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以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资是否合法?

以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资是否合法?现在大部分人都希望能够自己当老板,但是能够用于投资的资产却不是很多,所以有不少人开始希望可以用土地使用权来进行出资,但是又因为土地是属于国家所有的,而使用权有很多的限制条件,所以不少人会怀疑以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资是否合法?下面给您简单介绍一下。《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作价出资。土地所有人或者土地使用权人都可以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这里主要讨论土地使用权人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问题。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实际上是将土地使用权以货币估价投入到企业中作为出资的一种形式。可以根据土地使用权主体是否发生变化,来判断这种出资方式是土地使用权转让还是土地使用权出租。对于出让土地,土地使用权人可以进行转让、抵押等,其作价出资没有法律障碍。但是,划拨土地使用权能否作价出资,应当进一步分析。根据国务院55号令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出租和抵押,因此,划拨土地使用权人无权对划拨土地使用权进行处分。但是,并非在任何情况下使用权人都不能处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如果符合一定条件,经依法批准后,划拨土地使用权可以进行转让、出租和抵押。前提条件是划拨土地使用权必须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一同转让、出租和抵押。尽管这种情况下,划拨土地使用权是一种“被动式”地跟随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流转而流转,但这仍然为划拨土地使用权进入市场提供了合法途径。综上所述,划拨土地使用权并不是企业的财产,企业无权对其进行转让、出租、抵押等处分,所以企业不能单纯以划拨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但是企业可通过以其所有的在划拨土地上建筑的厂房等建筑物或其他附着物作价出资,来促使划拨土地使用权被动作价出资。这种被动式流转可以通过两种方式来实现:一是国家先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再进行作价出资或者入股,国家成为新企业的股东。二是原划拨土地使用权人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补交或以转让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原划拨土地使用权人成为新企业的股东。而且在我国的公司法上对于以土地使用权出资的相关问题也做了详细的介绍。当然值得注意的是,土地使用权并不能够成为公司的财产之一,但是如果是用土地上的建筑来出资,那么就可以认定为企业的财产了。


·集体土地使用权证过户可以吗
      集体土地使用权证过户可以吗 土地的种类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国有土地,另一种是集体土地。任何一种获得都是以土地使用权证的方式确定的,对于集体土地也是如此,如果要想获得集体土地使用权就必须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证,需要变更土地使用权的所有者的只要依法进行集体土地使用权证过户即可,至于具体的...


·如何确定法律援助的所属地?
      如何确定法律援助的所属地? 人们因为劳动纠纷打官司的时候,如果经济困难,请不起律师,可以考虑申请法律援助。经批准通过的话,当事人可以得到免费的律师服务,这对于争取自身合法权益非常有帮助。很多情况下,人们是在外地工作,那么如何确定法律援助的所属地?下面我们听听我们的说法。 一、...


·房子没有土地使用权可以继承吗
       一、房子没有土地使用权可以继承吗? 不可以,房产继承需要公证处开据公证书以及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 1、要到派出所开死者的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要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法定继承人证明。内容主要包括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


·商丘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
      商丘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 一提到政府征地,很多人都将其认为是洪水猛兽,以为是国家政府没有考虑到农民的生存现状,剥夺农民赖以依靠的土地。因此各地政府都出台了征地补偿的相关规定,这样由征地带来的利益对双方来说都是相互的。每一个地方的补偿标准都是不一样的,那么,商丘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


·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农村征地补偿标准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青苗补偿标准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


·国有土地的土地使用权改变用途违法吗
      国有土地的土地使用权改变用途违法吗一、改变土地用途违不违法?土地使用者可以改变国有土地用途的,但应依法依规办理有关审批手续。不得擅自改变用途或者不按照批准用途使用土地。现行《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对...


·农村集体土地遗产继承顺序是怎样的
      一、农村集体土地遗产继承顺序是怎样的农村集体分配的土地是不能继承的,土地不是遗产。土地承包权和宅基地不能继承,能继承的是房屋所有权。父母的房屋还是一起继承的,除非有遗嘱排斥了一方的继承权。由于宅基地和房屋不能分离,只要房屋在,宅基地也就能免费用了。土地是属于国家和集体的,个人没有...


·代位权归属地该如何认定?
      代位权归属地该如何认定? 一、这种观点在现实操作中更切合实际,更符合代位权的立法原旨,能有利于债权人实现债权。 因为依“入库规则”,代位权行使的效果直接归于债务人,而不能由债权人直接受领,即使在债务人怠于受领的情况下债权人虽可代为受领,但其受领后,债务人仍可请求债权人向其交付受...


·户口不在地还在,征地安置补助费给不给?
      户口不在地还在,征地安置补助费给不给? 一般来说,户口不在本集体,是没有拆迁补偿款的。但也有例外的情况,需要具体看当地政策规定。 农村房屋拆迁与户口有关系的主要在安排宅基地重建房屋、安置房安置两种方式,宅基地重建安置方式,户口多,能够安排的宅基地面积就大。安置房安置方式,户口...


·天平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天平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天平高速征地补偿标准严格按照庄浪县政府文件《庄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庄浪县高等级公路建设项目土地征用及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标准的通知》(庄政发[2016]56号)文件执行。土地征用按每亩30680元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依据庄政发[2016]56号文件执...


·土地使用权年限怎么算?
      土地使用权年限怎么算? 我国土地实行的是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制度,土地所有权归国家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则可以通过出让、划拨等方式进行流转,但土地使用期并不是无限的,而是依据用地类型有不同的使用年限规定。那么,土地使用权年限怎么算?详情请参考以下文章。 一、土地使用年限 1...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