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女方要给抚养费怎么办?

夫妻双方离婚的,如果有孩子的话,要本着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协商好孩子的抚养问题。通常,孩子会归女方抚养,但是特殊情况下,男方也可以拿到孩子的抚养权。而按照规定,没有直接抚养的一方要承担抚养费。那么,女方要给抚养费怎么办?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了解下。
一、女方要给抚养费怎么办?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因此,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二、哪些情况下可以变更抚养费?
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抚养费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除了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以外;还可能因为子女身患疾病,抚养一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或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经济收入显著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子女与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等。反之,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母方,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减免给付抚养费。 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通过上文,我们给您介绍了女方要给抚养费怎么办。男方有抚养权的,女方要承担抚养费的义务,具体金额双方可以协商解决,通常是参考女方的经济收入、当地生活水平及物价水平等因素确定。如果女方拒绝支付抚养费,经过再三沟通无效的,男方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


·如何申请撤销婚姻?
      撤销婚姻可以向法院也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撤销婚姻可以采取行政程序或者诉讼程序,也就是说在有可以撤销婚姻登记的情况下,要想撤销婚姻登记可以到民政局或者是到法院去办理撤销婚姻登记申请。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tjlyte...


·和外国人离婚的手续如何办理
      如今,涉外婚姻越来越多,由于思想文化等差异,离婚也不少。那么在和外国人离婚的时候,这个离婚手续该如何办理呢?这是很多人都搞不清楚的地方,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介绍。 一、和外国人离婚的手续如何办理 涉外离婚登记程序,和外国人离婚的手续如何办理?涉外婚姻协议离婚登记办理需要的材...


·男性婚检内容
      男性婚检内容 1、全身检查 这是一般性的全身检查,了解心、肺、肝、肾等重要脏器有无异常,了解发育情况,这些检查对发现影响婚育的疾病是非常必要的。 2、生殖器检查 这是很重要的检查步骤,许多青年不愿意接受这一项检查,其实,你们面对的是医生,你们的隐私在这里会得到尊重的。 ...


·近亲结婚该怎么办,不能近亲结婚的范围
      我国《婚姻法》规定三代近亲是不可以结婚的,但是在社会中还是存在近亲结婚的现象,特别是在一些经济相对落后的地方,那么近亲结婚该怎么办?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近亲结婚该怎么办 如果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姻无效,应该及时解除婚姻关系。如...


·婚姻无效与离婚有什么区别?
      婚姻无效和离婚从很多方面来看都具有很大的区别。婚姻无效本质上就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而离婚则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才能产生的行为后果。那么,婚姻无效与离婚有什么区别?婚姻无效的确认程序又是怎样的?我们将会在本文中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婚姻无效与离婚有什么区别? 虽然法律上有很多概...


·离婚前需要抚养小孩吗?
      离婚前需要抚养小孩吗? 抚养自己的孩子是每个父母必须尽到的义务,这是国家法律规定的,如果父母不能尽到自己的义务就会受到相关法律的制裁。就算没有法律的约束父母也应该抚养自己的孩子,这是基本的问题,不管是离婚还是没离婚,对于离婚前需要抚养小孩吗这个问题,我们接下了将进行介绍。 新婚...


·监护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怎么办?
      监护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怎么办?监护人需要保证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保障未成年人的权利。监护人的责任和义务是法律赋予的,因此监护人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履行责任。那如果监护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怎么办?当然是以法律维权!下面跟随我们了解相关规定。 一、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怎么办 由于祖父母、外祖父...


·一、离婚协议可以作为财产公证吗?
      一、离婚协议可以作为财产公证吗? 离婚协议不可以作为财产公证,离婚协议书和公证书的性质是不一样的。离婚协议公证,只是证明夫妻双方达成了离婚合意并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达成协议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并不是证明婚姻关系的解除,离婚协议需在夫妻双方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之后才...


·在法律上受抚养人是谁?
      在法律上受抚养人是谁?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事故中的受害人可以请求经济赔偿,而赔偿项目中包括了对受抚养人抚养费的支付。受害人车祸受伤无法再获得收入,无法再继续抚养受抚养人,所以,法律会判决对方支付受抚养人的生活费等费用.那么,在法律上受抚养人是谁,法律对受抚养人都有哪些规定?我们下...


·一、重婚罪的判刑标准规定是什么?
      一、重婚罪的判刑标准规定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实践中重婚的类型包括: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判定会考虑哪些问题?
      双方协议离婚的,除分割财产外,应考虑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数额、给付日期、探视约定等内容。协议不成可以请律师进行上诉。先根据双方健康状况、子女年龄和意愿等因素判定判定子女归属,再根据各个条件决定抚养费用。离婚后孩子抚养费判定会考虑哪些问题?以下资料仅供参考: 一、离婚后孩子抚养费判...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