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新婚姻法未婚生子对公务员的工作有影响吗?

由于中国对婚姻自由的开放观念,现在都流行以同居代替结婚,导致多数未婚生子的情况发生,普通人也许认为未婚生子的现象并不见怪,但是对于国家的工作人员是否有些许影响呢,那么未婚生子对公务员的工作有影响吗,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未婚生子对公务员的工作有影响吗? ?


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按照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其他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 也就是说单位可进行行政处分,并需交纳社会抚养费,具体费用参照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二、未婚生子的法律保护 ?


非婚生子女的权益保护是检验社会法治理念发展程度的试金石,也是完善社会法治发展的重要一环,应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5]

(一)建立婚生子女推定与否认制度


1、确立婚生子女的推定制度

所谓婚生推定制度是指子女婚生性的法律强制规定。只需证明在子女出生或受胎时丈夫与子女的母亲有婚姻关系,且子女是丈夫之妻所生即可。以此也可对计划生育政策进行一定的改善,不至于机械地一味给予非婚生子女冠以“黑户”的帽子。对于判断婚生与否,采取出生与受胎混合主义立法例是合理的。即规定凡是在婚姻关系导存续期间出生或受胎的,均为婚生子女。

2、确立婚生子女的否认制度

有推定就有否认,以相反的制度作为反向救济手段。婚生子女的否认是指丈夫证明在受胎期间内,未与妻子有同居行为或者有其它证据证明子女非由夫之受胎,而依法否认子女是自己的亲生子女的制度。应当对提出否认人的范围、事由、否认期限和方式以及举证责任进行详细规定,便于操作。

(二)建立我国婚生子女的认领制度

生父母对非婚生子女也可以进行认领,以确定亲子关系。而未经生父认领的,在法律上就不能认为二人有法律上的亲子关系。由此可见,认领是确定非婚生子女与生父之间是否有法律上亲子关系的重要依据,因此确立认领制度是十分必要的。

(三)确立婚生子女的户口申报、监护与抚养制度[6]

1、简化户口申报手续

我国的非婚生子女户口申报流程非常复杂,而且经常受到各个环节的堵卡,很多非婚生子女的户口问题一直到其学龄甚至成年后还未解决,造成了很多问题。基于保护非婚生子女的考虑,必须简化程序和手续,如此还可以说是“享受同等权利”。

2、确立非婚生子女的监护制度、抚养制度

笔者认为,在明确保护非婚生子女时,自然要明确其监护和抚养问题。这是从“非婚生”到“婚生”转变的应有之义。


非婚生子女可以要求生父生母给予其相似或相近的生活条件。

此外,对现实生活中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用难以落实的现状,建议建立一套政府先行垫付制度。即由政府拨款儿童福利机构或慈善会先行垫付非婚生子女的抚养费用,再以债权人的身份,要求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母返还。确保非婚生子女的正常健康成长。

我们通过上文可以知道新婚姻法未婚生子对公务员的工作是有影响的,因为是国家的工作人员,会依法给与行政处分,普通人在单位中会对其进行纪律处分,并且按照法定要求交纳社会抚养费,所以对于婚姻的概念,我们您还是需要有一点责任感的。


·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的四个条件是什么
      一、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的四个条件是什么 工伤认定中的上下班途中应包含两方面要素:一是时间要素,即上下班的必要时间;二是地理要素,即上下班的必经路线。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了应当认定工伤的七种情形: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


·工伤鉴定证明材料包括哪些?
      工伤鉴定证明材料包括哪些? 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根据不同伤害情形,另需分别提供:1、属于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公安...


·一、自己怎么申请工伤鉴定?
      一、自己怎么申请工伤鉴定? 自己是可以申请工伤鉴定的,工伤职工或其家属可以直接向上述部门进行工伤认定,但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是有时效限制的。企业申请的应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职工个人或家属申请的,自受伤之日起1年内向上述部门提出,过了时限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就不会予以受理了...


·不定时工作制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规定有哪些
      加班对于现今的工作人员来说是一件在正常不过的事,那么,不定时工作制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规定有哪些,加班肯定不会是无偿的,如果所属公司不给加班费就侵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这些规定就是为了约束有关企业的加班操作。尽量减少从业人员的损失。不定时工作制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规定有哪些经劳动部门...


·一、经济补偿金是应发工资还是实发工资?
      一、经济补偿金是应发工资还是实发工资?经济补偿金是应发工资,包括应缴纳的社保等。计算经济补偿金需要弄清晰发生劳动争议之日倒推十二个月的总收入计算出月平均工资,对于每个月的工资发放,应按应发工资计算,不考虑个人所得税或其他扣除。二、相关法律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计算方式...


·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如何计算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如何计算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工作满一年的,需要支付一个月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最多支付十二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


·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有哪些
      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有哪些 一、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有哪些 劳动仲裁受案范围,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 1、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之间,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因确认劳动关系,订立...


·劳动关系中受伤如何算工伤
      劳动关系中受伤如何算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


·农民工如何讨薪,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吗
      几乎每到过年的时候总会发生一些农民工讨薪的事件,其中采取暴力方式来讨薪的大有人在,这样的方法肯定是不可取的。那么从法律角度来讲,农民工如何讨薪才是比较好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吗?本文将对这个问题做详细解答。 一、农民工如何讨薪 1、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有工会的单位,可首先向工会反映...


·建筑工程质保金管理办法是怎样规定?
      建筑工程质保金管理办法是怎样规定?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 第三条 发包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金预留、返还等内容,并与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保证金的下列事项进行约定: (一)保证金预留、返还方式; (二)保证金预留比例、期限; (三)保证金是否计付利...


·加班工资计算基数是什么,有哪些规则?
      加班工资计算基数是什么,有哪些规则?一、通常加班工资计算基数是什么 加班工资需根据日工资基数或小时工资作为基数来计算,通常是以劳动合同约定的为准。 二、通常加班费基数的计算有以下几条规则: 1、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 应当注...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