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构成贷款诈骗罪行为包括哪些

贷款诈骗罪是金融犯罪的一种,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不过法律中规定的构成贷款诈骗罪行为包括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构成贷款诈骗罪行为包括哪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2000年9月20日至22日在湖南省长沙市召开了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形成的《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精神,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行为人通过诈骗的方法非法获取资金,造成数额较大资金不能归还,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一)明知没有归还能力而大量骗取资金的;

(二)非法获取资金后逃跑的;

(三)肆意挥霍骗取资金的;

(四)使用骗取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五)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以逃避返还资金的;

(六)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以逃避返还资金的;

(七)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返还的行为。

二、构成贷款诈骗罪怎么量刑

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所谓情节严重,是指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况。其中数额巨大,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指贷款诈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其他严重情节,则是指下列情节之一者:

(1)为骗取贷款,向银行或者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行贿,数额较大的;

(2)挥霍贷款,或者用贷款进行违法活动,致使贷款到期无法偿还的;

(3)隐匿贷款去向,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

(4)提供虚假的担保申请贷款,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

(5)假冒他人名义申请贷款,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

(一)所谓情节特别严重,是指诈骗贷款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数额特别巨大,是指贷款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是指下列情节之一者:

(1)为骗取贷款,向银行或者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巨大的;

(2)携带贷款逃跑的;

(3)使用贷款进行犯罪活动的。

也没有贷款诈骗的目的,他们只是采取了法律禁止的手段获得贷款,后期又因为某种原因不能归还。如果您也遇到了这样的问题,即使委托专业辩护律师为您辩护。律师清楚“构成贷款诈骗罪怎么量刑”,也清楚怎么辩护有机会获得较轻的处罚,甚至能为您做无罪辩护,争取不受刑罚

·欠债不还找不到人在线咨询 > 欠钱不还人找不到怎么办
      欠债不还找不到人 欠钱不还人找不到怎么办 一、由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债款。《民法通则》第二十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同时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


·朋友欠钱半年不还怎么办?
      朋友欠钱半年不还怎么办?1、对于朋友欠钱半年不还的,可通过催收拿回欠款。催收讲究技巧,首先就是直接叫债务人还钱。在此之前收集好之前的借条,借款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给。如果债务人忘记借款,可以拿出来证明给债务人,让其清楚存在欠款的事实。2、如果经过多次催收仍然不还,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权...


·怎么跟着欠账人不违法
      成天跟着他只要不影响其正常活动,没有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侵犯到他的人身安全等情况,是不能认定为违法。对方报警后警察认定是民间债务纠纷的,是不予处理的,通常债务纠纷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来进行有效的解决。根据《关于严禁越权干预经济纠纷的通知》《关于严禁公安机关插手经济纠纷违法抓人的通知》...


·手机短信的欠条有效吗
      对于这种通过手机短信建立的借条,只要满足一些条件就可以算是有效:1.需要是出借人同意这种方式,如果不同意的话,就应该采用书面形式;2.必须是出借人自己所编辑的内容,才可有效;3.必须是由出借人自己亲自发出的,才可有效;4.发送此条短信的手机号必须是归借款人所有的;5.这条短信没有...


·刑诉法监视居住释放条款有哪些?
      刑诉法监视居住释放条款有哪些?很多时候为了能够顺利进行侦查工作,但又因为各种原因不能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拘留的时候,人民检察院有权提出对嫌疑人进行监视居住。就是让嫌疑人不能离开居住地并且对其进行时刻的监视。而当嫌疑人被判定无作案事实后,就可以解除对其的监视居住。于此相关的刑诉法监视居...


·债权人撤销权的概念是什么
      债权人撤销权的概念是什么 一、债权人撤销权的概念 债权人撤销权又称“撤销诉权”或“废罢诉权”,是指当债务人所为的减少其财产的行为危害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为保全债权得请求法院予以撤销该行为的权利。债权人撤销权也为债权的保全方式之一,是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责任财产减少而致债权不能实现的现...


·妇妻公司欠债股东要还吗?
      妇妻公司欠债股东要还吗?一般来讲,对于公司的债务,按公司法及相关法学理论原则的规定,肯定是由公司来承担的,股东不会承担公司的债务,因为股东对于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所谓有限责任是指在公司成立时股东须按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全额缴纳出资,获得股权。在公司股东全额缴纳出资后,股东的...


·法律规定债权可否继承?
      法律规定债权可否继承?债权是遗产的一部分,可以继承。作为遗产的债权,必须是在继承开始时已经存在着的债权,如果在继承开始后才产生的债权则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因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而产生的债权都是可以继承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欠钱不还反被说成敲诈怎么办?
      欠钱不还反被说成敲诈怎么办?可以申请起诉,之后申请强制执行第一步: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


·公司债权债务转移协议应该怎么写
      公司债权债务转移协议应该怎么写 其实平时在生活当当我们和别人借了钱以后,如果同时又和其他人之间形成了债务债权关系,那么在某些特定的条件之下,就可以将这种债务债权关系通过转让的方式,最终使得各方的权益都不被侵犯,具体到公司之间的债务债权转让的话,必须要以书面的公司债权债务转移协议...


·没有欠条怎么追回债务?
      没有欠条怎么追回债务? 没有欠条,还有哪些方法可以要回债务? 欠条在生活当中是双方借款的一种证明,在法律上是一种非常简单的借款协议。它的作用就是为了证明双方之间有债务关系的存在,债权人一方可以在借条里规定的时间和方法下向债务人索讨债款。那么如果在没有欠条的情况下,也就是说不存...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