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国有企业改制划拨土地的处理方式是什么?

国有企业改制划拨土地的处理方式是什么?土地是每个企业生产经营的重要的不可或缺的生产资料及企业资产,因我国实行土地集体所有制,因此对于土地的使用权就是国企在改制时对于处理相关划拨土地时需要重点考虑的问题,下面介绍几种国有企业改制划拨土地的处理方式:国有企业改制划拨土地的处理方式一、出让办理土地出让手续,缴纳土地出让金,将划拨用地转为出让土地是最为的方式。改制企业可以将出让土地进行转让、抵押、租赁等,企业得以自由地根据经营状况来实现效益的最大化。但是,很多国有企业资金紧张,负债率高,缴纳土地出让金对于它们是一项沉重的负担,因此,只有那些效益较好、资金较为充裕的国有企业在改制时才能够采取这种方式。二、租赁企业通过租赁方式获得一定年限的土地使用权,按期向政府缴纳租金,这可以大大降低企业的资金压力。同时,在经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后,土地租赁合同也可以转让、转租或者抵押。对于资金不充裕,无力承担土地出让金的企业是一种比较有利的选择。三、入股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是将一定年限的土地使用权评估以后,作为国家的股权投入企业,由企业获得土地使用权。其实质是国家以红利、股息作为土地出让金的代替。这种处理方式不会增加企业的负担,在企业效益好的情况下,也可以增加国家收入。但是,采取这种方式将会使国家与企业共同承担经营风险,此外,土地使用权作为国有资本的投资方向也应当受到国有资本投资方针的限制。土地使用权授权经营是一种比较特殊入股方式,是将土地使用权作价后授予一定的公司经营管理。被授权的公司,凭授权书,可以向其直属企业、控股企业、参股企业以作价入股或租赁等方式配置土地。被授权公司无须向国家缴纳让金、租金、股息等,但是每年都须对国有土地保值增值情况提供报告。国家对于这种处理方式加以严格的限制,能够被授权经营的企业只有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家控股公司、国有独资公司、集团公司。如果企业改制后其土地未改变用途,经县以上人民政府授权的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后,可以保留划拨方式。如改变用途,符合《划拨土地目录》的也可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但是,除了继续作为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公益事业用地和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的,划拨的期限不得超过五年。显然,这是由于保留划拨方式违反了土地有偿使用的方针。《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 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必须考虑到土地的利用价值、企业的发展规划以及法律政策强制性要求,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处理相关划拨土地。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农耕地征收与补偿条例的内容是怎样规定的?
      农耕地征收与补偿条例的内容是怎样规定的? 在农村征收农民的土地是需要进行补偿的。这一点在我国相关的法律文件当中也有着明确的规定。比如说我国就有征收与补偿条例,但是普通老百姓并不知道其中的内容是怎样的,那么农耕地征收与补偿条例的内容是怎样规定的?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 ...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方式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方式只要符合国有土地使用权条件的个人和单位都可以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使用权并不等于所有权,使用权存在使用的期限。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进行转让,转让时可以根据不同的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转让方式,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方式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岷东新区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岷东新区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眉山市岷东新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集体土地征收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被征收土地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常德市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常德市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常德市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 1、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


·追索孩子抚养费的管辖地如何确定
      追索孩子抚养费的管辖地如何确定 按照我国离婚管辖的规定,离婚一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这是由于我国的离婚管辖一般采取“原告就被告”原则,也就是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就是离婚管辖的法院。但是如果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离开户口所...


·国家允许房地产开发资质转让吗?
      房地产开发资质转让是不允许的。 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六章监督管理的内容要求,国家严禁房地产开发资质转让,但是可以授予分公司使用。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第三十二条(资质证书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


·什么是土地使用权赔偿,补偿款是多少?
      什么是土地使用权赔偿,补偿款是多少? 国家为了城区建设的需要,或者修建公路、桥梁等与公共利益有关的理由时,是可以收回共鸣合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为了防止民愤,也为了其在土地被征收后能维持政策的生活水平,国家会给予一定的补偿。那么,什么是土地使用权赔偿呢? 一、什么是土地使用权...


·身份证可以异地换证吗
      身份证到期,在异地是可以更换的。身份证到期异地更换流程以及携带材料:1、可带即将过期的身份证和居住证以及相片回执到派出所户政办理点。相片回执单要提前到照相馆办理,拍照后有张公安系统联网的相片回执单,带编号的,需要告诉拍照的说办理身份证相片的回执。2、到了大厅后表明来意,工作人员给...


·建设水库征地补偿标准规定是怎样的?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为了老百姓的一些利益的着想,需要建设很多的公共基础设施。那如果建设水库的话,那么肯定会涉及到一个土地的征收问题,当然征收的话并不是免费的,需要给予老百姓一定的补偿,那么,建设水库征地补偿标准规定是怎样的? 一、建设水库征地补偿标准规定是怎样的? 国家建...


·国有土地使用证到期后要怎么办?
      国有土地使用证到期后要怎么办? 我国法律规定,个人再使用土地时是有期限的使用,当使用权到期后,还要办理相关手续。可是,很多人对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到期后的问题不太清楚。那么,国有土地使用证到期后要怎么办?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国有土地...


·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哪些取得方式
      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哪些取得方式 一、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哪些取得方式 让方式:招标、拍卖、挂牌、协议。 (一)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土地使用权范围: (1)供应商业、旅游、娱乐、工业用地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以及...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