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博望区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的内容主要有哪些

博望区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的内容主要有哪些
我国的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分为政府主动进行公开信息和公民申请公开信息两种情况。在信息公开的过程中,会有所收获,推进政府法制建设,促进权力的规范化和透明性。当然,也肯定会存在着一些问题。博望区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的内容就反映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成效与不足。我们为您做出介绍。

博望区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的内容主要有哪些?

2016年,本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规定,积极有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现将2016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公示如下。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公开机制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对策。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2016年,本单位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完善公开平台,拓展公开内容,取得明显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单位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工作的收集、整理和公开,并不断加强培训,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高工作责任感和自觉性,确保做到消息发布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二)完善公开平台。及时发布本单位各项目录信息。

二、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建设情况。对政府信息进行全面梳理,内容涉及各科室机构职能、行政事项、统计月报等与人民群众切实关注的各类信息。严格按照政务公开文件规范要求,保证各类事项均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截止2016年12月31日,我单位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102条。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2016年,我单位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五、政府信息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2016年我单位高度重视政务公开时间、内容,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进行,未有收到关于政务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存在问题及对策

(一)存在问题和困难。

1、公开内容不够全面。2016年我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仍有不足,存在认识不够,内容发布不够全面的问题。

2. 对于政务公开的相关操作仍有待学习。对政务公开的整体逻辑框架及操作方式存在盲区,不利于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加强学习,组织单位员工多多认真学习政务公开相关操作条例,提高政务公开重视程度,提升公开业务操作水平,不断提高工作效率,精进工作内容。

2、2017做好政务公开的全面补充工作,进一步保证本单位政务信息公开透明。

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是对该年度信息公开工作的总结与反思,是十分有必要的。博望区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信息公开工作的概述、制度建设情况、信息公开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以及在信息公开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等。我们相信政府的信息公开工作一定会越做越好。



·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如何计算
      从《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中可以知道,要是用人单位没有按照规定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话,那么就要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究竟这个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是如何计算的呢?以下是我们为您做的介绍。 一、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如何确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


·一般劳动合同盖什么章?
      一般劳动合同盖什么章劳动者是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一般应当加盖公司公章,人事部门是专门主管人事合同的签订与履行的,因此加盖人事章一般应认定为是有效的。法律规定是签字、盖章有其一即可,如果是签字一般应当是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如果公司章程有规定,其他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人员签字也可以产...


·工伤认定管辖权规定是什么?
      人身安全在任何时候需要去保护,在工作中过程中难免会发生意外,出现严重的事故会给受害者带来一定的身体健康损失,工作中受到伤害是属于工伤,相关部门的认定之后可以得到一定的赔付,工伤认定要在一定期限内申请,那工伤认定管辖权规定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工伤认定管辖权规定 工伤向...


·工程预付款是什么?
      工程预付款是什么? ?一、工程预付款是什么 称材料备料款或材料预付款。预付款用于承包人为合同工程施工购置材料、工程设备,购置或租赁施工设备、修建临时设施以及组织施工队伍进场等所需的款项。工程实行预付款的,合同双方应根据合同通用条款及价款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常见的问题是那些 一、建
      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常见的问题是那些 一、建筑工程质量存在常见的问题 1、工程设计质量不高 目前,很多工程设计对质量控制不够重视。很多的业主为了省设计费,没有聘请专业设计院设计房屋,而是请一些“炒更”设计人员设计。这样,部分工程的设计文件不齐全,工程结构设计计...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费是多少
      司法鉴定是在诉讼中经常需要做的鉴定,建筑工程工程造价有争执纠纷的时候,当事人往往需要通过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机构来评估工程的价值,申请司法鉴定需要支付一定的鉴定费用,那么,工程造价司法鉴定费是多少呢?今天我们就工程造价司法鉴定费相关问题来做一下简单说明。 一、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特点...


·对工伤认定不服怎么办
      对工伤认定不服怎么办 一、?对工伤认定不服,哪些情况下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


·一、劳动合同年限及试用期关系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年限及试用期关系是什么?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两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两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


·不属于工伤认定的范围有哪些?
      不属于工伤认定的范围有哪些? 一、不属于工伤认定的范围有哪些? 不属于工伤认定的范围有《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二)醉酒导致伤亡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二、《工伤保险条例...


·员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流程是怎么样的?
      员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流程是怎么样的?1、遵守解除预告期规定劳动合同的解除预告期是各国劳动立法的通行做法。劳动者在享有解除劳动合同自主权的同时,也应当遵守解除合同预告期,即应当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才能有效,也就是说劳动者在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后还应继续工作至少三十天,这样便于用人单位...


·违法使用童工的处罚是怎样的
      您知道童工的范畴是什么吗?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单位是不能使用童工的,否则的话就要受到处罚。那么单位使用童工的处罚具体是怎样的呢?现在,我们将在下面的文章中就该问题做详细的阐述,希望能帮助您解决相关的法律问题。 一、童工的范畴是什么 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