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青岛市抚养费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在夫妻双方离婚后,拥有孩子探视权的一方需要按照既定的约定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我国各地的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是不一样的,这也是由于经济发展水平所决定的,今天我们给您带来的是青岛市抚养费标准的相关信息,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青岛市抚养费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一)在离婚案件中, 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青岛市子女抚养费标准根据以下内容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二)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 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三)抚养费标准数额的具体衡量因素
1、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二、履行方式

(一)一次性给付
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
(二)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
1、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2、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3、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包括:(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2)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如果上述理由发生以后,不抚养孩子一方,如果不增加费用,由抚养一方承担,显然不太公平。当然,无论生活费、教育费都应从实际出发,对于涉及数目较大的,必须由双方协商确定,否则将由决定的一方个人承担。现在较为突出的是择校费。如农村孩子送到贵族学校学习。一次性要交五万、十万元,都应由双方协商费用如何承担。对于夫妻双方有固定收入的,需要按照收入的20%—30%进行支付,对于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用实物抵付。对于支付标准确定后,有探视权的一方需要按期足额的支付,若需要进行增减的,双方应当进行协商。


·如何向法院离婚案件申请财产调查?
      如何向法院申请离婚财产调查(1)提出申请的人必须是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2)须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在程序上应该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被调查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所要调查收集的证据的内容、需要由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原因及其要证明...


·一、醉驾有新证据改判无罪是否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一、醉驾有新证据改判无罪是否可以申请国家赔偿?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在刑事诉讼中,如果当事人被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超期拘留,其后被判决无罪;或当事人被执行逮捕、拘役已经执行,后被判决无罪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进行国家赔偿。如果不存在上述情形的,则无权要求国家...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有哪几种方式?
      1.房屋买卖纠纷通常包括一手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和二手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解除也应当符合合同法对合同解除的以上规定。具体而言,当事人可依法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事由包括: (1)、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


·拐卖妇女罪立案条件是什么?
      该行为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立案标准如下:一、拐卖妇女、儿童的。二、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三、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法律规定什么情况构成重婚
      法律规定什么情况构成重婚 一、有什么情况构成重婚犯罪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中对重婚罪的规定是,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属于重婚罪,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构成重婚罪的有以下几种情况: 1、与配偶登记结婚的情况下,再与他人登记结婚或准备登记结婚...


·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有哪些?
       在离婚的时候,我们难免会遇到财产分割的问题,在进行处理财产的时候,我们也是有一定的原则和要求的。那么,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有哪些呢?离婚调查取证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有哪些? 1、男女平等原则 该原则体现在离婚...


·去法院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法院离婚的,一般都是因为夫妻之间就离婚方面的事项无法协商一致,因此才需要由法官依据法律的规定作出判决。但是去法院起诉离婚的,需要当事人提供一定的材料,那么去法院离婚需要什么材料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之——必备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


·深圳起诉离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一般来说,如果夫妻之间已经感情破裂,双方多数会选择协议离婚。但如果夫妻中的一方不同意离婚或双方在离婚时对财产的分割等事项有异议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对离婚作出判决。那深圳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我们整理了以下内容,相信对您会有所帮助。 一、深圳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什么材...


·怎样对家暴行为进行认定
      怎样对家暴行为进行认定家庭暴力简称家暴,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司法实践中怎样对家暴行为进行认定?司法实践中,不少当事人以对方实施家庭暴力导致双方夫妻感情破裂为由,提出离婚的诉讼请求。根据...


·离婚后财产纠纷管辖
      离婚后财产纠纷管辖 因离婚后财产纠纷提起的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的原则规定,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基于双方曾经的婚姻关系产生的离婚后财产分割事宜,有些人可能会困惑,特别是涉及到离婚后不动产的分割...


·婚前财产公证流程是什么
      面对越来越淡化的感情,婚前财产公证也越来越走俏,深受广大网友的欢迎。那么,您知道婚前财产公证流程是什么,当事人又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具体费用是多少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婚前财产公证的流程是什么,需要什么材料? 婚前财产公证是对夫妻个人婚前的财产进行公证的,在办理...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