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的内容都有哪些?
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的内容都有哪些?
建设用地容积率对于大多数人来说相当的陌生,但是对于房地产开发商来说,这是他们开发房产获得利益的计量标准之一,建设用地容积率越高其所能建造的房屋越多利润也就越高。但是房地产开发商的建设用地容积率也不是无限制的,在开发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才行,下面就由我们为您介绍该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建设用地容积率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或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用地的容积率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容积率是指一定地块内,总建筑面积与建筑用地面积的比值。
容积率计算规则由省(自治区)、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确定。
第四条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容积率等规划条件,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未确定容积率等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容积率等规划条件未纳入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无效。
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建设用地容积率等控制性指标,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申请用地。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经依法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容积率指标,不得随意调整。确需调整的,应当按本办法的规定进行,不得以政府会议纪要等形式代替规定程序调整容积率。
第六条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或出让前需调整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容积率的,应当遵照《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国有土地使用权一经出让或划拨,任何建设单位或个人都不得擅自更改确定的容积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方可进行调整:
(一)因城乡规划修改造成地块开发条件变化的;
(二)因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公共安全设施建设需要导致已出让或划拨地块的大小及相关建设条件发生变化的;
(三)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政策发生变化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或出让后,拟调整的容积率不符合划拨或出让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的,应当符合以下程序要求:
(一)建设单位或个人向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变更理由;
(二)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就是否需要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组织技术人员、相关部门、专家等对容积率修改的必要性进行专题论证;
(三)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通过本地主要媒体和现场进行公示等方式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必要时应进行走访、座谈或组织听证;
(四)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机关提出修改或不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建议,向原审批机关专题报告,并附有关部门意见及论证、公示等情况。经原审批机关同意修改的,方可组织编制修改方案;
(五)修改后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按法定程序报城市、县人民政府批准。报批材料中应当附具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意见及处理结果;
(六)经城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方可办理后续的规划审批,并及时将变更后的容积率抄告土地主管部门。
第九条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或出让后,拟调整的容积率符合划拨或出让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的,应当符合以下程序要求:
(一)建设单位或个人向城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报告,说明调整的理由并附拟调整方案,调整方案应表明调整前后的用地总平面布局方案、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建筑空间环境、与周围用地和建筑的关系、交通影响评价等内容;
(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就是否需要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组织技术人员、相关部门、专家对容积率修改的必要性进行专题论证;
专家论证应根据项目情况确定专家的专业构成和数量,从建立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有关专家,论证意见应当附专家名单和本人签名,保证专家论证的公正性、科学性。专家与申请调整容积率的单位或个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三)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通过本地主要媒体和现场进行公示等方式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必要时应进行走访、座谈或组织听证;
(四)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提出修改或不修改建议并附有关部门意见、论证、公示等情况报城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五)经城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方可办理后续的规划审批,并及时将变更后的容积率抄告土地主管部门。
第十条城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将容积率调整程序、各环节责任部门等内容在办公地点和政府网站上公开。在论证后,应将参与论证的专家名单公开。
第十一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对建设项目实施规划管理,必须严格遵守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容积率。
对同一建设项目,在给出规划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设项目竣工规划核实过程中,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给定的容积率均应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容积率,且前后一致,并将各环节的审批结果公开,直至该项目竣工验收完成。
对于分期开发的建设项目,各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确定的建筑面积的总和,应该符合规划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的容积率要求。
第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进行核实时,要严格审查建设工程是否符合容积率要求。未经核实或经核实不符合容积率要求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第十三条因建设单位或个人原因提出申请容积率调整而不能按期开工的项目,依据土地闲置处置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建设单位或个人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调整容积率进行建设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按照《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查处。
第十五条违反本办法规定进行容积率调整或违反公开公示规定的,对相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2012年3月1日起施行。
如果违法其中规定或者容积率超标的将会受到查处,严重者直接终止房地产的开发。为了日后能有舒适的居住环境,置业者在购房前一定要对房屋所在小区的容积率有所了解。
·农村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范本
农村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范本
农村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转让的双方必须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限制条件。在符合转让条件的情况下,转让双方必须就农村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事项签署相应的转让合同,合同内明确转让的地块以及对价等事项。那么农村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范本是怎样的呢?下面我们...
·一、离婚官司管辖地异议应该在哪里打官司?
一、离婚官司管辖地异议应该在哪里打官司?
离婚官司要在哪里打呢,是在女方那边还是在男方居住地所在地的法院呢,想要打官司必须要知道在哪里打官司才会被法院受理。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原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
·政府征收土地赔偿多少一平方?
国家现在正在加大基础设施的建设,也为了让更多城市进行城市化,所以很多城和农村现在都有在征地,那么征地政府是会进行一定的补偿的,那么政府征收土地赔偿多少一平方?对于这个问题每个地方所设立的标准不一,下面就由本站我们来为您解答。为规范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
·企业土地使用权的租金该计入哪个账目 ?
企业土地使用权的租金该计入哪个账目 ? 一、企业土地使用权租金所在的科目
1、如果是1年以上的租金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地租”,每月摊销:
支付租金
借:长期待摊费用-地租
贷:银行存款、现金等
摊销租金(注:若土地作为厂房则计入制造费用)
借:管理费用-租赁费
贷:长期待摊费用...
·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要多少钱?
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要多少钱?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又叫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简称土地出让的收入或者土地出让金,是政府以出让土地等方式,再配置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土地价款,包括受让人支付的征地和拆迁补偿费用、土地前期开发费用和土地出让受益等。2、根据土地性质,地类,地价等...
·最新甘肃省平凉市静宁县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甘肃省平凉市静宁县征地补偿标准 甘肃省平凉市静宁县的土地共分为四类:
一类区片范围:县城规划区((城关镇;八里镇(高城寨村、小山村、照世坡村);城川镇(红旗村))。
补偿标准:水浇地:50375元/亩;旱地:48325元/亩
二类区片范围:城川镇(甘河村、杨庄...
·小企业征地流程简介
小企业征地流程简介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中小企业也在不断发展壮大,并且涌现出很多前景好、技术含量高、市场乐观的项目。因此,征地建设对中小企业来说更是迫在眉睫,那么中小企业征地流程具体应该如何操作呢?下面,我们将为你作一个简单地介绍。(一)农用地转用、征用土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
·最新江西省赣州市龙南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江西省赣州市龙南县征地补偿标准 江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自2015年10月1日起执行 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就将江西省赣州市龙南县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您: 江西省赣州市龙南县土地共有四类: 一类土地:龙南镇新...
·拥有土地使用权有仓储的应如何缴税?
拥有土地使用权有仓储的应如何缴税?随着政府对大宗商品和物流的支持,仓储用地越来越多,大多数的企业愿意获得土地的使用权来作为仓储用地,那么拥有土地使用权有仓储的当事人应如何缴纳相应税率是随之而来的一个问题,接下来律师将对此问题进行解答,请您耐心阅读。
一、什么是仓储用地?
仓储用地...
·国有土地使用证拆迁中有用吗
国有土地使用证拆迁中有用吗 什么是国有土地使用证?
《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
《土地使用证》是非常重要的物权,不按合同办出《土地使用证》就是开发商违约和对业主“权利”的侵犯。
《国有土地使用证》不仅是住宅不动产的物权的...
·农村修路征地不给青苗费,合法吗?
农村修路征地不给青苗费,合法吗?修路占地应该给予经济补偿,其中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不给予青苗补偿费是不合法的。《土地管理法修正案》对占地修路补偿有明确规定,征地补偿款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宅基地及房屋补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以及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