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雇用童工的法律责任都有哪些

童工在我国一般是指那种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而对于童工我国是提供了较为全面的保护,其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是不可以招录、使用童工的,否则就要承担不利的法律责任。那究竟单位雇用童工的法律责任都有哪些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非法使用童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承担以下法律责任:

一、民事责任:

对违反《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责令其立即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童工被送回原居住地的所需费用,全部由使用童工的单位或个人负担。非法使用童工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被送回原居住地之前患病或者伤残的童工应当负责治疗,并承担治疗期间的全部医疗和生活费用。医疗终结,由县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其伤残程度,由使用童工的单位或个人根据其伤残程度发给童工本人致残抚恤费。童工死亡的,使用童工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发给童工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丧葬补助费,并给予经济补偿。各项费用的具体标准和给付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二、行政责任:

1、对违反《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下列人员,由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请有关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1)使用童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直接责任者;

(2)为未满16岁的少年、儿童核发个体营业执照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负责人和直接责任者;

(3)为未满16岁的少年、儿童介绍职业的职业介绍机构以及有关单位的行政负责人和直接责任者;

(4)为未满16岁的少年、儿童做童工出具证明的有关单位的直接责任者。

2、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以罚款:

(1)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童工的;

(2)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允许未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做童工,经批评不改正的;

(3)职业介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为未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介绍职业的;

(4)单位或者个人为未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做童工出具假证明的。对使用童工的单位,要从重处罚,具体罚款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其余各项的罚款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罚款一律上缴国库。

3、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由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1)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以及个体工商户使用童工屡教不改、情节严重的;

(2)未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领取营业执照的。

三、刑事责任:

有下列行为之一,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拐骗童工的;

(2)虐待童工的;

(3)强令童工冒险作业造成伤亡事故。

就法律中规定的雇用童工的法律责任来看,主要包括了三个方面的责任,即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以及刑事责任,但其中刑事责任是在构成了犯罪之后才需要承担的。若未成年人是已满16周岁但尚未满18周岁的话,此时属于未成年工,法律是允许单位招用的。

·一、劳动合同到期离职证明需要开吗?
      一、劳动合同到期离职证明需要开吗? 劳动合同到期没有续签,在离职是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开离职证明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


·辞退员工工资结算时间是什么时候
      辞退员工工资结算时间是什么时候新劳动法无此规定,但是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此规定,应在辞退员工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在辞退员工时,要根据员工工作年限支付经...


·入职一个月内未签劳动合同能否得到补偿?
      现在社会很多人都忙于找工作,刚上班的职场新手可能会忽略签订合同的问题,很多职场新手在自己入职一个月内未签劳动合同,自己也没有搞清自己为什么没签合同,甚至有些人也不会去问这些问题,这时意味着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很好的补偿。对于入职不签合同的公司我们应该如何应对,接下来我为您解读一...


·调解对劳动争议的意义是什么?
      调解对劳动争议的意义是什么 在雇佣关系中存在着雇佣者和被雇佣者,这两者之间的关系的变化关系到二者之间的利益,当二者出现在争议的时候,就需要相关机关进行调解,调解不当也许会引发更大的纠纷。那么调解对劳动争议的意义是什么?如何进行劳动争议调解呢?在下文中为您进行解答。 一、劳动争...


·一、网咖员工劳动合同需要包括什么条款?
      一、网咖员工劳动合同需要包括什么条款? 网咖员工劳动合同包括的条款主要有: 第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是主要负责人的姓名。 第二,劳动者的姓名还有住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第三,劳动合同的期限。合同期限主要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


·贵州铁建工程质量检测合同的范本是什么?
      贵州铁建工程质量检测合同的范本是什么? 在现代社会,经常进行工程承包的竞标,对于工程来说,质量是需要检测的,质量检测有一个规范的合同。但是在现实的生活中,很多人并不了解和工程质量检测相关的知识,比如说贵州铁建工程质量检测合同的范本是什么?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贵州铁...


·不支付误工费怎么办
      不支付误工费怎么办 不支付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该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公司不支付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是劳动争议,按《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五条规定,协商不成...


·公司没有续签劳动合同应如何补偿
      现在社会竞争大,工作机会少。很多在企业待了很多年的员工,都希望续签劳动合同。但是公司在合同到期后,没有续签劳动合同,而是辞退员工;或者没有续签劳动合同,却让员工在公司工作。那么在公司没有续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呢?以下是我们的介绍。 一、劳动合同如何续...


·工伤鉴定标准九级赔偿标准是什么?
      我们知道天灾人祸,有时候是人类自身无法避免的事情。譬如在工作中受伤,也是无法预测的。当发生工伤的时候,首要的第一件事就是进行工伤鉴定,鉴定完确定是哪一级的工伤,就可以申请赔偿了。那么,工伤鉴定标准九级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 工伤医疗费用 工伤医疗费用:治疗工伤所需费用享受因工...


·公司重组可以辞退员工吗
      公司重组可以辞退员工吗?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1)依照企业破产...


·如果下班摔伤算不算工伤 一、如果下班摔伤算不算工伤?
      如果下班摔伤算不算工伤 一、如果下班摔伤算不算工伤? 1、工伤认定中心提醒,依据《工伤保险条例》14条规定,职工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申请认定工伤的,申请人需要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且认...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