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主合同无效从合同无效就也无效吗?

主合同无效从合同无效就也无效吗?

合同分为主合同和从合同,如租房合同和押金合同。而且现在签合同的时候,很多时候都有从合同。主合同和从合同是相对而言的,那么主合同无效从合同无效就也无效吗?我们在下文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主合同无效从合同无效就也无效吗?

无效。从合同是以其他合同的存在而为存在前提的合同,从合同的主要特点在于其附属性,即它不能独立存在,必须以主合同的存在并生效为前提。主合同不能成立,从合同就不能有效成立。

二、主合同和从合同的相关法律规定

(一)《物权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二)《担保法》

第五条: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三)《担保法解释》

第八条: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

三、主从合同纠纷找哪个法院起诉

债权人如果将主合同和从合同的当事人一起起诉到法院,应当根据主合同确定管辖。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因从合同产生的诉讼从属于因主合同产生的诉讼。因此法律规定主合同和担保合同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以主合同确定管辖。

主合同的管辖地无非是债务人住所地或者主合同履行地。由于在一般保证情况下采用共同诉讼的模式,即债权人仅起诉一般保证人,不起诉债务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债务人为共同被告,因此,一般保证情况下永远是以主合同确定管辖。其他物的担保合同,比如抵押合同、质押合同也是主合同的从合同。

四、合同无效的情形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五十三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其他相关法律条文:

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第五十六条 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五十七条 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第五十八条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主合同无效,从合同也就是无效了,这是必然的,从合同是依附主合同的,主合同不存在了,从合同也就不存在了。当然,合同无效必须符合法定的情形。所以,您还有什么疑问的,我们建议登录网站咨询专业律师。

·合同违约金赔偿通知书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合同违约金赔偿通知书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依《合同法》第108条的规定,所谓预期违约,以称先期违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以明示或默示的方式表示其将不履行合同的行为。预期违约的实质是种毁约行为,分为明示毁约和默示毁约两种。所谓明示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到...


·装饰装修合同有诉讼时效吗?
      装饰装修合同有诉讼时效吗?装饰装修合同有诉讼时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合同诉讼时效的期限一般为三年,即如果涉及到合同矛盾和纠纷的,可以在三年内提出诉讼,如果超出了诉讼时效的,那么司法机关可以不予受理。《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


·属于合同履行管理的方法有哪些?
      属于合同履行管理的方法有哪些? 一、合同履行管理的基本要求 生效的合同对于合同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合同方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就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此,合同履行管理的基本要求为: 1、 我公司严格按合同约定履行,做到我公司一方不违约; 2、督促对方按合同履行其义务,如...


·什么是全面履行原则
          全面履行原则,又称“正确履行原则”或“适当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及其质量、数量,由适当的主体在适当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以适当的履行方式,全面完成合同义务的履行原则。
   &...


·可变更撤销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可变更撤销合同的情形有哪些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这里的乘人之危根据《最...


·当事人对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的放弃的情况
      当事人对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的放弃的情况 当事人对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的放弃的情况 1、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权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 在可撤销合同中,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有权撤销合同,但是当事人的这种撤销权并非是没有任何限制的,也就是说,撤销权人必须在...


·在签订合同后被动离职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在签订合同后被动离职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或许很多人都遇到过这种情况,在和用人单位签订合同之后却被告知你已经被辞退了,这算是一种变相的被动离职。被动离职也是有一定的赔偿的。那么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签订合同后被动离职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新劳动法关于被动离职的补偿标准 根据《劳...


·保证合同是否适合诉讼时效中断?
      保证合同是否适合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合同是适用于诉讼时效中断的,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这些事由区别于中止诉讼时效的事由,都是依当事人主观意志而实施的行为。诉讼时效的目的是促使权利人行...


·介绍居间服务合同是什么
      介绍居间服务合同是什么 一、什么是居间服务合同 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在民法理论上,居间合同又称为中介合同或者中介服务合同。向他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的一方为居间人,接受他方所提...


·居间主体资格对合同效力的影响有哪些
      居间主体资格对合同效力的影响有哪些 一、居间主体资格对合同效力的影响 在居间合同中,居间主体资格是有效的则居间合同有效,若是不满足主体资格,则居间合同可能导致无效。 居间合同中,只要合同的内容没有违反法律的禁止性或者强制性规定,合同是当事人自由意志的表达,就是有效的居间合同。...


·合同在《民法典》有效期是怎么规定的
      合同在《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是怎么规定的?1、合同生效时间一般来讲,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如果双方没有约定生效的时间,一般认为是以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