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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条款,是否有效?

停工留薪期,也被称为工伤假,是指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时停止工作接受治疗,保持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的期间。确定员工的停工留薪期限和待遇,目前主要是依据现行《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即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理论上来说,停工留薪期期限应当自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之日起,至工伤职工伤残等级评定之日止。但是,实际上,有时候员工的伤情无需停工治疗也无需评残,有时候企业或员工没有及时申报工伤,导致认定工伤和伤残鉴定的时间距离工伤发生非常远,诸如此类,这类情况都导致企业在确定停工留薪期的时候不知所措。

用人单位出于自身经济利益考虑,为达到对劳动者高效管理的目的,往往在双方缔结劳动合同时,约定劳动者如出现违约情况,则需承担高额的违约金,借此“圈”住劳动者。常见的情形是合同中约定劳动者如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者未能完成相应工作任务,要求劳动者承担巨额违约金。在当前经济形势不乐观,劳动者就业困难的情况下,劳动力市场实际上是用人单位的单边市场,劳动者处于劣势地位,劳资双方的经济社会地位不对等。用人单位利用劳动者急于获取一份维持生计的工作岗位的心理状态,在合同签订时往往加入一些对自己有利而对劳动者明显不利的不平等条款。针对这种情况,《劳动合同法》首次明确规定:除法定情形以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其立法主旨是为了纠正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时的弱势地位,保障劳动者具有的一定程度的就业自由。按照该法的规定,劳动者应当承担违约金的情形只有两种:一种是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须向用人单位支付以培训费用为限的违约金;一种是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因违反保密义务,须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除此之外,用人单位无权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即使双方在劳动合同中对违约金作了明确约定,也因该约定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的强制性规定而归于无效。

·外国或港澳台企业公司驻国内代表处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因此,外国企业代表处不具备中国法律意义上的用人单位主体资格,不...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收取抵押性钱款的行为是否有效?
      1995年1月1日《劳动法》实施之后,劳动部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4条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物)或抵押金(物)”。这使得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向劳动者收取“抵押金”等财物的行为被当然...


·什么是事实劳动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根据《劳动法》第二十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


·职工在上班期间出现病症,下班后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是否属于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工伤保险保障的主体是“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与工作的相关性是其中的关键因素。考虑到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可能与工作劳累、工作紧张等因...


·出租车公司与出租车司机之间的劳动关系如何认定?
      1、通常情况下,要确认司机和企业的关系,多数是出了交通事故,需要大额的赔偿金,所以这时候就需要拿出劳动关系来进行经济赔偿。通过上文我们可以知道,如果是挂靠的情况下,应该按照正常的出租车司机劳动关系来对待,因为出租车司机也为出租车公司创造了经济价值,属于生产资料与劳动价值的交换,但...


·劳动者辞职后应否返还用人单位财物?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


·劳动者以意思表示不真实为由主张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合同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由此可以看出,如果表面上看合同是一个行为,实质上由若干部分组成,或在内容上可以分为若干部分,既有效部分和无效部分可以独立存在,一部分无效并不影响另一部分的效力,那么无效部分被确认无效后,有效部分继...


·用人单位降低原劳动合同约定条件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遭劳动者拒绝的,用人单位因此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是否违法?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只要未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双方当事人即需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是一项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措施,此类合同所涉及的劳动者均系在一个用人单位长期工作的,用人单位为降低用工...


·竞业限制可否适用于所有劳动者?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如果普通员工也要受竞业限制,违反了设立竞业限制制度的初衷,阻碍了劳动者的...


·离退休人员受聘到新单位工作,在工作时间内因工受伤是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
      第一种意见认为,广义的雇佣关系包括劳动关系,狭义的雇佣关系不包括劳动关系。从现行立法现状看,我国民法和劳动法分属于不同部门法,雇佣关系属民法调整,劳动关系属劳动法调整。劳动关系一般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的一种相对稳定的社会关系。劳动关系的主体是双方当事人,即劳动...


·用人单位未履行告知义务对劳动合同效力造成何种影响?
      《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信原则”;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劳动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合同,也应当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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