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当公司法人的风险主要有哪些

当公司法人的风险主要有哪些生活中有一部分人群可能对于公司法人的相关事宜并不是很清楚,只认为可以担任公司法人的话是很有面子的一件事情,甚至在担任公司的法人的时候不假思索的就答应下来,殊不知担任公司法人可并不是一件轻松地事情。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当公司法人的风险主要有哪些?
当公司法人的风险主要有哪些?

(一)民事责任风险
一般情况下,公司以其自身的财产为限对外承担还款责任,但如果实际控制人操纵公司时存在虚构出资、抽逃出资行为,或者在诉讼过程中有隐匿、转移资产,或未经清算擅自处分财产等行为,挂名法定代表人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挂名法定代表人无论是否知情,若为公司对外借款或其它经营行为出具担保文件,仍需承担 法律责任;实际控制人失踪或无法找到公司民事责任的承担人,挂名法定代表人也将面临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二)行政责任风险
《民法通则》49条规定情形。“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指的是企业、公司)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个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2、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3、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4、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5、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6、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三)刑事责任风险
实际控制人操纵公司实施经济犯罪行为,比如诈骗银行贷款、诈骗保险金、非法集资等情况,挂名法定代表人虽然未直接参与以上行为,但如果挂名法定代表人明知实际控制人利用公司实施以上犯罪行为,却不加阻止,或放任实际控制人的行为,则挂名法定代表人很可能也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法定代表人可能触犯到的罪名有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金融诈骗罪、侵犯知识产权罪、扰乱市场秩序罪等。
(四)自创公司受限风险
若挂名公司不能完美善后,日后自创公司将面临诸多限制。《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4条 规定:有下列情形的不能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担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
(五)被采取强制措施及限制消费的的风险
当公司进入破产程序、被申请强制执行或欠缴税款时,在特定情形下,司法、行政机关有权对法定代表人采取相应强制措施,如罚款、拘留。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上述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其实,公司法人所面临的风险主要还是来自于公司的经营。如果公司的经营过程中触犯了什么法规的话,不管是民事、刑事还是行政方面的,这都是需要公司法人来进行承担的法律风险。所以,在确定担任公司的法人的时候,一定要对公司有所了解才可以。


·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是多少
      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是多少一、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是多少有限责任公司没有最低注册资本的要求,也就是说现在注册有限责任公司不需要达到3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要求。二、新《公司法》在放宽公司注册资本登记条件方面的修改:1、取消了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制度。(1)将第二十三条有限责任...


·公司解散是否需要支付代通知金
      公司解散是否需要支付代通知金 没有提前通知的,应当另外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一)法律明确规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强行解除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


·企业动迁时对评估机构有异议怎么办
      企业动迁时对评估机构有异议怎么办有动迁就有动迁补偿,至于补偿多少,则需要由法律规定的专门机构进行动迁评估。因此,动迁评估直接关系到企业能获得多少补偿。生活中,动迁评估机构评估出来的结果不一定让企业满意。那么,当企业动迁时对评估机构有异议的时候,可以怎么办呢?一、什么是动迁评估动迁...


·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是怎样的
      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是怎样的 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 目的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经济合同的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有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外签订、履行的建立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各类合同、协议等,包括买...


·中小企业融资的必要性主要是什么?
      中小企业融资的必要性主要是什么其实中小企业在融资的时候,所面临的实际情况就是几乎很少有投资者愿意把自己的金钱投给我国的中小企业。如果换位思考的话,各位投资者也是为了避免自己的利益遭受的损失,毕竟中小企业的发展还是难以预料的。但是对中小企业本身来说,融资又是非常有必要的。那么,中小...


·股东请求解散公司诉讼要满足什么条件
      股东请求解散公司诉讼要满足什么条件股东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解散公司的前提条件是,一名股东独自或者若干股东累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向人民法院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人民法院受理的股东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应当是基于下列理由之一:1、公司连续2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


·分公司可以作为合同的主体吗
      可以,根据公司法规定分公司能签订合同的,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开展业务,当然也包括了签订合同这样重大、不可或缺的环节。分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只要加盖分公司的印章就可以了,没有必要每个合同都要到总公司加盖总公司的印章。《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


·公司融资的概念是什么?
      公司融资的概念是什么?一个公司在成长过程中会用的各种资源,包括人力、资金、设备等。其中资金是公司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资源,因此,不管是大型公司还是中小型公司,都想尽办法保持资金流的畅通。当自己的资金不足以支撑发展时,就需要开展融资。那么公司融资的概念是什么?下面我们通过我们的这篇文...


·引起合伙企业解散的事由是什么?
      引起合伙企业解散的事由是什么 一、引起合伙企业解散的事由是什么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定...


·公司法中是如何体现注册资本的作用的?
      公司法中是如何体现注册资本的作用的? 一、公司法中是如何体现注册资本的作用的? 公司法中规定,企业成立必须要有注册资本,即注册资本是公司成立的基础之一,而且公司成立后,公司不得虚报注册资本,股东等不得抽逃出资,否则构成犯罪,这体现了注册资本对公司的重要性。注册资本,是指合营企...


·分公司有对外签订合同的权利吗?
      分公司有对外签订合同的权利吗?一般而言,分公司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所进行的经营合同,基本上都是有效的。因此,在与分公司签订相关合同时,作为合同相对方,一定要审查分公司的总公司对其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明白总公司是否授权其对外签订合同,以及授权的额度。如果合同相对方事先没有审查分公司的总...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