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丈夫不管孩子妻子这算遗弃孩子?

抚养孩子是每一个父母都要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孩子成长直接关乎到国家的未来,因此对于孩子的抚养和教育至关重要,但是有时候会出现有父亲或者母亲不管孩子,导致孩子不能顺利成长,这在法律上也是有规定,那丈夫不管孩子妻子这算遗弃孩子?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不管孩子算遗弃罪

实践中的相关行为,在满足了法律规定的遗弃罪构成要件后,则就可能涉嫌构成遗弃罪。此时,还要看实际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遗弃罪的立案标准,如果满足,那么才能确定该行为是构成遗弃罪的。之后就要根据具体情节对行为人定罪处罚。

(一)遗弃罪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被害人在家庭成员中的平等权利。对象只限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并对家庭成员之间应履行的扶养义务作了规定。有负担能力而拒不履行扶养义务,就侵犯了年老、年幼、患病或者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在家庭中的平等权利。遗弃行为往往给被害人的生命、健康造成威胁,为舆论所不齿,也影响社会的安定团结。因此,同遗弃的犯罪行为作斗争,有助于造成一个少有所养,老有所依的良好的社会环境,有助于保护妇女、特别是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扶养而拒不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所谓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是指家庭成员中具有以下几种情况的人:

(1)因年老、伤残、疾病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

(2)虽有生活来源,但因病、老、伤残,生活不能自理的:

(3)因年幼或智力低下等原因,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除了对于具有这类情况的家庭成员外,不发生遗弃的问题。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必须是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上的扶养义务而且具有抚养能力的人。只有具备这种条件的人,才可能成为本罪的主体。如果在法律上不负有扶养义务,互相间不存在扶养关系,也就不发生遗弃的问题。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应履行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拒绝扶养的动机是各种各样的,如有的把老人视为累赘而遗弃;有的借口已离婚对所生子女不予抚养:有的为创造再婚条件遗弃儿童;有的为了逼迫对方离婚而遗弃妻子或者丈夫等。总之,遗弃者都是出于个人主义极端自私自利思想或者是其他卑鄙动机。

(二)遗弃罪立案标准

负有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且情节恶劣的。

二、遗弃罪要判刑吗

现实中的遗弃行为要是同时满足上述内容的话,则一般是以遗弃罪定罪处罚的。此时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由此可见,遗弃罪是要被判刑的。但是具体判刑多少,则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断,但是最高是五年有期徒刑。

不管孩子算遗弃罪不算需要根据很多其他条件判定,有时没有遗弃孩子但是不管孩子的生活的话也可能构成遗弃罪,对孩子有法律上的抚养义务的人才能成为遗弃罪的主体,然后这个人拒绝抚养孩子,而且情节严重恶劣,可以判他遗弃罪,最高判处五年有期徒刑。

遗弃罪立案标准是拒绝抚养并且造成严重后果的,才会构成本罪,因此不管孩子妻子能通过民事诉讼来解决纠纷。

·婚前或婚后财产公证的办理
          办理财产公正首先要准备好以下材料:(1)个人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已婚夫妻要带上结婚证;(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


·分家协议书是否要公证?
      在签订了书面的协议后,往往都会选择再办理一个公证,以此来加强协议的法律效力。而针对一些比较特殊的协议,必须要在办理了公证手续之后才能生效。那么实践中,分家协议书是否要公证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分家协议书是否要公证? 如果分家协议签订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内容没有违反...


·和别的女人生孩子算重婚吗?
      和别的女人生孩子算重婚吗?不能够算是重婚罪,具体依据如下: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2、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


·女方离婚抚养权该怎么办?
      女方离婚抚养权该怎么办?夫妻离婚,一般也会导致夫妻其中一方失去抚养权。失去抚养权的一方将失去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权利。不过,失去抚养权的一方仍然会享有探视权,可以在约定或裁判的时间内定期探视子女,与子女进行相对短暂的相处。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


·2023年最新国家赔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一、最新国家赔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9年5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315.94元。据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


·有的夫妻为了避免在财产方面产生纠纷
      有的夫妻为了避免在财产方面产生纠纷,于是会选择在领取了结婚证之后才共同来买房。但这个时候也要考虑到,有些城市因为有限购政策,于是虽然已经结婚了,但实际只能用其中一方名字来买房,那此时夫妻婚后买房只写一方名字是否还属于共同财产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夫妻婚后买房只写一方名字...


·离婚起诉书找谁写
      自己写或者委托律师写。一般来说,当夫妻双方之间不能就离婚事项达成一致,或者虽然愿意离婚但是未能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一方或双方要求离婚的,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向法院起诉离婚时,就需要提交离婚起诉书。谁要求法院判决离婚,那么离婚起诉书就由谁来写。也就是由案件...


·离婚一次性抚养费是否可以?
      抚养费是牵扯有小孩家庭离婚时重频率的问题,双方可以自行商议或者是法院根据小孩的成长优势以及双方的经济能力一方,而另一方就需要每年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但是离婚一次性抚养费是否可以?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详细说明。 一、必须在离婚一次性抚养费吗 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


·抚养费强制执行期限是多久?
      不少夫妇离婚后,会经过法院判决确定孩子的抚养权,而另一方需要一定时限内支付一定的抚养费。但是,由于各种生活因素,抚养费有时并不是准时支付的。在这个时候,孩子的抚养方就无法按时收到孩子的抚养费,可能对其生活造成一定的影响。其实,抚养费的支付是有一定的时限,如果超过支付时限,孩子的抚...


·国家刑事赔偿怎么算的?
      国家刑事赔偿怎么算的?《国家赔偿法》第33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一)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1、造成身体损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人。减少的收人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


·女方怀孕后是否可以要求离婚
      女方怀孕后是否可以要求离婚?我国婚姻法对妇女的权益实行特别保护,女方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对女方没有限制。也就是说女方在怀孕期间,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那怀孕期间离婚的孩子由谁抚养?这一问题不仅关系到男女双方的权益,还关系到子女的权益,下文将为您详细介绍...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