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我国法定童工年龄是多少岁

童工在很多国家都是存在的,尤其是一些贫穷的非洲国家,童工更是普遍。而在我国,法律中是明确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童工的,否则就要对单位作出处罚。但对于很多人而言可能还不清楚究竟我国法定童工年龄是多少岁?下面我们就来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我国法定童工年龄是多少岁
我国劳动法严禁企业招用16岁以下的童工。16岁以上又不满18岁务工者为未成年工,但劳动法对企业招用未成年工有所限制,并规定企业对未成年工实行特定的保护措施。因此,未成年工不适合到那些工作时间长、劳动强度大、影响身体健康发育的企业打工。近年来,许多企业为了与国际接轨,纷纷拒绝招用未成年工。
二、童工在用工期间受到伤害怎么办
童工受到伤害处理的问题。《北京市企业劳动者工伤保险规定》的适用范围不包括童工,企业非法使用童工所造成的伤害,应依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国务院令1991年第81号)第十一条规定处理,伤残童工不需进行工伤认定,劳动鉴定委员会可根据单位或监护人提出的申请进行伤残等级鉴定,由使用童工的单位按伤残等级发给童工致残抚恤费。
三、侵害未成年工合法权益的法律责任
根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侵害未成年工合法权益,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每安排一人,按罚款三千元以下标准予以处罚。按照上述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的应责令改正,逾期不改的,按每侵害一名未成年工罚款三千元以下标准处罚。而在我国只要是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那么就属于童工。若现实中用人单位违法相关法律的规定招用童工的话,那此时可以依法追究单位的法律责任。如果您对上述问题存在疑问,不妨向网站的律师询问,专业的律师能为您答疑解惑。


·劳动仲裁的举证责任
      举证责任有两个方面的含义:行为意义上的举证责任和结果意义上的举证责任。前者是,是指就自己的主张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的责任;后者,是指当自己主张的事实最终得不到证明时,承担不利于诉讼结果的责任。 具体说,就是要求负有证明责任的主体,对现有的证据进行审查判断,并经过逻辑推理,...


·一、骨折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标准是什么?
      一、骨折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标准是什么? 骨折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标准2018是:重度运动运动障碍,功能完全丧失,双膝以上缺失,偏瘫肌力3级,双手部分肌瘫肌力≤2级等。主要是身体每个不同部位的骨折在进行工伤鉴定的时候参考的依据都是不一样的,比如手部和腿部骨折,具体要先明确了到底是哪个...


·每个人对于假期肯定都特别期待,职工对于带薪年休假也很关注,一
      每个人对于假期肯定都特别期待,职工对于带薪年休假也很关注,一些单位对职工带薪年休假天数的规定有所不同。那么,在相关的条例中,对职工带薪年休假天数是按照什么标准来规定的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一下相关内容。职工带薪年休假天数是按照什么标准来规定《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是为了维护...


·劳动者被无故扣工资怎么办?
      即使用人单位需要扣劳动者的工资,但此时也要做到师出有名,而不能违背相关法律的规定来扣工资,这样的行为只会被认定为违法的。那要是劳动者遇到被单位无故扣工资的话,此时应该怎么办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劳动者被无故扣工资怎么办 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


·法律上劳动合同解除包括什么资料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
      法律上劳动合同解除包括什么资料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


·劳动合同是我国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合法的劳动法律文书
      劳动合同是我国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合法的劳动法律文书,对我国的劳动者的各项合法权益有着较为重要的作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没有签订这类协议的,相关的用人单位根据当地的规定要求,可以办理相应的五险一金,严格的也不会办理。 理论上来说是可以的;社会保险是法定权益,住房公积金也有国务院...


·工伤鉴定标准九级赔偿标准是什么?
      我们知道天灾人祸,有时候是人类自身无法避免的事情。譬如在工作中受伤,也是无法预测的。当发生工伤的时候,首要的第一件事就是进行工伤鉴定,鉴定完确定是哪一级的工伤,就可以申请赔偿了。那么,工伤鉴定标准九级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 工伤医疗费用 工伤医疗费用:治疗工伤所需费用享受因工...


·用人单位随意辞退员工吗?
      用人单位随意辞退员工吗?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辞退员工,但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发现劳动者违法行为,按照双方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法律规定,是属于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对象,应当根据劳动者的事实行为,依法严格规定的程序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切不可随意以一个与劳动者事实...


·警察在上班期间生病算不算工伤?
      警察在上班期间生病算不算工伤? 一、 警察在上班期间生病算不算工伤? 是职业病的可以认定为工伤,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


·终止劳动合同后企业怎么办
      劳动合同终止与劳动合同解除,其实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是存在一定的相似之处的。但由于实际的情况不同,此后企业作出的处理也就不一样。那么终止劳动合同后企业该怎么办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在具备特定条件时不再具有法律约...


·在我国工伤认定都需要啥手续
      您在日常生活中从事工作和生产的时候,免不了会因为一些意外的情况而遭受工伤。这种情况下工伤认定对我们来说是十分重要的,工伤认定需要携带好相关的材料以后到有关部门进行认定。有关工伤认定都需要啥手续的问题,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针对这一问题,我们特为您整理了在我国工伤认定都需要啥手续的详...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