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该如何让前夫给抚养费?

抚养权的争夺后,抚养费也会成为原来本是夫妻的二人,相互争吵的矛盾。抚养费是父母对未成年人的抚育费,有义务抚养他们成年。在相关法律的规定下,那么该如何让前夫给抚养费呢?接下来,的我们会为您详细解答。





如何让前夫给抚养费?根据抚养权的判定,法院也会对抚养费有所要求。

抚养费一般是指未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给付未成年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

《婚姻法》第36条规定:双方离婚后,父或母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该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抚养费的数额和时间期限,可以让父母双方协议决定;如果双方协议不成时,可以让人民法院来判决。但是因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作出的协议或判决,不可以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关于抚养费的意见规定:

一、抚养费金额

子女抚养费的金额,可以考虑子女实际生活所需、父母双方的经济负担的能力或者当地的实际的生活水平等因素。

一方有稳定收入,抚养费可以按照其每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一方负担两个以上子女的抚养费,费用比例可适当提高。但是不得超过当年总收入的50%。

一方无稳定收入,抚养费金额可按照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的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别情况,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二、抚养费给付的方式

给付一方可以按时给付,如果经济条件允许的可一次性给付。

三、对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

可将其财务折抵抚养费。

四、双方协商给付

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商定子女跟随哪方生活并由抚养一方负担全部抚养费。但是如果经查实抚养一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够保障子女生活所需要的费用,以至于影响子女的健康成长,是不予准许的。

五、抚养期限

给付抚养费一方给付抚育费的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

但是年满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子女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且能够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子女,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六、给付成年子女的特需要求

还没有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然应该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或者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但是其经济收入不足以维持正常生活

2、子女还在学校就读

3、子女确实没有独立生活的能力和条件

七、增加抚养费情形

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八、不得因换姓氏不给付抚养费

父或母不可以因为子女变更姓氏而拒绝给付子女抚样费。

九、诉讼期间抚养规定

离婚诉讼期间父母双方都拒绝抚养子女的,可以先由法院裁定暂时由一方抚养。

通过上述介绍,抚养费在孩子成长时,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增加的。父母不能因为任何条件而不付抚养费,对于抚养孩子的一方,是可以进行诉讼的。而到达一定年龄没有独立生活的能力,或者孩子患病及其他的问题,抚养费还是需要付的。

·离婚财产分割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现实中,离婚夫妻因财产分割问题产生的纠纷不在少数。此时解决纠纷的途径比较多,而其中最有效的可以说就是诉讼了。当事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起诉讼,否则的话法院是不会受理的,这就是离婚财产分割诉讼时效。那到底这个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 诉讼时效的设定...


·一、彩礼钱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
      一、彩礼钱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 判断彩礼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关键是要看给付彩礼的时间,如果彩礼是婚前给付的,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彩礼婚后给付的,则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于结婚彩礼通常情况下是指结婚前男方给女方的聘礼或礼金,具有赠与性质,通常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首先...


·一、婚前没有财产公证婚后要离婚应该怎么分割?
      一、婚前没有财产公证婚后要离婚应该怎么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四条 婚姻关系存...


·老公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离婚如何分割财产
      现实中无论是老公还是老婆其实都是有权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而此时并不会考虑其中是否有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过错行为。但在离婚的时候会涉及到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那其中老公离婚财产怎么分配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可以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什么是夫妻离婚财产分割,夫妻离婚财产分割,...


·房屋买卖中,违约方应赔偿差价损失吗
      1. 由于近年来房价波动较大,房屋差价损失就成为二手商品房交易损害赔偿中的一个焦点问题。大多数二手房买卖纠纷损害赔偿案件都是因为卖方恶意违约造成。 2. 关于房屋涨跌损失的确定,如双主对房屋差价有约定或事后达成一致的,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从其约定;双方不能协商确定的,可通过...


·一、离婚财产分割不配合怎么办?
      一、离婚财产分割不配合怎么办? 离婚财产分割不配合那么就只能采取起诉的方式办理离婚手续了,起诉离婚的手续具体如下: 1、写离婚起诉状 (1)在开头写明被告和原告的基本情况,具体是指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 (2)写明诉讼请求,一般在起诉离婚中会涉及如下几个方面...


·《民法典》婚姻过错方如何认定?
      《民法典》婚姻过错方如何认定? 根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1、重婚 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或以夫妻名义...


·破坏军婚罪与重婚罪的区别是什么?
      作为两种典型的破坏婚姻的行为,由于军人的特殊性,破坏军婚罪和重婚罪总是困扰着许多人。并且还有许多人对此二者不太能区分。那么,破坏军婚罪与重婚罪的区别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破坏军婚罪与重婚罪的区别是什么? 两者之间存在着一定的竞合关系...


·构成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既遂怎么量刑?
      构成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既遂怎么量刑?构成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既遂的量刑,是根据《刑法》第四百三十一条 【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以窃取、刺探、收买方法,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为境...


·新婚姻法适用时间是怎样的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一、适用时间“新婚姻法”,是国家在2011年8月12日颁布的一部司法解释,自2011年8月13日起施行。二、《民法典》婚姻编解释重点内容1、明确规定亲子关系诉讼中一方当事人拒绝鉴定将导致法院推定另一方主张成立的...


·起诉离婚需要的资料有哪些
       不管当事人是协议离婚还是起诉离婚,此时除了要符合《婚姻法》中规定的离婚条件之外,同时在具体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还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才行。那其中起诉离婚需要的资料有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起诉离婚需要的资料有哪些 除提供一般证明、证据外,离婚纠纷还须按...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