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土地使用补偿费是什么意思

土地使用补偿费是什么意思我国公民在使用国有土地资源的时候,只需要向国家交纳少部分的税费就可以依法使用了。但是相反,如果公民在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以后,政府、单位要使用我国公民的土地的话,这个时候政府给我国公民发放的补偿费用就非常多了。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土地使用补偿费是什么意思?
一、土地使用补偿费是什么意思?
用地单位或者企业征收土地,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的经济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依照征收其他土地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二、土地征用补偿费的分配:
据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征用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劳动力安置费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三部分。对这三部分如何分配,实践中引起了不少的纠纷,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条作了特别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承包地被依法征收,承包方请求发包方给付已经收到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的,应予支持。承包方已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以转包、出租等方式流转给第三人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青苗补偿费归实际投入人所有,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附着物所有人所有。”可见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一般应当支付给承包方,如承包方已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给第三人的,则由其实际投入人或所有人所有。第二十三条规定:“承包地被依法征收,放弃统一安置的家庭承包方,请求发包方给付已经收到的安置补助费的,应予支持。”由此规定可得安置补偿费是对被征地农户丧失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补偿,只要该家庭承包方农户放弃统一安置的,该费用就应支付给该农户,而其他形式的承包方则不享有此项权利。第二十四条规定:“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土地使用补偿费就是说企业在征用土地的时候,按照土地的原有用途给当事人适当的经济补偿。比如说政府如果决定将土地征用来修建铁路的话,那么就应该对土地上建筑物,青苗物和其他附着物进行补偿。


·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条件
      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条件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土地使用权方式决定了转让条件有所不同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房地产项目转让时,应当符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转让房...


·在我国,房地产行业一直是盈利很好的行业。于是,各地都开始建起
      在我国,房地产行业一直是盈利很好的行业。于是,各地都开始建起各种楼盘买房,其中便有不少质量很差的房屋。这些房屋的建设就被您称为豆腐渣工程,某些地方有很多因购买了这种房屋不满而去投诉的顾客,例如武汉。那么,关于武汉市房屋质量投诉的规定是什么?那就一起随我们来看看吧! 武汉市房屋建...


·泸州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泸州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在征地补偿这方面出现纠纷的问题很多,主要原因是土地所有者想获取更多利益,而拆迁者却想要给与更少的不常来获取土地的所有权,之间的矛盾就会给查到大也难以解决,坚持需要当地的补偿标准来进行处理,那泸州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方式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方式只要符合国有土地使用权条件的个人和单位都可以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使用权并不等于所有权,使用权存在使用的期限。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进行转让,转让时可以根据不同的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转让方式,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方式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农村征地补偿新政策有哪些
      农村征地补偿新政策有哪些农村征地补偿新政策有哪些 一、土地补偿费 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 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


·通常情况下异地诉讼离婚多久
      诉讼离婚遇到的情形有很多种,并且每个人的情况不一,异地诉讼离婚就是其中的一种,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离婚,确保离婚顺利进行,但是您也想知道异地诉讼离婚多久,您都希望能够尽快的办结异地诉讼离婚,达到离婚的目的,但是对于离婚需要多久,在法律上是有明确的诉讼时间要求的,具体怎么规定的,可以...


·最新江西省赣州市龙南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江西省赣州市龙南县征地补偿标准  江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自2015年10月1日起执行  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就将江西省赣州市龙南县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您:  江西省赣州市龙南县土地共有四类:  一类土地:龙南镇新...


·商品房怎样办土地使用证相关程序是什么样的
      在我国,使用房屋是需要办理土地使用证的,如果没有土地使用证,则不能使用土地,更不能进行居住或者开发,因此了解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流程至关重要。那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我国的商品房怎样办土地使用证?具体的相关程序又到底是什么样的?购房者在买到商品房后要及时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按照相关房屋...


·最新山西省临汾市曲沃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山西省临汾市曲沃县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晋政发[2013]22号)文件规定,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将山西省临汾市曲沃县的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各位网友:  山西省临汾市曲沃县的土...


·土地使用出让合同应该怎么写?
      土地使用出让合同应该怎么写? 个人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如果用地计划有变,可以将土地使用权转让或者出让,这是法律许可的。为了防止出现土地使用权纠纷,双方得签署一份土地使用出让合同,将各自权利和义务规定好,那么,土地使用出让合同应该怎么写?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土地使用出...


·房子卖了土地使用权还会是自己的吗?
      房子卖了土地使用权还会是自己的吗? 房子卖了土地使用权还是我的怎么办? 不可能是自己的; 土地使用权(Land Use Rights)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