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近年来,随着社会环境的变化,国家出台了很多新的政策。目前,租

近年来,随着社会环境的变化,国家出台了很多新的政策。目前,租售同权已经成为了社会的一个热点问题,就目前来看,只有少数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才实行了此项政策,由不少朋友认为,租售同权是一种地方性的政策,而不属于国家政策,那么,租售同权是国家政策吗?


一、租售同权是国家政策吗?

租售同权绝不是一个简单的地方性政策,而是全国范围内国家整体政策的转变。

上海市也出台了“十三五”的住房规划,其中提到“商品住房用地稳中有升,租赁住房用地大幅增加”“新增各类住房约170万套,其中商品房45万套,租赁住房70万套,保障性住房55万套”

再有就是前些日子,各大房企拿地,拿的都是70年只租不售的地。

可以初步看出,国家的房地产政策学习对象,已经初步由香港转向了新加坡。

至于租售同权,学区房价格必然上涨,中心城区房价也会上涨,近郊房价将下跌。

从供给角度看,学区房无论属性还是数量都没有变化;从需求角度看,租购同权的政策下,大量买不起学区房的无效需求转化为租赁学区房的有效需求。学区房房租必然上涨,房租上涨必然带动房价上涨。学区房价格变动的关键从来都是政府是否重新规划学区。

无效需求转化为有效需求同样会体现在中心城区的租金上。以前是不买房=无法享受公共服务,于是买不起大房的买小房,买不起中心的买近郊。租购同权铺开后,既然租房就能享受同等公共服务,那么就不必到大兴昌平松江嘉定买房了。对中心城区绝对是利好,近郊房价可能面临下跌。

二、租售同权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租购同权”本质上是让租房人和业主获得共同的权利,包括学区、户籍等,其中最重要的是就近入学权。

所谓租和售的区别就两点,一落户,二就学。考虑到落户的主要目的也是为了就学,所以租售同权的本质就是给租客的孩子解决上学问题。

但要注意的是,“租购同权”只是能让租房者参加入学排队,不能保证所有的租房者和业主同时享受优质的教育资源。因为教育资源本身是稀缺的。而且在实际中,不仅租房者和业主不能同权,购房年限不同的业主、户籍和房屋产权不一致的业主,排队顺序可能也会不一样。

深圳各银行房贷近期再度收紧,目前工行、招行、建行等6家银行已取消首套房贷利率折扣,中信银行、平安银行等多家银行开始暂停房贷业务。

广州是住建部首批开展的12个住房租赁试点城市之一,上海首批公开出让的两幅租赁住房用地成交,采取只租不售模式。这也意味着“租购同权”有望成为具有全国性意义的制度实践。

由以上信息可以看出,虽然租售同权目前仍然只处于试点阶段,只在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实行,但是各试点城市是根据国家住房部下发的文件制定的具体的政策,故而租售同权是属于国家政策,这也就回答了“租售同权是国家政策吗?”这个问题。该项政策的实施给广大租户带来了福利。

·离婚协议书抚养权归男方的可能性有多大
      离婚协议书抚养权归男方的可能性有多大 原则上只要经父母双方协商,在自愿平等的原则上取得一致意见的,协议书上抚养权归男方,而由女方进行照顾是可以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


·结婚一年与不到一年离婚财产分配有区别吗?
       离婚时财产分割是在所难免的,夫妻双方除了要断绝法律上的关系外,还要避免在财产上纠缠不断。有不少的人对于离婚财产分割存有误会,认为财产分割与婚龄的关系极大,结婚越久所能获得的财产也就越多。那么结婚一年与不到一年离婚财产分配有区别吗?下面就由我们为您介绍离婚财产分割与婚龄的关系及...


·一、离婚财产保全法律规定有哪些?
      一、离婚财产保全法律规定有哪些?夫妻在不申请离婚的情况下,原则上是不可以申请财产保全的。因为申请财产保全是在准备要采取诉讼手段之前采取的紧急手段。但如果夫妻双方已经准备离婚,一方想要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话,另一方以保护婚姻共同财产不被恶意侵害为由,可以申请法院财产保全。但申请方要向...


·夫妻间将一方婚前财产约定为另一方所有的效力
      1、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出台后,对这类夫妻赠与的性质的认识将得到统一。《婚姻法解释(三)》第6条规定:“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


·一、没有登记结婚的婚姻彩礼怎么退?
      一、没有登记结婚的婚姻彩礼怎么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司法解释(二)〕第十条作出了如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


·离婚遗弃罪的构成要件
      近年来,很多地方的离婚率都呈上升的趋势,夫妻之间在离婚的同时也伴随很多财产分隔、子女抚养等问题,这些问题若处理不当情景严重就会构成犯罪,如离婚中的遗弃罪,那么离婚遗弃罪的构成要件有那些呢,我们为您作如下说明。 (一)遗弃罪的概念及其构成——客体要件 :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


·男方离婚不给抚养费该怎么办
      如果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双方协商约定孩子由女方直接抚养,而男方则每个月支付相应的抚养费的话,这样的约定没有违反法律的规定,因此是认定为有效的。但要是男方离婚不给抚养费的话,此时应该怎么办才好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男方离婚不给抚养费该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起诉离婚要求赔偿是否可行
      我们发现,在有些离婚案件中,提起诉讼的一方除了要求法院判决夫妻离婚外,同时还会要求对方做出离婚赔偿。那从法律角度来看的花,起诉离婚要求赔偿是否可行?可能很多人都不清楚,接下来,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起诉离婚要求赔偿是否可行 在夫妻双方同意行政离婚的情形下,如果双方就离婚损...


·未婚妈妈的孩子抚养权如何争取?
      未婚妈妈的孩子抚养权如何争取?未婚母亲与男方并不是合法夫妻,不能按照婚姻法中离婚分割抚养权的条款来判定抚养权归属。判定抚养权,首先要考虑让孩子与哪一方生活可以其给更好的生活环境和条件,其次要考虑孩子意愿。若双方条件相当,会考虑三方的年龄和夫妻双方的其他因素。若想争夺孩子抚养权可请...


·一、不付抚养费拒绝探视可以要求吗?
      一、不付抚养费拒绝探视可以要求吗? 探视权和扶养费是两个方面的问题,并不是说对方不给抚养费,另一方就不能探望孩子。不给抚养费是可以向法院起诉的。 就抚养费来说,根据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


·离婚过错方的认定表现形式有哪些
      夫妻离婚的时候无论是采取了哪种方式,要是可以证明一方在婚姻关系期间存在法定的过错行为,并且因此导致了夫妻最终离婚的话,则此时就是可以要求对方作出离婚损害赔偿的。而现实中就需要对离婚过错方作出认定,那具体而言离婚过错方的认定表现形式都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婚姻法》...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