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装修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要求为保证质量有哪些

装修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要求为保证质量有哪些规定?

凡事都要讲求质量,人们何时也都在追求质量。优良的品质让使用时间延长,减少不必要的投诉和麻烦。质量评估可严格把握关卡,保证工程顺利。装修装饰中更是需要严格把握质量关,装修质量不达标将后患无穷,要交出满意答卷首先要遵守管理规章制度。来看一下装修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要求为了保证质量提出了哪些规定:


一、基本规定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进行设计,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由于设计原 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应由设计单位负责。

建筑装饰装修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消防、环保、节能等有关规定。

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的单位应对建筑物进行必要的了解和实地勘察,设计深度应满足 施工要求。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必须做主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当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 改动或增加荷载时,必须由原结构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核查有关原始资料, 对既有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核验、确认。

说明:为了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建筑装饰装修活动本身不会导致建筑物安全度降低,或影响到建筑物的主要使用功能如防水、采暖、通风、供电、供水、供燃气等,特制订本条。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防火、防雷和抗震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当墙体或吊顶内的管线可能产生冰冻或结露时,应进行防冻或防结露设计。

二、材料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和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的燃烧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 范》(GB5022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 的规定。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规 定。

所有材料进场时应对品种、规格、外观和尺寸进行验收。材料包装应完好,应有产品合 格证书、中文说明书及相关性能的检测报告:进口产品应按规定进行商品检验。

进场后需要进行复验的材料种类及项目应符合本规范各章的规定。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 品种、同一类型的进场材料应至少抽取一组样品进行复验,当合同另有约定时应按合同执行。

说明:对进场材料进行复验,是为保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采取的一种确认方式。在目前建筑 材料市场假冒伪劣现象较多的情况下,进行复验有助于避免不合格材料用于装饰装修工程,也有助于解 决提供样品与供货质量不一致的问题。本规范各章的第一节“一般规定”明确规定了需要复验的材料及 项目。在确定项目时,考虑了三个因素,

一是保证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

二是尽量减少复验发生的费用,

三是尽量选择检测同期较短的项目。

关于抽样数量的规定是最低要求,为了达到控制质量的目的,在抽 取样品时应首先选取有疑问的样品,也可以由双方商定增加抽样数量。

当国家规定或合同约定应对材料进行见证检测时,或对材料的质量发生争议时,应进行 见证检测。

承担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检测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在运输、储存和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坏、变质和污染环境。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火、防腐和防虫处理。


说明: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采用大量的木质材料,包括木材和各种各样的人造木板,这些材料不经 防火处理往往达不到防火要求。与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有关的防火规范主要是《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 范》(GB5022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 也有相关规定。设计人员按上述规范给出所用材料的燃烧性能及处理方法后,施工单位应严格按设计进 行选材和处理,不得调换材料或减少处理步骤。

现场配制的材料如砂浆、胶粘剂等,应按设计要求或产品说明书配制。

三、施工

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施工单 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应经过审查批准。施工单位应按有关的施工工艺标准或经审定的施工技术方案 施工,并应对施工全过程实行质量控制。

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人员应有相应岗位的资格证书。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范的规定,由于违反设计文件和本 规范的规定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应由施工单位负责。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中,严禁违反设计文件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主要使用 功能;严禁未经设计确认和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拆改水、暖、电、燃气、通讯等配套设施。

施工单位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 废气、废弃物噪声、振动等对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

施工单位应遵守有关施工安全、劳动保护、防火和防毒的法律法规,应建立相应的管理 制度,并应配备必要的设备、器具和标识。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应在基体或基层的质量验收合格后施工。对既有建筑进行装饰装修前, 应对基层进行处理并达到本规范的要求。

说明:基体或基层的质量是影响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的一个重要因素。例如,基层有油污可能 导致抹灰工程和涂饰工程出现脱层、起皮等质量问题;基体或基层强度不够可能导致饰面层脱落,甚至 造成坠落伤人的严重事故。为了保证质量,避免返工特制订本条。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应有主要材料的样板或做样板间(件),并应经有关各方确认。

说明:一般来说,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装饰装修效果难用语言准确、完整的表述出来;有时,某些施工质量问题也需要有一个更直观的评判依据。因此,在施工前,通常应根据工程情况确定制作样板 间、样板件或封存材料样板。样板间适用于宾馆客房、住宅、写字楼办公室等工程,样板件适用于外墙 饰面或室内公共活动场所,主要材料样板是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中采用的壁纸、涂料、石材等涉及颜色、 光泽、图案花纹等评判指标的材料。不管采用哪种方式,都应由建设方、施工方、供货方等有关各方确认。

墙面采用保温材料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保温材料的类型、品种、规格及施工工艺 应符合设计要求。

管道、设备等的安装及高度应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完成,当必须同步进行时,应 在饰面层施工前完成。装饰装修工程不得影响管道、设备等的使用和维修。涉及燃气管道的建筑装饰装 修工程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电器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严禁不经穿管直 接埋设电线。

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环境条件应满足施工工艺的要求。施工环境温度不应低于 5℃。当必须在低于 5℃气温下施工时,应采取保证工程质量的有效措施。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做好半成品、成品的保护,防止污染和损坏。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前应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

装修装饰作为和人们生活息息相关的产业,装修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要求为了能营造舒适的居住房屋,对装修装饰工程做出规定,必须严格按照图纸进行,具有资质的单位才能开展工程,对于材料结构、安全性、耐用程度等指标都要进行考察。施工时,施工单位必须注意安全,防火防事故,按要求选材调配。电器也必须符合安全规定,不得出现隐患。有疑问纠纷可咨询专业律师。


·开发商违反合同拖欠工程款怎么办?
      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三年的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另外他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他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


·湖南省关于规范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管理的通知 在人防工程中,防
      湖南省关于规范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管理的通知 在人防工程中,防护设备的作用非常大,其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人防工程的防护效果。各个省市都有这方面的相关管理办法,湖南省也发出过关于规范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管理的通知,下面我们跟随我们来了解下“通知”的具体内容。 湖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


·累计工作满一定年限的员工可以根据自己的工作时间长短来判断自己
      累计工作满一定年限的员工可以根据自己的工作时间长短来判断自己享受几天的年休假,可是这几天假期是否有工资呢,如果有的话,那么我们又该怎样计算带薪年休假的工资呢?接下来,我们将围绕这一问题为您做简要分析,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一、怎样计算带薪年休假的工资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


·什么情况辞退员工不需要赔偿
      辞退员工不用赔偿的情况有几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在劳动者有以下过失的情况下提出的辞退才可以不用支付赔偿金):(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


·试用期未签订劳动合同辞职是否有补偿?
      我们到新单位工作的时候,通常有一个试用期,期限几个月不等。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也需要签署劳动合同。后期一旦发生纠纷,劳动合同就是解决纠纷的依据。通常来说,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是有一定的经济补偿的,那么员工试用期未签订劳动合同辞职是否有补偿?我们结合《劳动法》有关知识给您做个...


·教师绩效工资制度最新标准是什么
      现在的教师普遍是发放绩效工资,根据教师的教学效率来发放其个人的工资,这种工资制度最开始是企业,后逐渐推广到事业单位,它的分配以教师的劳动成果为基础,可以很好地激励教师工作的效率,下面我们就来说说教师绩效工资制度最新标准是什么。 一、职称: 绩效工资标准 高级 2180 中...


·一、劳动合同法辞退工资时间一般是什么时候发放?
      一、劳动合同法辞退工资时间一般是什么时候发放? 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应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工资等,应在十五日内办结。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


·新员工入职破冰培训怎么做?
      一、新员工入职破冰培训怎么做? 破冰一词源于英国,意即打破僵局,缓和气氛的意思。该词被引入国内,意思是让一群陌生人通过自我介绍和一些简单有趣的游戏让您在短时间内达到相互熟悉,相互交流的目的。 新员工入职活动要让在场的每个人都参与进来。这不是陈词滥调,因为这样员工们才会觉得心理...


·职工患病本人主动提出离职有补偿金吗?
      职工患病本人主动提出离职有补偿金吗 劳动者因病主动辞职,用人单位是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的。 (一)、劳动者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只有第1种情况有补偿: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


·什么情况公司不能辞退员工
      什么情况公司不能辞退员工 一、什么情况公司不能辞退员工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之规定,劳动者有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不得裁减: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


·对于劳动者辞职流程
      对于劳动者辞职流程,法律方面并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而我们发现很多时候员工都是办理了辞职手续的,这往往是单位内部的规定,即此时劳动者是按照单位的规定来办理辞职手续的。那究竟这个辞职流程是怎样的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可以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第一步写辞职信这是必须也是最基本的一步,辞...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