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债权转让能否由受让人作出?

债权转让能否由受让人作出?债权转让能否由受让人作出?允许受让人作为通知主体的实益。债权转让通知的目的是防止债务人错误清偿。因应现实需求,在保护债务人的同时,应允许受让人作出通知。受让人所作通知应满足内容、方式等方面的要求,促使债务人产生合理信赖。合理信赖标准固然充分保护了债务人,但矛盾相伴而生:“合理信赖”对于当事人来说并非客观确定之标准,即使受让人提出的证据至为充分,债务人为彻底避免自身风险,仍有可能要求受让人请让与人作出确认或者交由法院裁决,程序上的拖沓似乎与本文所提“允许受让人通知有助于债权高效流转,促进受让人权利实现”之观点相冲突;换言之,如果允许受让人作出通知,但结果仍是债权转让通知的效力需待让与人或者法院一锤定音,那么赋予受让人通知资格有何实际意义?澄清上述疑问,需对受让人作出通知这一行为的法律意义进行更为细致的观察。笼统地讲,受让人作出债权转让通知,意在使债务人受其拘束,但条分缕析,此种意涵可细分为三方面:其一,受让人作为新的债权人进行权利的宣示和主张;其二,受让人提示债务人不得再向让与人履行;其三,受让人请求债务人向其履行。本文以为,这三方面的意涵反映了受让人在实现债权这一目标下的多种细分利益,但每种细分利益对债务人的影响并不相同,决定了法律保护受让人与债务人权益的平衡点当相应区别。首先,“受让人请求债务人向其履行”是通知对债务人施加的积极负担,其影响是造成债务人财产的减少,因而关涉债务人的核心利益,须对债务人予以充分保护。前文阐述的“合理信赖标准”着眼即在于此:在债务人未对受让人所作通知产生合理信赖之前,债务人可拒绝向受让人履行。其次,“提示债务人不得再向让与人履行”是通知对债务人施加的消极负担,意在提高债务人对谨慎确定履行对象的注意义务。收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至少不应肆意无视通知而草率地向原债权人履行,此为理性人之常情,也是诚实信用原则对债务人的内在要求,所以该注意义务不应以合理信赖为前提。具体来讲,受让人通知到达债务人后,即使债务人对通知存有异议,也不得轻易再向让与人履行,否则该给付不能消灭其对受让人的债务。就此而言,受让人作出通知具有保全债权的作用。最后,但可能最为重要的是,自受让人角度观察,通知是其宣示和主张权利的手段,而权利宣示和主张仅因受让人的自由意志发生与完成,与债权转让通知系为防止债务人错误清偿之目的无涉,亦与债务人是否合理信赖无关。这意味着,受让人作出通知,即生权利宣示和主张的效果,并取得与之相伴的利益。实践中,这种利益典型体现在诉讼时效上:诉讼时效从债权转让通知到达债务人之日起中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9条第1款),诉讼时效中断既属债权主张之后果,则不受债务人对通知提出异议的影响;也就是说,只要债权转让真实,诉讼时效中断的时点就应确定为受让人通知首次到达债务人之日,而非债务人对通知产生合理信赖之时。可见,允许受让人作出通知,受让人可取得两个时点之间的期限利益,而此无疑助益于债权的保障与实现。


·对债务人的代位权举例说明是什么?
      对债务人的代位权举例说明是什么?债权债务在生活中十分常见,因此正确处理债权债务关系对于每个人而言都尤为重要。在债权债务纠纷中,最容易产生的问题就是债务人拒绝偿还债权人的债务,债权人代位权也因此产生。那么,债权人的代位权是什么呢?关于对债务人的代位权举例说明呢?律师我们将在下文中为...


·债权债务转移三方协议怎么写?
      债权债务转移三方协议怎么写?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债权债务是可以进行部分或者是全部转让的,但必须经过对方当事人的同意,否则对不知情的另一方当事人不发生法律效力。在经过协商后,各方当事人需要签署债权债务转移三方协议,该协议怎么写呢?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三方债权债务转...


·拖欠抚养费诉讼时效是多久
      夫妻感情破裂离婚,子女归一方抚养,另一方支付子女抚养费,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若是不抚养子女的一方拒绝支付抚养费,进行法律诉讼,那么,拖欠抚养费诉讼时效是多久?下面我们为您搜集了一些关于拖欠抚养费诉讼时效的相关内容,希望会对您有所帮助。根据民法的一般原理,基于身份关系提起的诉讼,原...


·如果有汇款记录借条生效吗?
      有汇款记录借条生效吗?有汇款记录,是可以证明借条的效力的。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借条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即作废或撕毁。它是一种凭证性文...


·财产侵权法律条款有哪些?
      交通事故的发生,除了给受害人造成人身伤害外,还可能引发财产侵权。财产侵权分为直接损失侵权和间接损失侵权。受害人主张赔偿,可以通过调解、仲裁及诉讼等方式。我国是法律国家,这方面的条款不断完善中。那么,财产侵权法律条款有哪些?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财产侵权法律条款有哪些...


·重新对账诉讼时效中断还是新的债权债务?
      重新对账诉讼时效中断还是新的债权债务?双方对账,如双方签字确认,则是债务双方对债务的正式确认,中断诉讼时效;即使债务人未确认,也能证明债权人主张了权利,诉讼时效也中断。二、诉讼时效的法定事由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


·最新入股合作协议范本有哪些条款?
      最新入股合作协议范本有哪些条款? 如果双方想通过入股合作的形式成立公司,双方需要签署入股合作协议,通过协议条款对入股合作事宜进行明文规定。那么最新入股合作协议范本包括哪些条款?下面我们就此收集了有关资料,结合这篇范本给您具体说一说。 入股合作协议 甲方: 有效身份证号码: ...


·欠钱不还判决下来未执行怎么办?
      欠钱不还判决下来未执行怎么办?欠钱不还判决下来未执行可以向法院申请将其列为失信名单。欠钱不还可以带着相关证据材料去法院起诉欠债人。法院判决以后还是不还,可以去申请强制执行。如果以没钱为借口,法院会调查他其他的财产如不动产等,如果隐瞒或拒绝的,法院会进行拘留或者罚款。二、法律规定是...


·违法发放贷款罪主观方面有什么内容
      《刑法》中规定的大部分犯罪都是由一般主体构成的,即年满16周岁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但也有一些特殊的犯罪,对犯罪主体作出了限制,并不是任何人都能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就属于这样一个特殊的犯罪,那么违法发放贷款罪主体有哪些,而犯罪主观方面又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


·个人借款会存在哪些陷阱
      个人借款会存在哪些陷阱 一、个人借款会存在哪些陷阱 第一,借据、收据不规范 借贷双方提交的借据、收据往往写的不规范,导致文义含糊、不确切,成为双方争议的焦点。例如: 1、借贷双方名字书写不规范 按照规定,本人姓名应以身份证、户口簿上登记的名字为准,但在生活中,许多人常常在借...


·欠钱不还还把电话拉黑了怎么办
      欠钱不还还把电话拉黑了怎么办?1、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