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保安公司改制的方式有哪些

保安公司改制的方式有哪些?保安公司是一种比较特殊的公司,由于很多保安公司归公安机关管理,因此在经营上面存在诸多问题。为了使其符合市场经济发展,国家加大了对保安公司的改造力度,通过改制,使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那么保安公司改制的方式有哪些?下面我们一起听听我们的说法。一、保安公司改制的方式有哪些?从事人力防范和技术防范服务的普通保安企业可灵活采取以下四种改制方式:1、整体移交。将公安机关所属保安企业资产整体移交给同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部门;2、产权转让。对资产量较小、不具有竞争优势的中小企业,按照国有企业产权转让报批程序,将企业产权整体打包(包括债权、债务、有形资产、无形资产)转让或拍卖给符合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实行国有资本退出;3、关闭破产。对没有市场竞争力、无法独立生存以及停业多年、名存实亡的企业,依法予以撤销,彻底关闭退出;对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企业,依法实施破产;4、资产重组。对公安机关所属保安企业进行资产评估后,可以整合重组为一个符合条件的保安集团公司,扩大规模,提升竞争力。二、保安公司改制的要求有哪些?保安企业脱钩改制工作要达到以下四个基本要求:1、所属资产要全部剥离。公安机关及所属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包括院校、社团、基金会、掩护性企业、保障性企业)在所开办、参股保安企业中的各类资产全部剥离,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在脱钩后的保安企业中不得占有股份,不得参加收益分红,不得参与或变相参与保安企业的经营活动。2、民警要撤回归建。公安机关派往保安企业工作的民警在移交有关工作后全部撤回归建。若因工作需要,接收企业资产的国有资产监管部门或国有企业要求留用且本人也申请留下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或辞职手续;符合退休条件的,可以按退休处理。3、脱钩改制后企业的名称、标志、标识不得与公安机关有任何关联。脱钩后的保安企业不得冠以公安机关的名称,不得挂靠各级公安机关及所属企事业单位,不得变相以公安机关名义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使用警用牌照车辆。4、保持国有资本在武装守押企业中的控制地位。提供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企业要按照《条例》第十条规定,将国有资产移交本级人民政府或转让给其他国有、国有控股企业,但要确保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国有资本占注册资本总额51%以上)。由此可见,保安公司改制是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保安公司的效益。保安公司改制的主要方式包括整体移交、产权转让、破产重组等。像一些中小规模的保安公司,公安机构可以将其移交给有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实现国有资本的退出。对于经营困难的保安公司,应当对其实行破产清算。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是指,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操纵上市公司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那么我国法律中是如何对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量刑标准做规定的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如何认定背信损害上市...


·外商投资公司设立手续及条件有哪些?
      外商投资公司设立手续及条件有哪些? 一、外商投资公司设立手续有哪些 外商投资公司的设立,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适用《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设立外商投资公司,属于本办法规定的备案范围的,在取得企业名称预核准后,应由全体投资者(...


·公司法外部董事的作用是什么
      公司法外部董事的作用是什么?股东大会是否能成功地履行对股东的信托义务,取决于是否具有一个职业化的、被广泛赞誉的外部董事的核心集团。在某种程度上,如果董事会全部由全职的内部董事构成,它可能就是无效的。外部董事同时具备促进、完善公司战略决策和控制、监督公司经理层的作用。1、促进和完善...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是如何规定的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是如何规定的 一、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是如何规定的?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协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审批、登记、外汇及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中虽未明确规定外...


·关于公司法投资限额是怎样规定
      关于公司法投资限额是怎样规定的 您都知道各个法律都会随着社会的发展进行一些变动,公司法也是如此,我们发现有不少小伙伴对公司法的变动存在些疑问,今天就跟您整理一下关于公司法投资限额是怎样规定的,看看新旧公司法对这个投资限额是怎样规定的,两者之间存在着怎样的差别,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国有企业渎职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1、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


·非上市公司新三板是什么?
      非上市公司新三板是什么意思?一、新三板是什么意思“新三板”市场原指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进入代办股份系统进行转让试点,因挂牌企业均为高科技企业而不同于原转让系统内的退市企业及原STAQ、NET系统挂牌公司,故形象地称为“新三板”。新三板的意义主要是针对公司的,会给该企业...


·替别人当金融公司法人的责任是什么?
      您都知道公司如果要从事一些经营活动的话,肯定是需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商业道德等。公司内部是有公司的法人代表的,但是现实生活当中公司的法人代表,经常由他人替代,很多人其实并不知道相关的责任是什么样子的,她们想知道。替别人当金融公司法人的责任是什么? 一、替别人当金融公司法人的责...


·企业侵权该如何维权?
      企业侵权该如何维权? 一·企业侵权的危害 企业侵权责任是现代组织型社会中的重要责任类型,然而传统归责原则适用于该责任时却存在局限性。其中主观过错归责自无适用余地,而组织过错理论和危险归责本质上都依从于风险控制标准。 企业风险归责具有双边性,具体判断由法官依企业风险类型作个案裁...


·关于公司法人怎样解除的?
      关于公司法人怎样解除的? 一个公司的成立,有一个法人代表,还有投资的一些大小股东。对于一个公司,生产盈利是非常的重要的,公司上下职工,项目的运转,等等都是要用到资金的,所以公司的融资能力也是非常的关键。一个公司的融资能力,决定了公司的稳定情况。如果公司出现一些危机,往往会通过更换...


·最新公司法认缴制和实缴制区别在哪 我国的在公司法当中,对公
      最新公司法认缴制和实缴制区别在哪 我国的在公司法当中,对公司的注册资金进行了修正,修正以后同时也将注册资金的实缴制改为认缴制。这一重大改革,可以说对市场上很多想要创业的年轻人提供了很大的便利,刺激了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认缴制和实缴制的区别是非常多的。下面我们就详细的为您介绍一下...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