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离婚后起诉支付抚养费可以吗?

离婚后父母人要对其孩子进行抚养,对于不给予抚养费,离婚后起诉支付抚养费是可以的吗?婚姻法在我国也是比较重要的一项法律,子女抚养费的标准也是有明确规定的,具体内容可参照下文,请继续阅读了解有关婚姻法的相关法律知识吧。
一、离婚后不支付抚养费可以起诉吗?
可以的,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女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前夫不履行抚育义务,针对此情况可向一审法院反映,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仍然不听劝告,不接受教育,拒不执行判决,根据《婚姻法》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法院进入强制程序时,一般需要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申请。根据执行工作规定第十九条,对已发生法律效率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可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
二、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①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②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①确定。 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③ 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综上所述,离婚后起诉支付抚养费是可以的。夫妻离婚后,对于父母孩子关系却并未消除,所以给孩子抚养费是父母的义务,若一方不给抚养费可通过协商或者是起诉支付。抚养费标准一般是有固定收入的按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支付,具体问题还的具体分析,若您有其他问题可咨询。


·一、离婚赔偿诉讼对方缺席该怎么办?
      一、离婚赔偿诉讼对方缺席该怎么办?离婚案件如无法定的离婚理由,一般判决不准离婚,可在判决后,原告于六个月之后再行起诉离婚。可能是你关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提交的不够充分。如果没有新情况,想再起诉必须等这次判决生效半年后。可由双方协商,不能协商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


·婚内共同财产分割的法定事由
      1、适用的情形,婚内共同财产分割制度适用的情形:(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请求权人,一般认为婚内共同财产分割的请...


·夫妻分居多久可以自动离婚?
      感情破裂分居可以作为离婚的一个证据,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因感情破裂分居满两年的,通过法律程序起诉离婚,法院会予以离婚。有些人会对此法律条文存在误解,以为夫妻分居时间够长了之后就会自动离婚,不需要通过法律的程序,也不需要办任何手续。那么下面我们来解答下夫妻分居多久可以自动离婚这个...


·离婚时分割财产的原则有哪些
      要是夫妻结婚时间比较短的话,那一般在离婚的时候基本没有什么共同财产可以分割,但要是存在共同财产的话,那离婚的同时就需要分割共同财产。这种情况下如果由法院对财产分割做出判决,那就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究竟离婚时分割财产的原则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时分割财产的原...


·离婚男方提出要赔偿女方吗
      离婚男方提出要赔偿女方吗 一、离婚男方提出要赔偿女方吗 男方先提出离婚没有法定过错是不需要赔偿的。离婚属于夫妻双方的权利与自由,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婚前财产各自归各自,婚后夫妻共有财产原则均分。如对方有导致离婚的法定过错(比如一方恶意转移财产)分割夫妻共有财产时可以...


·一、离婚分割共有财产的范围有哪些?
      一、离婚分割共有财产的范围有哪些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二)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


·一、夫妻一方婚外情构成重婚罪吗?
      一、夫妻一方婚外情构成重婚罪吗? 有婚外情不一定是重婚,如果长期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则涉嫌重婚犯罪。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


·一、山东对超生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怎样的?
      一、山东对超生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怎样的? 对不符合《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照顾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由县级计划生育部门 在办理《生育证》时一次性征收社会抚养费。不符合条例规定生育第三个子女的,由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分别对夫妻双方,按所在地县(市、区)上一年度城...


·相信大家对于税收并不陌生。我国制定了各种税收各类,在日常生活
      相信您对于税收并不陌生。我国制定了各种税收各类,在日常生活中也充斥着各种税收,其中房产税是与人们的生活密切相关的一个税种。房产税是向房屋产权人征收的一种税费,各地都有各自不同的房产税政策,那南京房产税费政策是怎样的?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说明。 一、南京房产税费政策是怎样的? ...


·法律关于夫妻财产问题有哪些规定?
      关于夫妻财产的规定如下: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离婚孩子判给男方女方抚养权的规定是什么?
      离婚带来的后果不仅仅是感情的丢失,最难解决的问题就是孩子的扶养权问题。双方有可能都想去争取这个抚养权,但是孩子只有一个的情况下无法协调,就会产生较大的纠纷,因此婚姻法就详细规定了相关事宜,那离婚孩子判给男方女方抚养权的规定是什么?下面我们就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一)抚养权...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