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客车噪声检测标准是什么?

客车噪声检测标准是什么?

汽车噪音不单只是对人造成影响,也是对环境的一种污染,所以国家制定了相关的噪音标准对车辆发出的噪音进行规范。客车噪声检测标准要根据机动车辆的相关噪音标准而定,一旦超过了规定的标准是会被追究法律责任的,接下来网为您介介绍汽车噪音检测的相关标准,请您往下阅读。


机动车辆噪声标准

(一)汽车噪声检验标准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对客车车内噪声级、汽车驾驶员耳旁噪声级和机动车喇叭声级作了规定,《机动车辆允许噪声》和《机动车噪声测量方法》对车外最大噪声级及其测量方法作了规定。

(1)车外最大允许噪声级汽车加速行驶时,车外最大允许噪声级应符合表4-11的规定。表中所列各类机动车辆的变型车或改装车(消防车除外)的加速行驶车外最大允许噪声级,应符合其基本型车辆的噪声规定。

(2)车内最大允许噪声级客车车内最大允许噪声级不大于82dB。

(3)汽车驾驶员耳旁噪声级耳旁噪声级应不大于90dB。

(4)机动车喇叭声级喇叭声级在距车前2m、离地高1.2m处测量时,其值应为90~115dB。

(二)汽车噪声的测量方法

国家标准规定汽车噪声使用的测量仪器有精密声级计或普通声级计和发动机转速表,声级计误差不超过±2dB,并要求在测量前后,按规定进行校准。

声级计的检查与校准

(1)在未接通电源时,先检查并调整仪表指针的机械零点。可用零点调整螺钉使指针与零点重合。

(2)检查电池容量。把声级计功能开关对准“电池”,此时电表指针应达到额定红线,否则读数不准,应更换电池。

(3)打开电源开关,预热仪器10min。

(4)校准仪器。每次测量前或使用一段时间后,应对仪器的电路和传声器进行校准。根据声级计上配有的电路校准“参考”位置,校验放大器的工作是否正常。如不正常,应用微调电位计进行调节。电路校准后,再用已知灵敏度的标准传声器对声级计上的传声器进行对比校准。常用的标准传声器有声级校准器和活塞式发声器,它们的内部都有一个可发出恒定频率、恒定声级的机械装置,因而很容易对比出被检传声器的灵敏度。声级校准器产生的声压级为94dB,频率为1000Hz;活塞式发声器产生的声压级为124dB,频率为250Hz。

(5)将声级计的功能开关对准“线性”、“快”档。由于室内的环境噪声一般为40~60dB,声级计上应有相应的示值。当变换衰减器刻度盘的档位时,表头示值应相应变化10dB左右。

(6)检查计权网络。按上述步骤,将“线性”位置依次转换为“C”、“B”、“A”。由于室内环境噪声多为低频成分,故经三档计权网络后的噪声级示值将低于线性值,而且应依次递减。

(7)检查“快”、“慢”档。将衰减器刻度盘调到高分贝值处(例如90dB),通过操作人员发声,来观察“快”档时的指针能否跟上发音速度,“慢”档时的指针摆动是否明显迟缓。

(8)在投入使用时,若不知道被测噪声级多大,必须把衰减器刻度盘预先放在最大衰减位置(即120dB),然后在实测中再逐步旋至被测声级所需要的衰减档。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条??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相关行为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业主应当依法予以配合。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业主或者其他行为人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不同的机动车辆都有不同的噪音划分标准,因此需要各类车辆司机在开车行驶时注意控制好音量,以免超出法律所规定的噪音标准而给司机带来一定的法律风险。希望本文的解答能帮您解决问题,如果还有其他不懂的法律问题可咨询我们的律师。




·管辖权异议上诉交给一审法院的流程是怎样的?
      管辖权异议上诉交给一审法院的流程是怎样的?在我国的民事诉讼法中,法院对案件需要具备两个条件才能成立,那么在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的不服管辖,有异议时,普遍知道管辖权异议上诉交给一审法院。那么当管辖权异议成立时法院有哪些相关处理流程?下面就让的我们来为您介绍。一、管辖权异议上诉交给一审法...


·交通事故租车费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交通事故租车费的法律规定是什么?交通事故租车费的法律规定是发生交通事故一般是不赔偿租车费用的,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停运损失的,应当提供合法营运及收入的证明。对该间接损失,人民法院经审查后应当予以支持。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


·车险保单出了但是没交钱可以退吗?
      车险保单出了但是没交钱可以退吗?商业险可以退。遇到这种情况到保险公司直接退保,保险公司不能拒绝。在投保车辆保险过程中,很多原因造成车主想进行车险退保。比如,车主有重复的车险保单,决定对其中一些保险进行清理,或者,对正在使用的车险不甚满意,准备另投其他险企怀抱,或者,车辆使用年限到...


·错过高速出口倒车处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错过高速出口倒车处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错过高速出口倒车处罚标准是一次性扣12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法规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在高速...


·驾驶校车超员有哪些处罚规定
      随着我国的交通事业的发达,我国的各行各业的交通使用率也在逐年上升。校车作为一个接送学生的特殊车辆,近年才使用在我国的学校中。那对这种车辆的超员有那种规定呢,下面就驾驶校车超员有哪些处罚规定,这一常见的道路问题为您详细的解答。 一、开始正式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在“危险驾驶罪...


·一、非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赔偿范围?
      一、非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赔偿范围有哪些非道路交通事故致死赔偿项目如下: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相关费用、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受害人或死者的近亲属还可以向赔偿义务人索要精神抚慰金。二、非道路交通事故(1)自建...


·交通事故未报警怎么办
      相信很多人都清楚,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都是需要报警进行处理的。但有的情况下,当事人却选择不报警。那么交通事故未报警的时候应该怎么进行处理呢?而现实中,哪些交通事故当事人应报警?本文整理了相关资料,将为你做详细解答。一、交通事故未报警怎么办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二条条规定...


·购车合同超期违约赔偿的规定是怎样的
      购车合同超期违约赔偿的规定是怎样的 现在车辆越来越多,很多人在4S店购买车辆后,签订购车合同,但是合同到期后还没有提到车,这种事件频频发生。购车合同签订是否有效用,不然为什么合同到期还拿不到车呢?那么,让来为您讲述一下关于购车合同超期违约赔偿事宜的问题。 购车合同超期违约赔...


·在我国驾车撞死人没钱赔能判几年
      生活中所有个体的生命都是值得我们尊敬的,但我们屡屡见到有些人特别夸张的驾车违章行为,简直就是把别人和自己的生命视从草芥的一种做法。可以说每年在交通事故中有人员伤亡的案例都特别的多,可如果并不是因为死亡的当事人自己违章才导致的,肯定肇事者就要被判刑的,那么,在我国驾车撞死人没钱赔能...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报销规定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报销规定是什么? 交通事故误工费报销规定是需要提供:劳动合同、工资单、完税证明、医院的误工证明或者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误工期鉴定报告等证据。 保险公司赔偿误工费需要以下材料: 1、医院医生开的病历证明。 2、如有住院,需要出院小结(证明误工的天数) 3、...


·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赔偿怎么办?受害人如何索赔?
      近些年来,交通事故的发生概率大大增加,人们在生活中遇到的有关交通事故的疑惑越来越多,像“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赔偿怎么办”这一类的问题依然困惑着众人。交通事故的责任无法认定,会导致法院在交通事故诉讼、判决中缺乏证据,造成受害人的损失,无法得到合理的索赔。下面,来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