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年限是多久

即使夫妻在离婚之后,对于自己亲生的子女也是需要继续履行抚养义务的,也就是说父母对亲生子女的抚养,并不会受父母解除婚姻关系的影响。此时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就需要支付抚养费,那一般在离婚后孩子抚养费年限是多久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后孩子抚养费年限是多久
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对于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父母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子女抚养费的支付主要有两种支付方式:即一次性支付和定期支付。一次性给付具体数额是按月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月份总数,一直计算到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二、离婚时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是多少
子女抚养费是指所有子女都有权向其父母领取合理必要的生活资助,直至其达法定法律规定的停止支付的条件时止,抚养费具体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从上文的介绍中,您应该知道离婚后孩子抚养费年限是多久了吧,原则上父母抚养子女需要到子女18周岁成年为止,但从实际情况来看,很多时候子女已满18周岁的,但仍然在求学阶段,这个时候是不具有劳动能力的,而在父母还有能力的情况下,要是需要继续抚养子女。


·一、最新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规定什么?
      一、最新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规定什么?1、提前生育(含婚前生育、未满生育间隔期生育、符合再生育条件未经审批生育子女的),按当事人双方上年收入总额的百分之六十至一倍征收。2、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当事人双方上年收入总额的二至三倍征收。3、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当事人双方上年收入总额的...


·离婚损害赔偿包括哪些赔偿
      离婚损害赔偿包括哪些赔偿 一、离婚损害赔偿包括哪些赔偿 离婚时的过错赔偿涉及对多种损害的赔偿。根据司法解释,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因一方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而导致离婚的,主要涉及对精神损害的赔偿。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会涉及人身伤害,还可能发生...


·什么是包办婚姻 什么是结婚双方完全自愿
      其实在解放之前包办婚姻都还普遍存在,但这样严重剥夺了当事人对婚姻的选择权,新中国成立中之后,我国就开始逐渐的禁止父母包办婚姻了。那从法律角度来看的话,究竟什么是包办婚姻呢?当前的《婚姻法》要求男女结婚需要双方自愿,那这里的双方自愿又是什么?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什么是...


·同居与事实婚姻区别是什么
      同居与事实婚姻区别是什么?1、同居和事实婚姻的构成要件不同。2、同居和事实婚姻的法律后果不同。3、同居和事实婚姻的身份关系不同。4、同居和事实婚姻的财产关系不同。5、同居和事实婚姻享有法定继承的权利不同。6、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未办理结婚登记同居生活的男女关系结合形...


·与未成年少女发生关系能判多少年
      与未成年少女发生关系能判多少年 一、与未成年少女发生关系能判多少年? 与未成年少女发生关系可能判处3年到10年不等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


·夫妻分居时间如何计算,怎么算分居时间
      夫妻分居是可以作为法官判决离婚的法定情形之一,但分居离婚的,需要满足严格的条件才行,这其中就包括了对分居的时间要求。那么您知道分居时间如何计算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分居时间如何计算 在回答分居时间怎么计算、分居两年怎么计算、分居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什么之前,有...


·什么情况下离婚后孩子抚养权优先考虑?
      在现如今的离婚案件中,抚养权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对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是需要综合考虑很多因素的。法律判决,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来进行解决的。那么,什么情况下离婚后孩子抚养权优先考虑呢?下面我们整理了一些相关法律规定,供您参...


·女方离婚要退还彩礼钱吗
      有些地区在结婚之前,女方会要求男方给付一定的彩礼,而日后要是女方提出离婚的话,那么男方家就会要求退还彩礼。那么女方离婚要退还彩礼钱吗?相信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女方离婚要退还彩礼钱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起诉离婚的当事人享有什么权利
       起诉离婚中的当事人其实主要就是夫妻二人,但此时具体的诉讼地位不同,这也就代表着当事人所能够享有的权利不一样。究竟起诉离婚的当事人享有什么权利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起诉离婚的当事人享有什么权利 离婚案件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离婚案...


·离婚协议不执行怎么处理
      协议离婚的夫妻肯定需要签订一份离婚协议书,而该协议书在办理了离婚手续之后也就会具有法律效力,那么对当事人的行为就会产生约束力。但有的情况下,可能出现一方不执行离婚协议书的情况,那么此时该如何处理呢?下面,就让我们来告诉您离婚协议不执行怎么处理吧。 一、离婚协议不执行怎么处理 根据...


·起诉离婚后如何撤诉
      起诉离婚后如何撤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4条第2款规定: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可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上述规定是基于维持家庭的稳定和培养夫妻感情而...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