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新员工入职物品领用表是怎样的,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一、新员工入职物品领用表

姓名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

入职时间__________ 离职时间__________

离职(调岗)接收人__________ 监交人____________

办公设备及附件:

□电脑显示器___台 □主机___台 □键盘___个 □鼠标垫______个

□电源插座 个 □U盘___个 □硬盘___个 □ USB集线器__个

□耳机_______个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

可循环使用办公用品

□笔筒___个 □尺子___把 □剪刀___ 把 □订书机___个

□钥匙___把 □文件筐___个 □转笔刀___个 □计算器___ 个

□印章___________(名称)□文件夹___个 □资料册___个 □长尾夹__个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办公易耗品:

□黑色硬抄本___ 本 □大软抄___本 □小软抄___ 本

□便条本___ 本 □记事贴___ 本 □塑料文件袋___ 个

□牛皮纸档案袋___ 个 □中性笔___ 支 □铅笔___ 支

□圆珠笔___支 □涂改液___ 瓶 □胶水___ 瓶

□透明胶___ 卷 □订书针___ 盒 □大头针___ 盒

□回形针___ 盒 □橡皮擦___块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职期间新增领用的办公用品(设备):

日期__________名称_________

1、 此表为员工入职领用固定资产及办公用品(非易损类)登记表,统一保留在行政部。

2、 中途有部件老化、非人为原因等无法使用者,请到行政部申请以旧换新。

3、员工离职时需交还领取的固定资产及未损坏、老化仍然可以被循环使用的办公用品,如有遗失按实际净值赔偿。

二、新员工入职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同页)复印件2张;

2、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劳动局备案使用);

3、一寸彩色免冠近照2张(员工档案和工牌使用);

4、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原件1份(劳动局备案使用);

5、就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

6、如未办理过就失业证则需要提供二寸彩色免冠近照1张;

7、家庭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各2张(员工档案及劳动局备案使用);

8、住房公积金卡、医保卡复印件1张;

9、养老保险转出单(本人未持有则无需不提供);

10、荣誉证书、专业职称、外语等级、技术上岗等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员工档案备案使用);

11、三方协议、派遣证;

12、在学证明或学生证原件;

13、健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具备二级以上医院资质)。

新员工入职后,需要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健康证、三方协议等材料,除了提交入职材料之外,还会领取一份新员工入职物品领用表,方便行政部来管理公司物品。如果您在公司工作,没有进行上述的入职事项,那么您有可能去了一个非正规的公司工作。所以找工作时要擦亮眼睛,最好能够实地勘察,以免上当受骗。

·交通事故60岁以上抚养费如何计算?
      交通事故是我们都不想发生的,可是现代社会汽车又是出门的必要方式,在越来越多的交通事故发生的时候。我们应该要清楚交通事故应该如何处理以及在遇到交通事故时如何维护自身权益。下面我们就看看交通事故60岁以上抚养费如何计算? 交通事故被抚养人生活费如何计算 一、被扶养人的范围: ...


·哪些情况下交通事故责任可免除
      要是发生了交通事故的话,一般来说,这种情况下肇事者需要实际承担一定的责任,而这责任是根据公安交警部门作出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的。但在一些情况下交通事故责任可免除,那到底哪些情况下交通事故责任可免除?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哪些情况下交通事故责任可免除 在道路交通事故责...


·无证醉驾摩托车出现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无证醉驾摩托车出现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按相关法律规定,醉酒驾驶的,一经定罪,处拘役,并处罚金。另外,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


·居间合同未按时交首付,卖房者可以解除合同?
      居间合同未按时交首付,卖房者可以解除合同? 一、合同解除的条件 我国《民法典》对解除合同的限制十分严格,规定只有出现下列情形,才允许当事人解除合同: (1)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 (2)当事人经协商一致; (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


·一、小汽车驾驶人醉驾要重新考吗?
      一、小汽车驾驶人醉驾要重新考吗?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五年之后才能重新报考学习。驾驶证考试是为了获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考试,考试科目内容及合格标准全国统一,该考试分为理论知识、场地驾...


·房屋买卖要交的税具体有哪些
      不管是进行房屋租赁还是房屋买卖,只要此时实际办理了登记,那么当事人就需要实际缴纳一些税费。当然了,房屋租赁的税费与房屋买卖的税费是不同的,那房屋买卖要交的税具体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房屋买卖要交的税具体有哪些 买方: 房屋登记费:80元/套,手续费:...


·在修理厂出事交强险赔偿吗?
      在修理厂出事交强险赔偿吗?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有关规定办理。对于机动车在道路以外发生的事故,我国法律规定是参照处理交通事故的原则来处理的。本案各要件完全符合上述规定。因此,法院判决是适宜的。而且,将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纳入...


·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过程中,交警其实可以依法对涉事车辆进行
      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过程中,交警其实可以依法对涉事车辆进行暂扣,但要注意暂扣车辆其实并不是一种交通行政处罚,而这仅仅是为了配合对事故进行处理,也就意味着扣车会有相应的期限。那通常交警扣车期限几天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交通事故后交警何时扣留车辆?交通肇事后,交警可以...


·交通事故被抚养人计算标准是什么
      在现实生活中,由于车辆增多、道路拥挤、交通规则设置不合理,或者由于驾驶人的过错等,交通事故发生的频率越来越高。交通事故的发生,轻则可能使当事人身体受到伤害,重则严重威胁着人们的生命。发生交通事故后,需要进行认定赔偿。我们将针对交通事故被抚养人计算标准给您介绍。 一、交通事故被抚...


·交通伤残鉴定不合理怎么办?
      交通伤残鉴定不合理怎么办?交通伤残鉴定不合理可以在拿到伤残认定书之后提出复议的请求,当事人认为检验、鉴定结果有问题的,可以在规定期限内申请重新检验、鉴定。具体规定见公安部令第70号《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


·对车辆超载的处罚是怎样的
      对车辆超载的处罚是怎样的 一、对车辆超载的处罚是怎样的 超载扣分和处罚规定,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客车超载 客车超载扣分标准: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扣12分;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