求有关部门赔偿暂时停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劳动者的损失。
为了保护用人单位的权益,我国现行法规定,职员涉及刑事犯罪劳动关系可以中止,具体该如何处理,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但在确定职员没有触犯刑事法律关系后,应及时恢复劳动关系。对于用人单位拒绝恢复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得到救济。
·广西教师工资福利待遇怎么样?
广西教师工资福利待遇怎么样?
老师作为社会上最为重要的职业之一,每个月的福利待遇也是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问题,而且每年关于教师的工资福利待遇问题的报道也是非常的多。虽然教师行业并不是公务员,但是教师的工资及福利待遇却与公务员的相类似,但是由于工作的特殊性,每一年还需要对中国的公益...
·劳动关系中没有保险工伤怎么办
劳动关系中没有保险工伤怎么办?1、没交保险出现工伤的话由用人单位承担全部的工伤赔偿责任的。2、《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
·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如何分类
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如何分类
1、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
2、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4、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纠纷;
5、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6、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
7、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8、铁路修建合同纠纷;
9、农村建房施...
·建设工程合同的生效要件?
建设工程合同的生效要件有哪些
一、建设工程合同的生效要件有哪些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发包主体资料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订立合同的人必须具备一定的独立表达自己的意思和理解自己的行为的性质和后果的能力,即合同当事人应当具有...
·撤销劳动仲裁裁决管辖法院包括哪些?
撤销劳动仲裁裁决管辖法院包括哪些?
一、撤销劳动仲裁裁决管辖法院包括哪些?
撤销仲裁裁决应当向做出裁决的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中级法院提出。
《仲裁法》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劳动争议仲裁庭审被申请方联系不上怎么处理
劳动争议仲裁庭审被申请方联系不上怎么处理 一、劳动争议仲裁庭审被申请方联系不上怎么处理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 第二十五条 仲裁庭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应于开庭四日前,将仲裁庭组成人员、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接到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在开庭期...
·临时工如何做工伤鉴定?
临时工如何做工伤鉴定?1、不管是临时工还是正式合同工,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个很关键,也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一切都是无从谈起.如果单位不申请、不配合的话,可以自行申报工伤认定和鉴定.但如果没有劳动合同,还要经过劳动关系确认程序.2、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
·工伤赔偿的法律依据
申请工伤赔偿不是随意要求赔偿的,必须依据法律规定,不应得到的赔偿,法律是不会保护的。所以,申请工伤赔偿一定要参考法律计算清楚,这样法院才会支持。那么,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工伤赔偿的法律依据,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工伤赔偿的法律依据
一、医疗费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
·有劳务派遣的劳动争议案件怎么处理?
有劳务派遣的劳动争议案件怎么处理?现在企业单位中,有一种不同于传统的用人方式,被您称作劳务派遣,劳务派遣虽说在提高派遣员工工作能力和提高派遣员工的职业技能等发面,发挥了很大的推动作用,但是由于劳务派遣的特殊性,劳务派遣也带来了很多的劳务争议,今天我们为您详细讲解一下,有劳务派遣的...
·上海员工入职所需资料有哪些?
现如今很多的大学生都会为自己的家长减轻负担,在大学期间,因为教学的方式与高中的区别很大,所以大学期间有很多的课余时间,所以很多大学生就会利用这个时间,去学校附近的一些商店进行兼职。我们知道,作为一个劳动者,我们付出劳动,当然也是要得到一定的报酬的。那么上海员工入职所需资料有哪些?...
·政府官员醉驾是否会开除公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
政府官员醉驾是否会开除公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其中,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