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保险公司破产清算是如何清算
如保险公司破产清算是如何清算
创办一家公司在当下而言,并没有以前那么困难。但是在实体经济比较萎靡的今日,将公司发展很好并能不断壮大创收就比较困难了。因此,不少公司选择破产也成了必不可免的结局。那么,如保险公司破产清算是如何清算呢?下面请跟随律师我们一同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保险公司破产清算
保险公司破产是指保险公司不能支付到期债务,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同意,由法院依法宣告破产,而终止公司业务经营活动并消灭其法人资格的一种法律行为。
保险公司经人民法院宣告破产后,由人民法院组织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等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程序依照《企业破产法(试行)》或《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破产还债程序进行。根据《保险法》第八十九条的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支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1)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
(3)所欠税款;
(4)清偿公司债务。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二、不同类型保险公司破产清算
1、国有独资保险公司的破产清算。国有独资保险公司的破产清算按照《企业破产法(试行)》的有关规定进行。保险公司因资不抵债宣告破产后,人民法院应当自宣告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规定,组织公司的上级主管部门、中国保监会、公司开户银行和会计师、审计师、律师及稽核人员组成清算组,清算组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以及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清算组受人民法院领导,对债权人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清算组组成后,即可进行工作,在清理公司财产和债权、债务后,提出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通过后,即可报请人民法院裁定执行。
2、股份有限保险公司的破产清算。股份有限保险公司的破产申请可以由该公司经股东大会决议后提出,也可由债权人提出。对于符合破产条件并经中国保监会同意的,人民法院应当宣告其破产。破产程序开始后,人民法院应当在10日内通知债务人和已知的债权人,并发出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债权人自公告90日内,应当向人民法院申报其债权。逾期未申报的,视为放弃债权。人民法院宣告公司破产后,应当组成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清算组在完成公司财产、债权、债务的清理后,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人民法院批准后执行。
3、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后的业务转移。人寿保险业务是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业务。人寿保险公司的经营是建立在精算基础之上的,每一张人寿保险的保单都经过寿险精算来确定投保人的交费数额,以及保单到期后应该给付的保险金额;而且,由于人寿保险的保险期限较长,因而带有一定的储蓄性质,也就是说,每一张人寿保险的保单都有现金价值。这些保单的价值就是人寿保险公司根据规定每年提取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和未决赔款准备金,即保险公司的责任准备金实际上是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的负债。因此,为维护保险合同的严肃性和充分保障被保险人的利益,当人寿保险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依法被撤销,或者不能支付到期债务而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以后,公司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必须转移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继续经营,转移的合同继续有效。在这种合同和准备金转移以后,接受转移的公司就充当了原公司的角色,它与原被保险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也是对等的:既取得了原公司依合同所享有的权利,也承担原公司依合同应履行的义务。在转移过程中,原寿险公司与其他的保险公司应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充分协商并达成转让协议。如果达不成协议,则应由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当时的保险业务情况,指定一家或多家经营有寿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接受保险合同及准备金,被指定的保险公司必须接受。
由此可见,如保险公司破产清算,有许多后续事项是需要处理的,尤其是与原保险人、被保险人等等之间的关系。因此,保险公司的破产清算与普通公司的破产清算还是有许多差别的。尤其是不同性质的保险公司破产清算,对于破产清算的内容都有不同的处理方式。更多相关知识请咨询网站的专业律师。
·土地使用权是否是债务人的破产范围
土地使用权是否是债务人的破产范围 一、相关法规
《关于破产企业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应否列入破产财产等问题的批复》第2条规定:“企业对其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无处分权,以该土地使用权为标的物设定抵押,除依法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外,还应经具有审批权限的人民政府或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批...
·企业清算的情形有哪些?
企业清算的情形有哪些? 一、企业清算的情形有哪些?
公司解散时,对其存在期间所发生的各种法律关系都应妥善了结,进行清算。公司清算的种类有以下几种:
1、普通清算。
指公司依法自行组成的清算组,按法定程序进行的清算。
2、特别清算。
是指公司在普通清算过程中,出现了显著...
·破产清算案件收费标准是?
破产清算案件收费标准是?在市场激烈的竞争环境下,有一部分的公司及企业由于经营不善,导致破产。公司管理者为了降低损失,会选择破产清算制度。他们会请相关的律师来清算他们的财产,然后进行接下来的拯救措施。对于律师对财产清算的收费问题,有人就问破产清算案件收费标准是什么?清算费用是指清算...
·申请破产的主体有哪些
申请破产的主体有哪些 一、破产申请的主体
1、“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2、“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解释1】债务人有“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三个选择,债权人有“重整或者破产清算”两个选择。
【解释2】和...
·清算组的组成及其职责
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成员可以从破产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清算中介机构以及会计、律师中产生,也可以从政府财政、工商管理、计委、经委、审计、税务、物价、劳动、社会保险、土地管理、国有资产管理、人事等部门中指定。人民银行分(支)行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派...
·公司申请破产后债务怎么办
公司申请破产后债务怎么办公司破产后,要成立清算组掌管公司的财产,计算公司债务,制定破产偿还方案。而公司破产,债务清偿也有一定的顺序要求。
一、破产财产清偿的先后顺序:
1、破产费用
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
·破产清算组能卖房子
破产清算组能卖房子 一、破产清算组能卖房子?
根据破产清算的相关法律规定,该破产企业的清算组具有与他人签订民事合同的能力。因为企业被宣告破产即丧失了民事主体资格,不能对外进行民事活动,其对外的民事活动由清算组进行,但清算组不能单独决定变卖破产企业房子等财产,因为破产企业的财产属...
·破产清算的损失有哪些
破产清算的损失有哪些方面 一、破产清算损失有哪些
1、重新确认债务中发生的负债的减少金额;
2、处置清算财产过程中取得的财产变卖收入小于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发生的损失;
3、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和重新确认债务中发生的负债的增加金额等。
二、流动性损失
企业陷入财务危机后,企业各类...
·企业破产的情形有哪些 什么情况下企业会破产
企业破产的情形有哪些 什么情况下企业会破产一、企业破产的情形有哪些什么情况下企业会破产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做出裁定,宣告企业破产:
1、企业达到了破产界限,债务人申请破产的。
2、债权人申请宣告破产、而债务人不申请和解,或者不能与债权人会议达...
·公司破产后合同怎么处理?
公司破产合同还生效吗?公司破产后合同还有效。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因此,当企业被宣告破产后,其未履行完毕的合同解除权是法律赋予破产企业的管...
·如果破产清算无法进行怎么办
如果破产清算无法进行怎么办 一、破产清算
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士组成。所谓有关机关一般包括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政府主管部门、证券管理部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