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长沙市长沙市征地补偿安置条例实施办法

长沙市长沙市征地补偿安置条例实施办法

近几年,我国土地的价值越来越高,因此,土地问题也成为群众所关注的问题之一。国家征收土地时会对被征收人进行一定的补偿和安置。而长沙地区为了更好地实施征地的补偿和安置?制订了长沙市长沙市征地补偿安置条例实施办法。下面就跟随小一起来看一看该法规的具体内容吧。

长沙市征地补偿安置条例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了确保征地补偿安置工作顺利进行,根据《长沙市征地补偿安置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依照《条例》第八条、第十三条第二款、第十五条的规定,由市、县(市)人民政府设立的征地办公室,负责下列具体工作:

(一)拟订征用土地方案;

(二)发布征用土地公告;

(三)审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四)协调征地补偿标准争议。

第三条 市、县(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范围内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参与拟订征用土地方案;

(二)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并组织进行现场调查核实;

(三)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四)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五)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用;

(六)责令限期拆迁腾地。

第四条 耕地包括水田、旱地、专业菜地和专业鱼池。人平耕地面积按该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计征农业税的耕地面积除以农业人口数计算。

第五条 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1987年1月1日以后兴建的建筑物,一律以建设用地批准文件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依据。

市辖区范围内,1982年4月1日至1986年12月31日兴建的建筑物,属原基改建和占用非耕地建房的,须经乡(镇、场)批准;属占用耕地建房的,须经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未经批准的,按违法建筑处理。1982年3月31日以前兴建的建筑物,未进行改建、扩建的,按合法建筑对待。

县(市)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对其所辖区域范围内1987年1月1日以前兴建的建筑物,进行合法性认定。

市行政区划调整划入市区的乡(镇),在未划入前兴建的建筑物,其合法性认定可参照原所在县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 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按各层建筑面积之和计算,其首层建筑面积按外墙勒脚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二层以上接外墙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有柱走廊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有围护结构的阳台、挑走廊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阳台、挑走廊按其水平面积的一半计算。经墙出檐、山墙出檐、悬挑雨篷不计算建筑面积。

房屋层高按室内地面至楼面或前后经墙(柱)的平均高度计算。层高不满2.2米的,不计算建筑面积。

第七条 采取留用土地安置的,村民生活安置留地指标按每人55平方米(包括生活小区的道路、房屋间距及其它配套设施用地)核算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

济组织;村民生产安置留地指标按被征地总面积6%—10%的比例核算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原乡(镇)、村建设用地数量继续保留不变。

第八条 征用范围外的专业鱼池因施工需要降低蓄水深度的,按降低水位的比例乘以该专业鱼池的年产值标准予以补偿。养殖水深度降到不足50厘米时,按年产值标准予以补偿。

第九条 林地面积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套种作物从其高类进行青苗补偿。

第十条 补偿后的青苗、成鱼、苗木花卉、林木、建筑物和其他地上附着物等,由被征地方在规定的腾地期限内处理;逾期未处理的,由征地方处理。

第十一条 拆迁集体所有土地上的非农业户的合法建筑物,按保留房屋补偿标准作价收购,并另接合法建筑面积和建设用地补偿费最低标准补助宅基地费用。按上述规定补偿后,不再划地重建。

第十二条 拆迁电力、电讯、给排水、燃气等设施需要补偿的,由市物价行政主管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核定后给予补偿。

第十三条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在规定的拆迁腾地期限内拆除房屋、腾让土地的,按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和规定的标准予以奖励。

第十四条 各类土地年产值标准、房屋补偿标准、建设用地补偿标准、土地复垦费标准、生产和生活设施补偿标准、坟墓迁移补助标准、搬家补助费标准和过渡补助费标准等,由市人民政府颁布实施;并可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价格变动情况,适时调整(现行补偿安置标准附后)。

第十五条 本市市区范围内征用农村集体土地和使用国营农、林、牧、渔场的土地,适用本实施办法规定的有关标准。县(市)范围内征用农村集体土地和使用国营农、林、牧、渔场的土地,按本实施办法规定的有关标准的70-80%执行。

第十六条 1999年1月1日以前,办理了征地审批手续的建设项目,其征地补偿安置程序按原规定办理。征地补偿安置已按原规定办理了的,不再变更;部分按原规定办理了的,继续按原规定办理;按原规定办理的,按《条例》和本实施办法办理。

第十七条 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征地补偿工作关系到被征地人员的切身利益,各部门工作人员应互相配合,协调好征地工作与被征地人员之间存在的矛盾。政府对于征地补偿的具体情况,应对群众进行公示。

·自从广州市政府的租售同权政策出台以后,鼓舞了很多在当地租房的
      自从广州市政府的租售同权政策出台以后,鼓舞了很多在当地租房的、适龄儿童上学的事情,对有一部分人来说是欢欣鼓舞的。所以,很多其他的省市也都在结合自省的实际情况,在租售同权的政策上进行改制和修正,来适应本省的需求。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租售同权上海的政策是什么? 一、租售同权上海的政...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租赁是否合法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租赁是否合法 一、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租赁是否合法 而国家《土地管理法》对于租赁使用集体建设用地是有着相当严格的限制规定的,具体体现在以下规定: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


·淮安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淮安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虽然说我们拥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土地的实际归属权还是归国家所有的,所以我们才能够听到国家征收土地这个词语,为了建设更好的城市,老旧的土地总是需要拆除重建,之前对于土地的使用权拥有人在出让土地后是可以得到土地征收补偿的。那淮安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


·公司注册地址出租协议范本?
      公司注册地址出租协议范本? 公司法明确规定,注册公司是需要提供一个办公场所的地址的。对于刚毕业的创业者来说,都没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地方,所以需要对外租赁一个办公场所,租赁时需要签订一份合同,保障双方的利益。那么下面我们整理了一份公司注册地址出租协议范本供您参考。 公司注册地址出...


·国土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国土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流程是什么?众所周知,使用国家土地须获得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的对象主要是房改房和经济适用房。房屋产权人的权益想要的到有效保护,就必须进行发行证登记,所以国土土地使用证便显得至关重要。下面我们给您介绍一下国土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流程。《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


·房地产市场对于国家的限购政策肯定是持保留意见的,受到此政策的
      房地产市场对于国家的限购政策肯定是持保留意见的,受到此政策的影响,我国很多的一线城市、像上海、北京、深圳等这些,对于公民二套房的首付比例都进行的上调,在首付比例上调的同时银行贷款却下降,这样一来的话,想要在上海购买二套房的话,首先就要知道我国上海第二套房首付几成? 一、我国上海第...


·萍乡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萍乡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相信您都有看到过各种各样的拆迁新闻,甚至有得也亲历过拆迁,对拆迁征地也有一定的了解。拆迁征地作为我国目前普遍存在的现象之一,可以说吸引着广泛的关注。拆迁征地不仅关乎着城市的建设发展,更加关乎到被拆迁征地民众的生活安置。那么,萍乡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湖南省征地补偿新标准的规定
      湖南省征地补偿新标准的规定征地补偿是征地工作中最重要的一个步骤,决定了征地工作的进程。由于征地影响到了现有土地使用人对土地的使用利用情况,因此必须要妥善安排好征地补偿工作。因为经济不断发展,征地补偿标准也是在逐年变化中,湖南省征地补偿新标准的最新版本主要有如下几点。征收单位或个人...


·土地使用权继承营业税需要缴纳吗?
      土地使用权继承营业税需要缴纳吗? 土地使用权是国家让渡给我们的权利,这项权利可以被转让,也可以在使用期限内被继承。我们都是纳税人,因为我们从国家获取收益也要向国家纳税,那么,土地使用权继承营业税需要缴纳吗?本站来为您答疑解惑。 一、继承土地使用权营业税需要交纳吗 营业税实施...


·最新上海市静安区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上海市静安区征地补偿标准  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印发《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标准(2021)》的通知,各区人民请遵照执行。专业拆迁律师将上海市静安区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您:  上海市静安区土地共有一类:  一类区片范围:彭浦镇,区片补偿标准:65600元/亩。  以上补偿...


·法律援助属地如何确定?
      法律援助属地如何确定?法律援助是国家针对一些经济困难或者存在其他法定情形的人员提供的公益性质的援助,旨在帮助人们平等地运用法律救济自己的权益。符合法定条件的人员可以向司法行政部门申请法律援助。但是人们应当向哪个地方的部门提出申请呢?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法律援助属地规定的相关法律知...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