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佛山离婚离婚协议书的规定是什么

夫妻双方结婚以后,可能会因为很多原因导致感情出现破裂。感情破裂以后,有的夫妻会选择自行协商以后到民政局办理相关的离婚手续。所以说,对于离婚协议书该怎么写的内容,您还是有必要做一定的了解的。今天我们专门为您介绍,佛山离婚离婚协议书的规定是什么的相关资料?
佛山离婚离婚协议书的规定是什么?
民政部2015年12月31日发布《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这部时隔12年出台的新版规范于2016年2月1日起实施。规范中,对离婚协议进行了如下规定:第五十五条 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三)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五)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六)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七)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婚姻法》关于离婚协议书的规定: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通过以上的资料,相信您对佛山离婚离婚协议书的规定是什么,一定有了一个十分清楚的认识,夫妻双方进行协商离婚,在协议书中应当对夫妻财产分割,孩子的抚养权以及抚养费的支付等等相关的内容都要有一定的规定。协议书的具体内容,还要有夫妻双方来决定。当然如果在生活中协商不成的,也可以申请法院进行判决。


·不解救被绑架妇女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从古至今,女性的地位因为先天力量的弱势在社会不断演变中不断发展,由高到低,被压迫,被解放。因为弱势,拐卖、绑架妇女事件屡见不鲜,对此视而不见的也大有人在,冷漠,无视,这种冷酷的态度和行为更是助长了罪恶泯灭了善良。而如今,我国是法制社会,对于不解救被绑架妇女罪的构成条件已有了明确规...


·男女未婚生子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在未婚生子的情况下,虽然属于非婚生子女,但此时我国也是对他们的权益提供了全面保护的,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的同等权利。因此,如果父母要分开那也是需要对非婚生子女抚养问题作出处理。那一般未婚生子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非婚生子女合法吗 现时不少国家...


·一、事实婚姻有财产分割如何进行?
      一、事实婚姻有财产分割如何进行?事实婚姻有财产分割的进行是按照共同财产作为来进行分割。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在事实婚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在事实婚姻期间,双方各自继承和受赠的财产,一...


·离婚时夫妻股份分割怎么作价补偿
      离婚时夫妻股份分割怎么作价补偿?夫妻股份分割作价补偿的话要先对股份进行评估,如果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为体现分割的公平、公正原则,则只有委托中介机构对公司的债权、债务、净资产进行审计,并对持股夫妻一方所持有股份进行评估后方可进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的司法解释(二)第十六条...


·子女上大学还掏抚养费吗?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终止于子女满18周岁。在现实生活中,子女虽然已满十八周岁,但是他们上大学后仍然不能独立生活,这事也会向父母索要日常的生活费,尽管大部分家庭仍然会给子女,不过从法律上说上大学还掏抚养费吗?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上大学以后抚养...


·离婚哪些财产不能分2023
      离婚哪些财产不能分离婚时,以下几种财产是不能分割的:1、婚前个人财产在新婚姻法实行以前,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在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比如房屋、大型机械或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均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平分。但是新法实行以后,除有特殊约定外,...


·离婚后孩子探视权问题的规定是什么
       一、离婚后孩子探视权问题的规定是什么? 《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


·离婚后孩子探视权方式有哪些
      离婚后孩子探视权方式有哪些根据司法实践,探望的方式一般可以分为探望性探视和和逗留式探视。1、探望性探视,具有探望时间短,方式灵活的特点,是指非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父或母以探望的方式探望子女,如定期见面、共同进餐等等;2、逗留式探望则一般时间较长,是指在约定或判决确定的探望时...


·如果一方死活不离婚怎么办?
      如果一方死活不离婚怎么办?一方不同意离婚,那么离婚方式可以采用诉讼离婚的形式,要求离婚,具体操作流程如下:1、法院调解我国法律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我国人民法院在审理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案件时,首先应当进行调解;...


·黔南离婚财产纠纷律师如何收费
      随着当今社会越来越高的离婚率,离婚纠纷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而一般离婚的财产纠纷是需要律师来处理的,这样对双方都是合理的,各省的离婚财产纠纷律师收费也各有不同,都是根据各地的经济发展条件来规定的,今天我们给您整理一下关于黔南离婚财产纠纷律师如何收费的问题,看看黔南是如何处理这个...


·按照国家规定
      按照国家规定,用人单位需要为与企业签订正规劳动合同的员工购买保险,而这里所说的保险主要是指五险一金,当然,是否购买齐全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来说,三险是必须的。那么北京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是多少?具体基数是多少?下面,就让我们来详细的介绍一下吧!一、北京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是多少?养...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