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很多人买房都是通过银行贷款的,贷款期限往往在二十年以上。
如今很多人买房都是通过银行贷款的,贷款期限往往在二十年以上。按照银行规定,购房者办理商业贷款满一年,就可以提前还贷了。一些人后期经济条件改善后,就想提前还掉贷款,这样减轻每月的月供压力。那么买房子提前还贷会划算吗?下面我们一起听听我们的看法。
一、买房子提前还贷会划算吗?
提前还房贷划算不划算是要分情况的,以下情况可以结合自身情况确定:
1、高于贷款利息可不提前还;如果贷款人能够通过理财或其他使得能高于贷款利息支出,就可以不提前还房贷,如果未来预期一年或几年内没有好的,就可以考虑提前还房贷了。
2、还款中后期利息少,可不提前还款对于选择等额本金还款的市民,如果还款期已过1/3或已还款到中期的购房者,由于等额本金是将贷款总额平分成本金,根据所剩本金计算还款利息。也就是说,这种还款方式越到后期,所剩的本金越少,因此所产生的利息也越少。在这种情况下,提前还贷的意义不大。
3、房产抵押从银行获取贷款的,应提前还款对于一些理财意识不强,不能有效克制冲动的消费者;不愿意有债务压力,不想承受过多贷款压力的人;希望将到了后期的房屋按揭贷款一次性还清,再以房产抵押从银行获取更多贷款的人;收入时高时低不稳定的市民可以选择提前还房贷。
4、先还商贷再还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房贷也不一定是全部还清,可根据银行的规定和自己的家庭财务状况,提前偿还部分房贷。对于用公积金贷款买房的人也可以考虑提前还贷,公积金一般情况下是不能提取的,如果不提前还贷,放在账户里也是取不出来的,所以还不如支取出来把贷款先还上,这样也能提高一下资金的使用效率。如果选择的是商贷和公积金构成的组合贷款,提前还房贷可先还商贷部分。
二、哪些情况下最好不要提前还贷?
1、等额本息还款年限过半
按照等额本息的还款计算方法,贷款年限过半,说明全部贷款和利息已经超过50%——80%被偿还完毕,剩下的月供本金占比重大,利息数量极少。此时,提前还款省下的钱并不多,而且大部分钱,大部分压力都扛过去了,剩下的小部分也没必要一下子全交付出去。
2、等额本金还款期已过1/3的购房者
等额本息的还款方式过半则提前还款不划算,那么对于采用等额本金还款方式还房贷的人来说,按照等额本金的计算方法,一般情况下,当还款时间超过三分之一时,提前还款就不划算了。因为此时利息所剩不多,剩下的基本上是本金,本金是绝对不会少的。所以,提前还款没意义。
3、担心加息,并且经济能力有限的还款人
对于贷款人来说,加息、提高利率都是一场噩梦,所以总想着经济能力合适的时候赶紧把欠银行的钱还上。但是,对于这种普通购房者,房贷几乎就是半辈子的积蓄,一旦出于恐慌心理,提前还上一大笔钱,原有的生活规划就会被打乱,一旦出现什么紧急事件,也因经济压力,无力应对。所以做出决定前,一定要好好计算一下生活与还贷之间的关系。
4、降息政策出台
如果在贷款成功之后或者还贷一定期限之后,遇到国家降息政策,那么恭喜你,捡到便宜了,你的钱升值了。这个时候与其提前还款,还不如拿钱去投资,获得更多的收益。
讲到这里,针对买房子提前还贷会划算吗这个很多人关心的话题,您应该有了初步了解。人们决定是否提前还贷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如果人们有更好的投资渠道,并且等额本息还款期限已经过半,国家出台降息政策等,最好就不要提前还贷。毕竟商业贷款的利率不是很高,您可以选择更好的投资渠道使手中的资金增值。
·一、离婚补偿房产增值需要分割吗?
一、离婚补偿房产增值需要分割吗?
离婚补偿房产增值需要分割,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对应增值部分=夫妻共同还贷部分÷房屋总价款(房屋购买价格 贷款总利息)×离婚时房屋的市场价值-夫妻共同还贷部分。
二、离婚时房产...
·哪些质量问题可退房赔款
在商品房交易中,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存在的质量问题有很多种,有的是漏水起皮等小问题,有的是沉降等结构性的大问题。对于不同的质量问题购房者可以选择的维权方式有所不同。那哪些质量问题可退房赔款?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哪些质量问题可退房赔款
(一)若业主经工程质量监督单...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如何赔偿?
在进行房屋买卖时,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发生违约就得涉及到赔偿问题。就此就会引发一系列相关问题,如违约金,涉及的法律条文以及违约金过高或者过低等问题。由于很多人对相关知识的不了解,导致采用一些错误的方式来索要赔偿金。那么,房屋买卖合同违约如何赔偿?为您解答。
一、房屋买卖合同中的违约...
·长宁区离婚房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很多离婚案件都是因为双方财产分割不均引发的,其中房产分割可以说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毕竟对于普通家庭来说,房产是最主要的财产之一。夫妻双方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应该按照有关办法分割房产。那么长宁区离婚房产分割原则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长宁区离婚房产分割原则...
·新婚姻法安置房的处置是怎样的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国民综合素质水平的提高,离婚率也越来越高,离婚问题会涉及到夫妻双方财产分割的问题,而对大多数人而言房产又在所有财产中占有非常大的比重,因此离婚时房产的处置尤为重要。在以往的婚姻法中对于离婚房产分割就有规定,而2017年新婚姻法安置房的处置是怎么样的呢?下面...
·商品房买卖合同生效的条件有哪些?
商品房买卖合同生效的条件有哪些?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成立的条件
合同成立,是指订约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包括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即成立;但合同当事人如果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即可成立。
商品房买...
·一、婚后买房只写一方名字还是共同财产吗?
一、婚后买房只写一方名字还是共同财产吗第一种情况:《婚姻法》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购房时,双方如果没有明确约定或者有强有力的证据证明购房款全部是个人出资的,即使产权证上只写了配偶一方的名字或者说只登记在一方名下,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从婚姻法中的规定中就可以很明显的...
·对于出租房,出租人有义务保证房屋是完好无损的、没有瑕疵的。不
对于出租房,出租人有义务保证房屋是完好无损的、没有瑕疵的。不然的话,就会对承租人构成违约。那要是发现出租房有瑕疵的话,该怎么处理才能维护承租人的利益?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出租房有瑕疵怎么办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九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房屋租赁...
·房产继承比例相关政策是怎样分配的
房产继承比例相关政策是怎样分配的
一、房产继承比例相关政策是怎样分配的
1、同一水平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要予以照顾。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的签约常识
二手房的购买不同与新房,因为经过网签的备案之后,房源有了很多的合同及注意事项。那么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在文件方面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呢?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
&n...
·什么样的房屋合同无效?
什么样的房屋合同无效?
一、什么样的房屋合同无效?
无效房屋合同的情形具体如下:
(一)非房屋产权人出卖该房屋
有的房屋出卖人并不是房屋的产权人,而是出卖了他人的房屋,事后又不能得到房屋产权人的同意。这种情况法律上称为无权处分。
(二)出卖共有房屋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