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沈阳离婚给孩子抚养费的数额是怎么确定的?

离婚之后子女的抚养权和抚养费是最容易引起争议的,如果双方可以协商确定那是最好的方式,如果无法协商一致那么只能通过法院诉讼来确定子女抚养的相关问题,一旦确定抚养权的归属之后,另外一方就需要支付子女的抚养费,而沈阳离婚给孩子抚养费的金额是多少的呢?可以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来确定。

一、沈阳离婚给孩子抚养费数额确定

1、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1)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

(2)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①确定。

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3) 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二、沈阳离婚给孩子抚养费可以依据的法律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2、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离婚支付孩子抚养费是有法律规定的,所以沈阳离婚给孩子抚养费是必须的,而沈阳离婚给孩子抚养费的金额可以根据子女的需求、当地的经济情况以及承担抚养费一方的收入情况来确定,可以按照规定的百分比支付,也可以适当的提高,如果遇到子女特殊情况需要用钱的情况,也可以适当的增加抚养的支付金额。

·离婚官司管辖权的划分?
      离婚,一般是由双方的感情破裂所造成的,我们在进行离婚的时候,可以进行协议离婚,也可以选择诉讼离婚。对于诉讼离婚就会涉及到离婚官司管辖权的划分的问题,对于不同的情形下的离婚,我们的管辖权的划分的标准也是不一样的,具体的标准有哪些呢?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离婚官司管辖权 (1)在一...


·起诉离婚的时候被告不出席怎么办
      在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时候,到了开庭的时间,则就需要原告方和被告方都能够出庭,这样才能对案件事实调查清楚,也是有利于法院对案件作出判决的。但实践中,起诉离婚的时候被告不出席应该怎么办才好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起诉离婚的时候被告不出席怎么办 起诉离婚时...


·公民通过法院诉讼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实践中公民通过法院诉讼离婚其实也是一种离婚的方式,只不过对比协议离婚,诉讼离婚不论是在材料还是程序上面其实都是要复杂一些的。那到底公民通过法院诉讼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通过法院诉讼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三个阶段: (一)第一...


·判决错误国家赔偿的条件是什么?
      在我们国家解决纠纷的一些方式是比较多样化的,比如说民间方面的解决纠纷的方式,也就是调解,在诉讼方面就是民事诉讼饰,是解决民事纠纷的一种重要的法律途径,当然在处理这个诉讼过程当中,有可能法院会做出一些错误的判决,这个时候需要申请国家赔偿,那么,判决错误国家赔偿的条件是什么? 一、...


·离婚时女方怎样才能获得孩子抚养权
      离婚时女方怎样才能获得孩子抚养权 一、离婚时女方怎样才能获得孩子抚养权 女方想要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参照在离婚当时是否符合以下的情况之一。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如果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随母方生活的可能性较大: (1)已...


·婚姻法关于重婚的规定是怎样的?
      婚姻法关于重婚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婚姻法关于重婚的规定是怎样的? 婚姻法关于重婚的规定是婚法46条规定存在着重婚的状况,那么无过错方可以申请离婚的赔偿。婚姻法关于重婚的规定是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的情况下与其他人结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行为,重婚是无效的婚...


·丧偶父母抚养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丧偶父母抚养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我国的独生子女家庭数量是非常庞大的,所以带来一个关键的问题就是,不排除一些意外情况导致孩子在结婚成家以后去世的。这种情况比较复杂的一个问题就是,肯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都有对各自父母赡养的义务。那么,丧偶父母抚养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呢? 一、丧...


·夫妻个人财产的自然增值属于共同财产吗?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


·法律重婚是行为犯还是结果犯
      法律重婚是行为犯还是结果犯?重婚罪属于行为犯,只要有相应的行为,那么就可以以重婚罪依法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以分割财产吗
      我们看到的夫妻分割财产,一般都是在夫妻离婚的时候进行的,但有的时候,可能尚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就要求分割夫妻财产。那么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是否可以分割财产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以分割财产吗 1、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释(三)》第四条,婚...


·怎样申请离婚财产保全?
      ?在离婚案中,申请财产保全是最平常一种财产保护措施。离婚案件又是属于典型的民事案件纠纷,无论是作为被告还是原告方,都有权利去保护自身的利益,为了公平公正的保证民事主体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怎样申请离婚财产保全就是需要民事主体去了解其中的财产保全法律知识。 一、先申请财产保全,再...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