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社会抚养费缴费流程的具体解释

根据国家规定,违规生育的家庭,法律机构会立案侦查,根据执法人员的执法取证结果来判定是否需要像被调查人收取社会抚养费,若情节属实,那么法庭会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告知当事人需要缴纳相关费用,而后在收取社会抚养费,对于国家而言,必须有具体的规范的流程来完成这些这些国家给予权力所查办的事情,下面就来看看社会抚养费缴费流程的具体解释如何被应用到生活中的。


一、社会抚养费缴费大概流程

(一)立案 对违法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立案调查。


(二)调查取证


1、办案人员(两人以上)向被调查对象或知情人员出示《行政执法证》表明身份和调查意图。当事人的近亲属或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员应回避。

2、向当事人及其所在工作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群众和其它有关单位了解情况,查清当事人是否有违法生育或者收养子女以及非婚生育、婚外生育等行为并取得充分证据。搜集制作与本案有关的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鉴定结论、书证、物证以及勘验笔录、现场笔录、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笔录应经被调查人核对无误后签名盖章(印)。


(三)告知、听证 在作出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之前,应以书面形式向当事人告知作出征收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成立的,应当采纳。


(四)作出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 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的情况下,办案人员根据违法生育事实、情节和相关法律法规提出初步处理意见,经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和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工作机构审查,并由区县人口计生委行政首长签字同意后,制作征收社会抚养费处理决定书。


(五)送达 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必须送达当事人。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注明收到日期,并签名或盖章。


(六)执行 当事人在收到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后应按规定期限及时缴纳社会抚养费。当事人一次性交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困难的,本人可提出分期缴纳申请,由作出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的机构审查决定,并制作书面的决定书。分期缴纳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最长不超过三年。 对拒不履行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的,逾期不申请复议又不提起诉讼的当事人,由作出处理决定的机构自当事人诉期界满之日起180天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七)结案 当事人已履行完结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的,由办案人员将缴款凭证复印件纳入案卷,并据实填写《社会抚养费缴纳情况登记表》,报区县人口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查同意后,予以结案。


(八)存档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将立案、调查取证、作出处理决定、送达、执行等材料整理归档,并制作规范的案卷,以备查证和复议、应诉。

二、社会抚养费缴费的标准

1、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征收社会抚养费后补办生育证。

2、符合法定结婚条件,未办理结婚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倍征收。

3、不足法定婚龄生育第一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三倍征收。

4、符合法定收养子女条件,但没有办理收养证的,动员其依法办理收养证,拒绝办理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倍征收。

5、不符合法定收养子女条件收养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三倍征收。

6、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至三倍征收。

三、法律程序流程

县级人口计生部门或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违法生育、非法收养的当事人按下列程序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立案。经群众举报或人口计生部门发现违法生育或非法收养的,应当即刻立案,填写立案报告。

(二)调查取证。

(三)提出征收标准建议

(四)审批

(五)备案

(六)制作《征收社会抚养费告知书》并送达

(七)制作《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并送达

(八)执行

(九)结案

(十)公开

那么综合来看,对于社会抚养费缴费流程的具体解释,是根据实际使用中的出现的问题来规定的,用来避免指定的流程在实际应用中出现不适用所有情况的意外情况,而且对于社会抚养费缴费流程,必须服从相关规定的要求,拒不执行的会被法院强制执行,除此之外,社会抚养费缴费流程的作用是规范了执法过程中人员执法的行为,同时对于百姓而言,有极大的说服力。

·一、离婚处置婚前财产的行为是否合法?
      一、离婚处置婚前财产的行为是否合法? 离婚处置婚前财产的行为是合法的,我国《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现役军人离婚有哪些规定
      很多人都知道军人离婚是与普通人离婚有很大不同的,毕竟我国对现役军人婚姻是进行了较多保护的,尤其是在离婚方面。那我国关于军人离婚有哪些规定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现役军人离婚有哪些规定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八十一条规定:现役军人...


·一、快要离婚财产败光怎么办?
      一、快要离婚财产败光怎么办? 快要离婚财产败光可能构成恶意转移财产罪,可以法院起诉,转移财产无效的。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夫妻离婚能否分割家庭财产?
      夫妻离婚能否分割家庭财产? 只要是共同财产都可以分割;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


·一、离婚协议书上盖什么章,怎么规定的?
      一、离婚协议书上盖什么章,怎么规定的? 协义离婚,双方签名就发生法律效力,不需要到民政盖章。 如果双方想到民政拿离婚证,在离婚证上才盖民政婚姻登记处的公章。协议书不用盖章。 二、离婚的条件 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关于离婚的相关规定主要有: 第一千零...


·国家针对小额偷税漏税怎样处罚
      国家针对小额偷税漏税怎样处罚?1、对自然人犯罪的处罚:《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


·第二次起诉离婚还不判离怎么办
      在感情速食的年代,闪婚闪离的现象已经非常普遍,但往往也存在多次向法院提出离婚而未被叛离的案例。那么,第二次起诉离婚还不判离怎么办?将会在下文中就这个问题为您详细介绍。 一、第二次起诉离婚还不判离怎么办? 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依然会根据案件证据、庭审情况、《民法典》(自202...


·返还彩礼答辩状怎么写
      男方去女方家提亲时,往往都会给女方一定的财物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彩礼,但是如果最后女方没有跟男方结婚,一般情况下男方都会起诉要求女方返还之前给付的彩礼的。那你知道男方起诉后,女方作为被告答辩状如何写吗?我们介绍了一篇返还彩礼答辩状范文,供您阅读。 返还彩礼纠纷答辩状 审判长、...


·天津起诉离婚去哪里,起诉离婚程序是怎样的?
      在感情破裂后,能通过协议的方式协商离婚事宜,继而办理离婚手续的情形四较为罕见的,故而,当事人一般会采取诉讼离婚的方式,我国各地的诉讼离婚的受理地方,由于管辖地的不同,受理单位也是存在差异的,对于生活在天津的朋友,天津起诉离婚去哪里? 一、天津起诉离婚去哪里? 根据我国《民事诉...


·离婚5年可以谈孩子的抚养权吗?
      离婚5年可以谈孩子的抚养权吗?不能争夺,但是可以变更。但要满足相关的法定条件。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


·卖亲生子女会怎么处罚
      有的人看到别人拐卖儿童能够赚不少钱,但自己又不敢去进行拐卖的行为,就自己生孩子,然后出卖自己的亲生子女,以此来换取对价。在我国,出卖亲生子女的行为也是构成了犯罪的,那么卖亲生子女会怎么处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将亲生子女交给他人收养会构成犯罪吗 最高人民法院、最...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